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本篇文章關注重點在于事件本身的是非對錯,并非性別議題,請理性討論。希望大家評判事件的準則:對事,不對性別。我們的敵人是壞人,不是男人也不是女人。
上一篇關于武大圖書館事件的文章,我花了5小時把整個事件的來龍去脈、當事雙方的觀點和法院的判決書內容等重要線索的信息點,都完整的呈現了,以便大家能客觀公正的看待此事。
不知道事件的始末的可以先看這篇:
文章發出去后,評論區很多人都表達了自己的觀點和看法,只要是正常理性討論不極端的言論,我都會放出來,哪怕是我不茍同的觀點。
我并不同意你的觀點,但是我會捍衛你說話的權利。
關注我老粉都知道,我發文章都是對事不對性別,今天我們不討論女方論文問題,也不討論武大問題,直接放上事發當天女方楊某拍下的視頻。
視頻里,男方到底是不是在飛機,是不是在自慰,是不是在做性騷擾女方的動作?
但需要注意的是:女方用手機在桌子底下悄悄拍攝的視頻總共4段(除去雙方溝通的錄音視頻)。雖然視頻總時長約一個多小時,但除了男方道歉時溝通的錄音視頻,實際有效視頻只有4段,視頻是從桌面下方拍攝,共計約4分5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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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現在發出來的這段23秒的視頻只是其中一個片段。
雖然司法已經判決這幾段視頻無法認定為“自慰”,但還是有一部分人堅定的認為這就是男方飛機的鐵證,只是法律層面無法認定而已。
視頻:
為避免視頻被刪,再發一下一張動圖版和圖片版的:

圖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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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你先可以設想一下,你身處圖書館椅子上,你的大腿內側突然極度瘙癢,你會用什么樣的動作撓癢?
作為一個曾經得過濕疹和多次飛機過的我,現身說法,大家看完我的自身經歷,再自行判斷一下:肖某當時是在自慰還是在撓癢?
先說濕疹,正確來說應該是叫“股癬”,只是我們大眾所俗稱“濕疹”。通常男性發病率比較高,相信我,只有得過的人才能知道這玩意兒發作起來有多難受,就是那種又癢又尷尬的感覺有多折磨人,你們自己設想一下。
股癬具體長什么樣,隨便一搜就出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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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主要發生在大腿根部內側(腹股溝),可向上蔓延至臀部,向下至大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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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癬比較明顯的特征:
邊界清晰的紅斑:通常呈環形或半環形,邊緣稍隆起、發紅,可能有小丘疹、水皰或鱗屑。
中心區域:隨著皮疹向外擴展,中心區域可能顏色變淡、有鱗屑,看起來像在“愈合”但實際上感染還在邊緣擴散。
劇烈瘙癢:非常常見,尤其在出汗或溫暖時。皮疹區域皮膚干燥、脫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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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自己就是在高中時期得的,但是怎么得的我也不知道。雖然已經過去十幾年了,但那種劇烈瘙癢感我現在還記憶尤深,而且因為位置很尷尬,當時還不好意思去醫院看。和同學夏天去洗澡,天氣一熱,癢得我難受躲到一旁悄悄抓,結果被同學看到,笑著問我是不是得了梅毒……加上當時自己不懂事,自己也害怕是得了什么傳染病,所以,我很能理解這種羞恥感。
并且一旦發作,人真的會控制不住下意識的去撓,所以,在看到男方家屬出示肖某有關濕疹病例和問診的情況后,我個人更加傾向在本次武大圖書館事件中,肖某就是在撓癢。
昨天我的評論區很多人都表示對于濕疹感同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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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所以我傾向肖某是在撓癢,還有一點,下面這個對話截圖是楊某自己所發的視頻對話內容截圖。內容是在事發后她對南方都市報記者所說的話片段節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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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自己也說了,當時事發時間是在夏天,且兩人的那個位置沒有空調,很熱。
說明,當時的環境很容易濕疹發作。
判決書也明確寫了,寫2020年開始就陸陸續續開始買藥了,甚至當天中午他母親還讓人幫忙買藥。
這一點,法院是采納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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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肖某某的動作到時是不是在飛機?
我不知道其他人,反正以我多年的認知和經驗來看,沒有一個正常男性會以這種方式飛機。有男朋友的可以問一下,尤其還是隔著褲子。
大家會刷到一些新聞,比如在地鐵上或者公交車上,真的猥褻情況通常都是變態需要拉下拉鏈漏下體或者貼著女生身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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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本案的論證意見認為: 事發現場是預約制圖書館,男生沒有針對特定女生的企圖;自慰需要幻想對象,事發數小時內雙方沒有交流 ,男生對女生沒有眼神或身體的接觸、交流,以及強迫對方配合的行為;男生行為 不是常用手,動作、節奏、長時間間斷等特征 ,不符合手淫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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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我們先假定楊某的描述是真的,那么就有兩個疑問:
第一,男人都知道,誰能盯著一個女的在圖書館隔著褲子斷斷續續打一個多小時的???嚴重不符合常理。
第二,楊某一直拍了肖某一個多小時,如果肖某一直盯著楊某打??,肯定會觀察楊某的動向,那么肖某連楊某在拍攝視頻的行為都發現不了,那肖某到底在看什么?是在看楊某嗎?
有人可能會說了,就算不是在飛機,那是不是屬于漏陰癖的一種?
我雖然不是漏陰癖,但我身邊的人遇到過,我的一個前女友,前幾年下晚班時間,她在回自己租房時,就在樓道里(樓梯聲控燈)遇到一個漏陰癖變態,那變態就對著她脫褲子一下,然后就跑了。
接著她打電話給我,我過去了,在她的小區找了半天沒找到那個變態,然后在樓道底下蹲到半夜也沒見變態回來,當時還找了小區物業,但由于攝像頭沒拍到,最后不了了之了。
我查了一下漏陰癖的心理,主要源于:
性興奮模式異常:露陰行為是主要的性刺激來源,甚至取代正常性行為。
暴露時的風險感:(如被發現的緊張)會強化性快感,形成病態循環。
權力與控制欲的扭曲滿足:通過驚嚇、支配受害者的反應(如對方尖叫、逃離)獲得掌控感,填補現實中的無力感或自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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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明顯,武大圖書館事件中的肖某,也不符合漏陰癖的心理。并且圖書館的當時的環境也并不允許他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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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肖某某既然沒有做,為什么要在最開始承認?
回顧整個事件,那封信驢唇不對馬嘴的道歉信,給人的第一印象就不像是大學生寫的(肖某剛好大一),說他還是高中生思維也不為過。
也恰好印證了肖母所說的:“孩子全程都是懵的,甚至不知道她說‘拍了'是拍了什么。為避免在圖書館鬧出大動靜,孩子才寫道歉信的。”
道歉信里,前面承認自己“拍了姐姐”,侵犯了對方的“隱私權”,后面又莫名其妙“以上刪除”,改為承認自己“對姐姐做了下流的事”。
這種自相矛盾漏洞百出的“證詞”,大多出現在一些當時人被威嚇、長時間逼問的情況下,極度緊張或崩潰,對方說什么就寫什么,寫的不對又刪除,按對方描述重寫。
其次,并非每個人碰到沖突第一反應就是剛回去的,不少人第一時間就是抱著息事寧人的想法去的,認為雙方各退一步就會海闊天空。尤其一個新晉大學生,大學前都在一心讀書,哪有那么多彎彎繞繞,沒遇到過什么挫折,基本都老實木訥,性格也會帶點軟弱不愿跟人起沖突。
本案中,男方本應當自己處理的事還是得讓媽媽幫忙,不說被誣陷不知道反駁還寫書面去承認,就連隱私部位有濕疹,看病還要媽媽幫問醫生,說好聽一點,是被媽媽保護的太好了,難聽一點,說是媽寶男都不為過。
再回顧楊某,事件開頭她并不是毫無依據,我想絕大多數人都會誤會,但是過程后半段,楊某的做法實在不敢茍同。另外一點就是,在法院作出判決后,楊某仍然深夜發文嘲諷男生,秀自己通過法考、保研讀博的優越感,還表示會繼續舉報。
楊某在敗訴后還得意洋洋并對對方的“趕盡殺絕“之態,是她自毀前程的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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