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已經不止一次了,國內性別相關的話題,起初的導火索還和性騷擾之類的女性權利問題相關,但輿論場上延燒下來,慢慢地就會變成性別對立、相互攻擊,再后來,就儼然成了善惡大決戰。
“將爺”日前在一篇文章中就堅決主張,“武大圖書館性騷擾事件”的女事主必須得到嚴懲,他“極度反感憎惡”此女,溢于言表,不止一次表示“在我內心,這種女生的惡,似乎不值得寬恕的”、“ 對于她對肖某某施加的巨惡,我主張,絕不寬恕!”
這不是他第一次對爭議事件中的女性表達如此強烈的憤恨。在2020年清華學姐控告學弟“摸臀”事件中,他斥責 “她已經成為惡的化身”;2023年川大女生控告大叔地鐵偷拍風波,他宣稱 “這個女生幾乎齊集了這個場域所有的惡”,“ 身上集合了這個社會太多的惡因,非常適合成為一個公共批評的文化符號”。
不難看出,他抱有一種相當峻刻的道德觀,無法接受和理解模糊、爭議地帶,更樂于對某個碰巧冒犯了他這一道德觀的人貼上一個標簽,并加以毫不留情的懲罰。對此,他無意掩飾:“ 講一萬個道理,不如來一次足以警示世人的懲罰更有效。”
他說,自己曾是個農家孩子,“是個 曾經性格柔弱的羞怯男生,也是個遭遇過時髦富家女那種‘窮逼請走開’不屑目光的窮小子”,但當他站在道德高地上,就能逆轉這種權力地位,以善惡的名義俯瞰那些在他眼里的“惡女”。
這種自居正義,居高臨下進行道德審判的感覺當然極好,順便還把自己肆意釋放的攻擊欲也合理化了,因為對方既然都是“惡的化身”了,那隨便怎么對待她都是正當的。說白了,這是一個男權主義者包裹在“大義名分”之下的厭女情結。
然而,看起來令人詫異的是,他又強調“ 我今天表達,不是要挑戰‘女權’,恰恰,也是維護女性尊嚴和權利”,隨即進行了一番自辯:
在現實中,我極度關愛女生、尊重女性,可以說,尊重和照顧程度,要遠超十倍百倍于男生。在任何場景環境下,我都非常注意從細節出發,保護女性的權利和尊嚴。
這方面,大家其實應該能感受的。比如,多年來,就沒人像我這樣狂批出軌玩弄女生的禽獸老師的。我不惜惹上太多麻煩,以至于某個被校方開除的玩弄女生的前教授,與我纏斗了多年。我甚至要求自己下屬對每個實習的女生,都要有禮有節,不得有半點曖昧。在我的價值觀中,老師對學生、職場對實習生有任何超越,都因為權利不對等,是不道德行為。
所以,我要說,主張嚴懲楊某媛這樣的女生,絕不是在冒犯“女權”。我的觀念本質,就是男女平等。而女權最高貴的,并不是體現在身體機能之外的權利上,去擁有比男性更多的保護和偏愛。平等,才是維護女性權利的真正價值支撐呀。
在這番話中,他強調了自己所有這些想法,都是從“男女平等”出發的,但這是什么意義上的“男女平等”?
![]()
艾瑪·沃森:“女權主義即平等:政治上、文化上、社會上、經濟上都是。就這么簡單。”
當談到“男女平等”時,一般人(尤其是女性)的理解是:鑒于男權社會底下結構性的不平等,應當給女性更多賦權,使之充分享有和男性一樣的權利。然而,在他的論述中卻強調的是女性不應“去擁有比男性更多的保護和偏愛”,換言之,他認為女性應當“向下拉平”到和男性一致。
既然如此,他為什么又強調自己對女性“尊重和照顧程度,要遠超十倍百倍于男生”?這難道不就是“比男性更多的保護和偏愛”嗎?
合理的解釋是:在他內心中交織著“男性的雙重視角”,一方面,他情不自禁地認為現在的女人已經太厲害了,也享受了太多“保護和偏愛”,讓他憤憤不平;但另一方面,有能力給予女性特殊照顧,卻又是他男性氣概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想想看,“連自己的女人都保護不了”常常是對男性的莫大羞辱。
為什么他覺察不到這其中的矛盾?我想是因為,他真不覺得這矛盾,因為這兩點,可以在權威主義倫理學的基礎上統一起來:由權威分配給女性和男性一樣多保護和偏愛,不多也不少,這就是他理解的“平等”;同時,這一權威也能有力地呵護女性。在他默認的觀念里,這一權威實際上就是男性。
這里的問題在于:在這一和諧的圖景里,女性是接受安排的客體,是沒有自身主體性的。為此就要勸說她們相信,那就是對她們最好的安排,是“女權最高貴的”體現,“維護女性權利的真正價值支持”,從本質上說,他這是把“女權”這個新酒,裝進了儒家等級社會的舊瓶里。
然而,當女性主體性覺醒,就有可能出現這樣一個讓大家長心神不寧的狀況:他自認安排得井井有條,公正平等,卻震驚地發現女性并不買賬,此時他就轉化為憤恨:為什么你們還不滿足于自己得到的?
真正的女權主義者想要的,本來就不是“比男性更多的保護和偏愛”,那種權利也不是靠權威分配得來的,而是她們與生俱來的法定權利。她們也不是像他以為的那樣,是要和男人平起平坐,而是在參差多態的基礎上,不至于因為自己的性別身份而遭到區別對待。
![]()
實際上,如果“權利不對等”那句話并非筆誤,那表明他搞不清楚“權利”和“權力”的區別;而他對“男女平等”的論述,其實更接近于英語里的“公平”(equity)而非“平等”(equality)。
這種觀念不是偶然的,很多國人對少數群體的無意識反應正是如此。美國的中國問題專家鮑大可曾在1988年訪問內蒙古,當問及當地官員“自治”的實際含義時,他們回答說,“最顯著的特征是能在許多方面向蒙古族提供優惠待遇”(《中國西部四十年》)。很多男權主義者理解的“男女平等”恐怕也是如此:給女性一些優待,然后,你們就該知足了。
很多人可能不知道,“平等”在漢語里是一個從佛教輸入的外來概念。中國自古以來的政治思想,普遍認為井然有序的等級制才是“自然”的狀態,但佛教則認為眾生平等,不應強自分別,故稱“平等”。然而,且不說在現實中“平等”常被誤解成齊平一致,實際上與“公平”混淆,這一概念與基于個體權利的現代政治意識也有著微妙的差異。
如果我的推斷成立,那么從“將爺”的論述以及他為數不少的擁躉來看,不少人在這方面的理念仍隱約可見傳統的價值底色。我和他素不相識,之所以有興趣寫這么一篇,也是因為他那些話堪稱一個很好的時代切片,能讓我們看到新概念和舊價值觀是如何在他們本人都毫無察覺的情況下混雜在一起的。
公平地說,那當然也有可取之處,哪怕是偷換概念,他也得表現出對“女權”的尊重,甚至還要澄清自己“絕不是在冒犯‘女權’”;即便是男權主義者,至少照他的說法,他對侵犯女性的行為也是相當不屑的,雖然那與其說是為了保護女性權利,倒不如說是他自己的道德觀使然。
問題只是:這樣的男女平等觀,是女性真正想要的嗎?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