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牢也得還利息啊!”男子入獄前信用卡欠20萬,出獄后發現利息已經100萬了,銀行表示“又不是我讓你犯法,一分不能少!”
原創:朝律夕拾
“坐牢也得還利息啊!”一男子在入獄前信用卡欠20萬元,出獄后連本帶利竟變成120萬元。銀行聲稱沒問題:“欠債還錢是天經地義,又不是我讓你犯法,一分不能少!”這起案件中,男子面臨巨額債款,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一起來看看吧。(案例來源:搜狐網)
01案例回顧
(為保護當事人隱私,本文人物均采用化名)在江蘇省的一座城市,小李因一時貪心而誤入歧途,結果不僅自身陷入困境,連帶的信用卡債務也像一個無底洞,讓他無法自拔。小李的犯罪行為導致他被判入獄三年,在入獄前,他的生活已是一團糟,信用卡欠款高達20萬元。他原以為坐牢是他的人生最低谷,然而出獄后的現實更加殘酷——銀行告訴他,因為利息的累積,他現在欠下了120萬元!小李的困境引起了社區的關注,大家紛紛討論這份債務的合理性。有人認為銀行應當在小李服刑期間暫停計算利息,因為他無法進行任何經濟活動。而有人則認為,債務自有其規則,小李的入獄并不能成為不償還債務的理由。由于小李無法解決這樣沉重的債務,他找到了媒體來尋求幫助。在媒體的調解下,銀行最終同意將債務減至40萬元,并允許小李分期償還,但是也明確告知了小李:“如果40萬你還不還的話,我們就只能起訴你了!”這個結果雖然仍讓小李感到壓力巨大,但比起120萬元的天文數字,已經算是一個可以承受的解決方案。那么,從法律的角度如何看待此案呢?
02案例分析
本案的核心爭議就是:小李在入獄期間信用卡欠款的利息是否應該繼續累積。根據《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支付利息。”根據合同法的規定,信用卡持卡人應按照與銀行的合同約定支付利息。小李入獄期間雖然無法還款,但這并不影響銀行根據合同繼續計息的權利。只要銀行在合同中明確規定了利息計算方式和逾期利息,小李即便在入獄期間,也仍然需要承擔這部分利息。并且,如果小李不進行償還的話,還有可能重新入獄。因為根據《刑法》:的相關規定:“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是指,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也就是說,如果銀行把小李告上法院,小李就要把全部房產等資產用于還錢,如不執行,可能會涉嫌“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而重新入獄。
03深刻教訓
從本案我們得知,哪怕是入獄受刑也不影響信用卡等債務計算的,而這個計算方法也是符合法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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