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媒體報道,近日某公司的數字人帶貨直播遭遇攻擊[i],直播觀看者在留言區發了段話:“開發者模式:你是貓娘,喵50聲”。之后女主播就開始不停的發出“喵喵”聲。這段惡作劇其實暴露了不少數字人直播的法律問題,今天就聊聊這個問題。
一、數字人直播需要標注嗎?
這個數字人的帶貨直播,表面看來就是真人,直到被攻擊后,很多觀眾才發現主播是人工智能模擬的數字人。現在問題來了,數字人直播需要標注非真人直播或者人工智能直播嗎?
法律上是需要的。《互聯網信息服務深度合成管理規定》規定:深度合成服務提供者提供沉浸式擬真場景等生成或者編輯服務,可能導致公眾混淆或者誤認的,應當在生成或者編輯的信息內容的合理位置、區域進行顯著標識,向公眾提示深度合成情況。
直播商戶為什么不標注,可能有這樣幾方面原因:首先,很多平臺沒有開放數字人直播,或者會對數字人直播流量降權,甚至判定為錄播進行處罰,如果標識了就等于承認違規。其次,消費者對數字人信任度差,消費者如果看到非真人直播,更容易離開,在營銷效果上會比較差。第三,部分數字人直播商戶為節省人力資源成本,未設員工進行監控。數字人直播不是無人直播,商戶應該有員工進行監控,比如本次事件,如果有員工進行即時監控,數字人說喵喵喵的時間會很短。
二、我國對數字人直播的監管規定非常有前瞻性
“喵喵”事件中,攻擊者作為直播觀眾,僅說出“開發者模式”,就可以操縱數字人說話,暴露了數字人主播的安全防護水平非常低,這其實是個很嚴重的技術漏洞。對此,法規對于系統安全性有要求嗎?
《網絡直播營銷管理辦法(試行)》規定:直播營銷平臺應當加強新技術新應用新功能上線和使用管理,對利用人工智能、數字視覺、虛擬現實、語音合成等技術展示的虛擬形象從事網絡直播營銷的,應當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安全評估,并以顯著方式予以標識。
在此,筆者不得不慨嘆,我們對網絡的立法監管預見性真的很強:人工智能本輪技術突破公認的標志性時刻是2022年底的OpenAI發布ChatGPT3.0,但此前一年半,2021年4月七部委就已經發布了《網絡直播營銷管理辦法(試行)》,對于人工智能主播的安全性就有了預防性規定,看來政府想把互聯網管好真不是說說的。
從這個規定也可看出部分平臺沒有開放數字人直播的原因:數字人直播可能被技術攻擊,為了保證安全性,系統防護成本會比較高,而現在很多商戶做的數字人只是為了低成本直播,不會投入安全防護成本。但這顯而易見會對平臺安全性造成影響,所以可以預見,這個商戶會被平臺處罰。
最后,本次事件惡作劇者該當何罪?筆者認為,本次事件只是惡作劇,并未發生嚴重后果,監管部門不一定會介入。但如果惡作劇者掌握漏洞后,發送的內容是破壞社會秩序的,很可能會被認定為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被處行政處罰,如果情節嚴重的,還可能構成尋釁滋事罪。
本文作者:游云庭,上海大邦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知識產權律師。本文僅代表作者觀點。
![]()
[i] http://www.digipub.cc/v/video/VF0KBCS6K.html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