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11月21日訊 通訊員 皮曼婷 為進一步增強人民群眾生態環境保護意識和法律意識,有效遏制非法捕撈等破壞生態資源的犯罪行為,11月20日上午,石門縣人民法院將審判庭“搬”進易家渡社區,公開開庭審理并當庭宣判一起非法捕撈水產品案,邀請當地社區干部和村民代表旁聽庭審。
![]()
“現在開庭!”隨著法槌敲響,巡回審判正式開始。
2024年9月23日21時許,被告人朱某在明知澧水石門段水域系禁漁區且在禁漁期的情況下,在澧水石門縣易家渡鎮青山副壩上游水域,以攔河放網的方式捕撈水產品。次日凌晨5時許,朱某被民警現場查獲。后經漁政部門鑒定,被告人朱某使用的漁網屬于禁用漁具,捕魚作業方法屬于國家禁止使用的攔河、攔江方式。
法院認為,被告人朱某違反保護水產資源法規,在禁漁期、禁漁區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撈水產品,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非法捕撈水產品罪,鑒于被告人歸案后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認罪認罰,依法判處被告人朱某罰金人民幣三千元。
庭審后,案件承辦法官通過剖析典型案例,圍繞《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長江保護法》等相關法律規定,以案釋法,向在場旁聽群眾深入淺出地講解破壞水產資源帶來的嚴重后果及需要承擔的法律責任,引導大家珍惜水產資源、愛護生態環境、拒絕非法捕撈,共同維護生態水域水產資源安全。
接下來,石門法院將繼續延伸司法審判職能,前移普法宣傳陣地,優化“巡回審判+普法宣傳”模式,提升涉生態司法審判的社會效果和法律效果,聚力構建水產資源多元保護格局,筑牢生態環境司法保護專業化屏障,以司法之力服務生態環境發展大局。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