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官微“豫法陽光”披露一則烈犬撕咬路人致其當場死亡案例
8月11日,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官微“豫法陽光”披露一則案例:高某在某村頭附近的羊場內飼養有三只大型烈性犬,雖然飼養期間多次撲倒、咬傷他人,但高某不以為意,并未采取任何防范措施避免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某日,馬某從高某羊場門口路過時,高某飼養的一只狼狗突然從狗籠底部竄出,撕咬馬某頸部及面部致馬某當場死亡。
經現場勘查,該狗籠放置于土質地面上,底部無鐵網阻斷,籠子與地面銜接處空隙較大,犬只可輕松從中逃脫,籠子頂部也無鐵絲網,僅用建材板簡易搭蓋。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高某豢養的三只大型烈性犬具有很強的攻擊性,案涉犬只雖然關于籠中,但籠底與土質地面銜接處空隙較大,犬只可以輕易從籠中逃脫,很容易發生傷人危險,且案發前,高某飼養的烈性犬已經多次發生撲倒、咬傷路人事件。高某因疏忽大意造成了馬某死亡結果的發生,存在刑法意義上的過失。高某所提“馬某系被狗咬死的,與其無關”的辯解理由不能成立。根據被告人高某犯罪的事實、犯罪的性質、情節和對于社會的危害程度,依法判決:被告人高某犯過失致人死亡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年六個月。
延伸閱讀
7月9日,被打一個月后,武漢的李先生接到警方通知,毆打他的彭某已被刑事拘留。
此事源于6月12日的一場小糾紛。
當天,彭某家沒拴繩的狗在樓道撲了李先生,李先生與對方爭執時,被撞斷鼻骨造成輕傷二級。次日,李先生送娃上學,又被彭某挑釁式尾隨至學校門口。李先生稱,他為此拒絕了調解堅持走法律途徑,希望借此案例倡導市民規范養狗。
寵物狗沒拴繩樓道撲人引沖突
男子遭狗主人打傷后又被尾隨
李先生介紹,他家是武漢石牌嶺的一處老小區,小區里經常有鄰居放任不拴繩的狗在小區游蕩,他曾多次在小區業主群發布視頻和照片提醒。
6月12日早上,他送完小孩上學回家時,在樓道遇到2樓鄰居彭某遛狗,狗往他身上撲,他驚嚇中用腳將狗頂開,并質問彭某為何不拴繩、不把狗看好。
“彭某說他的狗不咬人。我說要報警,他返回房間準備拿剪刀出來,被他老婆拉住。”李先生說,兩人繼續在樓道爭吵,彭某突然將眼鏡取下,用頭撞擊他的臉部,鮮血瞬間從鼻子流下。
![]()
現場樓道的血跡(受訪者供圖)
李先生提供的照片顯示,樓梯上滴染著不少血滴。李先生稱當時報了警,因鼻血不止,他先前往醫院就診。
“拍了片子,發現鼻骨骨折、鼻中隔骨折。跑了兩家醫院,都說要做手術,要住院。”李先生說,考慮到住院手術耽誤工作,他當天并未住院。
次日早上,李先生送娃上學的路上,雙方緊張關系再次升級。
李先生稱,他帶著孩子下樓時,發現彭某坐在家門口磨菜刀,瞪著他看。李先生沒敢刺激對方,迅速帶孩子騎著電動車準備離開小區。
“其他鄰居也看到他磨刀。他發現我騎車走了,也下樓騎上車跟出來。我出了小區側門,孩子驚恐地跟我說,那個人跟出來了。我不確定是不是跟蹤我,就原地掉頭回小區。他也跟著回了小區。”李先生說,他再次騎車出了小區,彭某一直保持在幾米的距離,等紅綠燈時曾故意停下試圖讓對方先過去,對方卻也停著不走,他感覺對方是在挑釁。
![]()
監控中彭某跟著李先生往返進出小區(監控截圖)
李先生說,彭某一直尾隨到孩子的學校門口后離開。他害怕孩子被傷害,拍攝了彭某跟隨的視頻,再次報了警,并調取了小區側門監控。
男子輕傷二級拒絕調解
狗主人已被刑事拘留
李先生說,首次沖突后警方進行了行政立案,他前往司法鑒定中心被鑒定為輕傷二級,將鑒定情況反饋給了轄區派出所。
“社區找他做工作,也勸我調解。但他沒有任何歉意,覺得是我找的社區人員給他做工作,覺得我怕他。我要求嚴格按照法律程序走。”李先生說,6月30日警方通知他案件由行政轉為刑事。
“這些年不拴繩遛狗傷人事件太多,很多時候還沒到傷人程度,狗主人總是說我家狗不咬人。但很多人對狗是懼怕的。我們小區每天好幾條狗不拴繩游蕩,我老婆孩子都是遠遠躲著走。”李先生表示,彭某年齡30多歲,發生沖突的時候孩子一直抱著爸爸的腿勸說,他也擔心這個孩子的感受,但還是希望堅持走法律程序,以此倡導居民合法養狗、合規遛狗,營造和諧社區環境。
李先生稱,9日晚上接到警方通知,彭某已被刑事拘留。記者就此聯系轄區派出所了解情況,民警表示事情進展當事人最清楚,派出所沒有接受采訪權限,不方便透露案情。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