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之名》戲劇性大結局,最悲情的人莫過于洪亮了。開頭的時候,他因為鐵面無情,按規定,走流程,讓犯了錯的王春祥在責任單上簽字,得罪了鄭雅萍。而結局的時候,他卻成了王春祥,稍微講了講人情,讓謝鴻飛得到了跳崖尋死的機會,逃避了組織的審判,也終結了洪亮的檢察官生涯。何其可悲可嘆,開局嚴格執行,失了同事朋友,被怨冷血無情,結局稍微靈活,失了職業事業,謝鴻飛緣何臨死也要拉洪亮墊背?洪亮為何成為了所有人的共同敵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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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亮:東平市黑白兩道共同的敵人
洪亮,一個十一部的檢察官,平常做的主要是同事的違法違規行為的定性和調查,在單位沒有一個朋友。正是因為人緣差,職位低,離職在即,無牽無掛,才得以進入東平涉黑專案組和指導組工作。
然而隨著東平市涉黑工作的鋪展開來,他這個不是大領導的小職業卻成為了所有人都討厭的對象。謝鴻飛討厭洪亮,有公仇也有私恨,是洪亮第一次對他調查不徹底的反噬。洪亮太優柔寡斷了,做事磨蹭,拖沓,瞻前顧后,不徹底。謝鴻飛是洪亮第一個上手段的對象,第一次盯梢就在雞窩里找到了價值80萬的黃金,稍微查一查謝鴻飛老娘手術醫療費,誰牽線誰搭橋,老屋翻新的費用,新房全款的金額,以及這80萬黃金的小票所對應的金店監控,都可以順藤摸瓜,將謝鴻飛咬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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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洪亮沒有,反而讓謝鴻飛輕巧逃脫法律的制裁。但是丑態百出的謝鴻飛,對洪亮可謂是恨之入骨。而隨著專案組工作的開展,連李人駿都被問詢,謝鴻飛卻像隱身了一樣。而最后,洪亮完全可以拒絕謝鴻飛單獨和洪亮說兩句的要求,一是作為組長的鄭雅萍明確反對,二是專案組調查到現在,掌握了大量的證據和線索,不需要謝鴻飛的點播,三是要相信同事的能力,一個活著的謝鴻飛交代的,會遠比跳崖的謝鴻飛說的更多。
洪亮大錯特錯,謝鴻飛惡意滿滿,臨了也要拉洪亮墊背,但是拉洪亮墊背的又何止是謝鴻飛呢?
江遠、李人駿、禹天成、蘭景茗都對洪亮不滿
不是狼,卻身在狼窩。能力不是最強,但是運氣好,每次都能在關鍵的時刻戳中案件關鍵點,沒擔當,不敢沖,卻又慫的不徹底,這就是洪亮招人恨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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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不像鄭雅萍,敢作敢當往前沖,就算是案件有了突破性進展,別人也不會想著去殺她。但是洪亮不一樣,他特別招人恨。好朋友、好同學李人駿,在他再三再四說萬海案有問題依然毫不猶豫地推進,在王彧死后,依然臉不紅心不跳地懟洪亮,“人都會犯錯,你就沒有嗎?”
洪亮說,“我最大的錯就是認識你”,李人駿回懟,“你還認識江遠”。
看,這就是人性。江遠是洪亮的小舅子,剛剛回國,洪亮對江遠的事情完全不知情,更何況江旭東是他的老領導,他在家的地位連保姆都不如,如何能管得了小舅子的事情,而且他小舅子可是連他都要殺的人。而李人駿犯的錯,那是他自己的手下,在他的眼皮子底下,在他的忽視和縱容之下,在別人有明確的提醒和質疑之下,兩者怎能相提并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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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是洪亮悲催的地方,黑方以為他白,白方以為他黑,遭兩頭殺。在白方看來,你是政法委書記的女婿,退一萬步講,你就沒有有意無意得到岳父帶來的好處嗎?在黑方看來,你為什么不通風報信,為什么不隨意透露一點,為什么要舉報自己家里的人。
岳父不理解,老婆埋怨,小舅子追殺,最終連累的秦峰無辜殞命,一輩子愧疚不安。
岳父倒了,婚姻碎了,事業毀了,人情債欠下了。而東平市的政法系統,有什么大的影響嗎?李人駿、蘭景茗、柳韻,過幾年說不定又起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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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之名》大結局,看的讓人疑惑無語。后半段劇情的推進,全靠涉黑集團的無腦內耗,而且專門以大案要案的形式,什么礦難,什么當著公安局長的面槍殺,后面公安局卻沒有全城圍捕,發通緝令,讓兇犯寸步難行,反而讓兇犯還有機會殺第二個人,還是一個警察,真的是驚掉下巴。也許《以法之名》真正的結局是在張文菁釋放,萬海案宣判的那一刻,指導組糾正了錯誤,地方政法系統做實了大案,李人駿升了官,每個人面子都過得去,涉黑礦場也會逐漸洗白,成為有社會擔當的良心企業家,為東平發展做貢獻,只有周梅一家在默默忍受傷害。
#以法之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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