一,胡鑫宇案,很早以前我就說過:本是一個簡單、而又有一些偶然成份的失蹤案。等天氣暖和,人就百分百"出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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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么說是一個簡單的失蹤案?
因為胡鑫宇是一個才入學45天的學生,沒有社會糾紛和利益沖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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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會冒著“人命關天”的風險,無緣無故對一個孩子下手?
誰又有能力,把一個1米73、一百多斤的大男孩,在幾千人的眼皮底下,不聲不響的從大門以外的地方弄走?
如果這兩個問題都不能解決,那結果就只有一個:胡鑫宇自行離開的學校。
就是一個簡單的失蹤案。
但一些陰暗心理、陰謀論的人,硬是給出了第二個問題的解決方案:“化學老師把人給化了”。
那第一個問題:“化人”的動機呢?
習慣于以“真相、正義”之名,行栽贓陷害之實的陰暗心理、陰謀論們,從來不管邏輯和證據是否成立!
另外,那些整天閉著眼睛叫著“異地立案”的,看清楚公告的發布者:公安部!
公安部督辦的案子,你要異到哪里去!?
為什么說是“又有一些偶然成份的失蹤案”呢?
因為學校監控只能覆蓋三分之一的區域,胡鑫宇恰好從三分之二的區域離開了學校。離開了學校后,又一直沒找著。所以,這個失蹤案,又有一些偶然的成份。
要是胡鑫宇離開學校的過程恰好被監控給拍到,或者早早把胡鑫宇給“找”到了,陰暗心理、陰謀論們,也就不會有這么大的炒作空間。
為什么說等天氣暖和,人就百分百“出來”了呢?
因為,沒找到,只是“沒找到”。
天氣暖和,人就百分百“出來”了。這里就不展開了說。
事實也如此!
二,人找到了,造謠誣陷就止住了?
我特地收集了一下評論區的評論。不持立場的,不到一成。余下八成,是這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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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學校都出事很多次。人已經被害了,就藏在學校里”——公安部前面的聯合調查通報里,已經說的清清楚楚,“無一例師生失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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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怎么都擋不住暗黑們造謠的嘴!
最不可思議的是,“估計實在熬不住了,壓力太大,把人抬出來掛上”這種若知的話,在評論區占很大比例。
先不考慮行兇動機、不考慮人是怎么弄出去的。把人“掛”上去,就得接受法醫檢驗,保不準就露了餡。難道不是藏起來更安全嗎?
這種若知的話,是怎么說出口的?
更關鍵的是,這種若知的話,占比還很大,這是整個華族的恥辱!
越是造謠胡說的,越是有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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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個什么樣的社會發展?
三,胡鑫宇有心了。
在走之前,為了交待身后事,用錄音筆錄好了遺言。怕丟失或毀壞,特地把錄音筆放到了一個墻洞里。
胡鑫宇沒走過這個劫,希望這種悲劇不再重演。
今天10點,胡鑫宇事件的新聞發布會,法醫將公布尸檢結果。“無外傷,無酒、毒,縊吊符合自縊”。
相關專家將公布錄音筆為胡鑫宇所有;根據胡鑫宇在錄音筆中的遺言,公布胡鑫宇離世的原因,但可能不會提供全聲。
沒有意外!
有意外,現在就是立案,而不是開發布會了。
但我估計,發布會說破天,陰暗心理、陰謀論們也不會信!
它們造了那么多的謠、誣陷了那么多人,不可能打自己的臉!
它們若講理,它們就不是陰暗心理、陰謀論們!
和江秋蓮一樣,贏了公、檢、法各級判決的杜新枝,因為缺少江秋蓮的堅強,被暗黑們以各種并不存在的說辭,鋪天蓋地的誣陷。至今起碼有一半網民,明明拿不出半點證據,就是要咬著誣陷杜新枝。
沒有證據的給人定罪,難道不是以“真相、正義”之名,行栽贓陷害之實嗎!?
二死三傷的莆田殺人案,雖然官方澄清“死者家目前三代單傳、且無人公職,不存在惡霸的可能;事發的鐵皮,鄰居監控證明,兇手八天前已拆至菜地,不存在當天因鐵皮、死者辱罵兇手、兇手激憤殺人”。但前期暗黑們已經鋪天蓋地的渲染了死者是惡霸、兇手是老實人激憤殺人,導致該說法成為既成事實。
死者無辜被殺,還要承受暗黑們的二次傷害。
暗黑們卻在造謠誣陷中完成“真相和正義”的狂歡!
胡鑫宇事件,陰暗心理、陰謀論們,再次用無數的謠言和誣陷,完成了“真相和正義”的狂歡,被暗黑們捏造出來的“惡老師、惡校長、惡學校”,將永遠也彌合不了被誣陷的傷口!
下一站,暗黑們準備去哪里以“真相和正義”之名,進行栽贓陷害的狂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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