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梳理了一下,據不完全統計,日前多地表態取消了新房價格限制。
從公開的信息看,目前武漢、保定、廣州、北京等地在回復前期業主因開發商降價銷售而討要說法時表示,房企降價銷售是自主行為,并不違法或者違反相關禁止規定。
如果再算上今年以來的其他地方公開發文取消商品房銷售價格指導,比如沈陽、蘭州、鄭州、寧德等城市,可以說,很多城市對新建商品房銷售價格不再限制。只不過,很多沒有以文件的形式告訴大家,銷售價格實際決定權已經下放給開發企業。
很顯然,這不是巧合,而是勢在必行。為什么一夜之間有越來越多的城市不再管控新房銷售價格呢?
說起這個話題,一些讀者可能比較迷惑,還記得前兩年但凡開發商降價銷售,都是不允許的,有的甚至被冠以“惡意降價”的名號,勒令整改。
而要求整改的理由不外乎都是“前期業主有意見”。這個理由嘛,確實也存在,也說得通。但開發商現在降價,業主就沒意見了嗎?顯然不是。可怎么都表態不限制價格,讓銷售企業自主確定價格了呢?
分析實際原因不難發現,當時限制降價,主要還是維護市場穩定,擔憂價格下行帶來金融風險。但此一時彼一時,現在房地產市場的最大矛盾是銷售不濟。
根據機構數據顯示,今年上半年前100強房企銷售額同比下降40%。反觀二手房市場呢,如果不出意外的話,同比去年的數據,預計到8月份就能回正。
也就是說,新房與二手房銷售差距實在太大了。為什么差距那么大?一個根本的原因是,二手房價格由業主自己確定,市場不行,降到購房者接受的價格也能成交,所以,二手房數據挺不錯。
而新房呢?價格如果被限制住就不好賣,一些開發商為了促進銷售,不得不以“工抵房”的名義打折促銷,但問題也是顯而易見的,因為這些房子有可能被多重抵押,也就是說,業主買了“便宜”的“工抵房”,結果可能拿不到房,這無疑增加了更多的問題。
堵不如疏,開發商反正都是變著各種法子,且還有各種風險的方式在降價銷售,那還不如索性放開了,你想咋降就咋降吧,不限制你價格了。
當然,還有一個重要原因是,目前的樓市庫存仍舊有7.4億平米,這還不算已出讓但未開發建設的宅地,居于歷史高位。如果不讓開發商降價賣,顯然與國家定調積極去化樓市庫存的目標不符。
不管怎么說吧,前期買房的業主可能不希望開發商降價銷售,但反過來一想,房子一直在開發商手里,這應是樓市企穩恢復的最大阻力。一句話,降價賣,總比堆積庫存強。市場就是這樣,必須要經歷自由調節過程,政策底不是底,市場底才是真底,經濟學上的規律,誰也不能違背。
所以,有理由相信,所有城市都應加入到新房不限價的行列中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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