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一名上海刑事律師,經常會有當事人家屬焦急地詢問:“家人被刑事拘留了,律師可以會見嗎?”答案是肯定的。根據刑事訴訟法規定,犯罪嫌疑人自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或者采取強制措施之日起,有權委托辯護人,在偵查期間,只能委托律師作為辯護人,且辯護律師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和通信。這意味著,在上海,一旦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家屬委托律師后,律師就依法享有會見權。
在上海,律師會見犯罪嫌疑人的流程并不復雜。律師首先要準備好相關材料,包括律師執業證書、律所開具的介紹信以及委托書。準備齊全后,即可向羈押犯罪嫌疑人的看守所提出會見申請。一般情況下,看守所應當及時安排會見,至遲不得超過四十八小時。但如果遇到周末或看守所工作量較大等特殊情況,時間上可能會稍有延遲,但也會在法律規定的時限內完成安排。我一般都是提前在小程序預約會見,實在著急的會去現場排隊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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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刑事拘留律師會見
關于會見時間,一般上海這邊送到看守所后,律師就可以去會見。周一至周五工作日看守所可以預約/現在排隊會見,周六部分看守所可以預約會見,周日不會見。家屬要律師盡早會見,就提前準備好相關材料,到律所面談簽委托書,或者快遞郵寄。
不過,并非所有案件的會見都如此順利。對于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案件,在偵查期間辯護律師要求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的,應當經偵查機關許可。這是出于案件偵查的特殊需要,防止案件信息泄露或對偵查工作造成干擾。在這種情況下,律師需要向偵查機關提交會見申請并等待許可,偵查機關應當將許可情況及時通知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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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刑事會見律師
很多家屬以為律師會見只是“傳個話”,其實遠不止如此。一方面,在會見過程中,律師可以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案件有關情況,比如事情的經過、是否存在誤解等,為后續的辯護工作收集信息,制定合理的辯護策略。另一方面,律師還能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詢,告知其享有的權利和義務,如如何正確面對訊問、哪些行為可能會影響案件結果等,讓犯罪嫌疑人在相對孤立無援的刑事拘留期間獲得專業的法律幫助,穩定其情緒,維護其合法權益。
刑事拘留期間家屬是不能會見犯罪嫌疑人,要想了解具體案件情況,家屬就需要委托律師去會見。如果您的家人不幸涉及刑事案件被刑事拘留,建議盡快委托專業刑事律師,通過合法會見,為案件妥善處理邁出關鍵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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