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孫同樂 通訊員 牛曉靜 田曉欣
河北省易縣人民法院堅持 “企有呼吁,我有所應” 的理念,立足當地石材產業集聚的地域特色,聚焦產業發展痛點、難點,創新打造 “法院 + 協會 + 專業機構” 協同治理新模式,精準發力,為石材產業高質量發展注入了強勁的法治動能,為打造 “中國石材之鄉” 的法治化名片提供了堅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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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成為推動地方經濟高質量發展的關鍵課題。易縣作為全國重點的石材生產加工基地,石材產業年產值超 10 億元,涉及企業超百家,從業人員近 3000 人。
然而,在產業規模持續壯大的同時,石材企業在合同履行、知識產權保護等方面的矛盾糾紛也日益凸顯。傳統司法辦案模式存在 “專業壁壘高、調解周期長、企業訴訟成本高” 的問題,已難以滿足企業快速發展的需求。
面對石材企業的法律困境,易縣人民法院主動對接轄區石材產業協會,積極推動建立 “法院 + 協會 + 專業機構” 協同治理機制。法院與協會攜手,并聯合專業法律咨詢機構,共同構建了多方聯動的法律服務體系。同時,促進協會與專業機構達成服務協議,由專業機構免費為企業提供法律咨詢與法律培訓,為高效解決石材生產、經營、交易等環節的法律問題筑牢了司法服務保障。
為充分發揮法治在優化營商環境中的關鍵作用,易縣人民法院多措并舉,全力塑造 “中國石材之鄉” 的法治化名片:
建立石材產業典型案例庫:系統梳理涉石材企業糾紛案件,提煉法律要點與應對經驗,為企業提供直觀的法律參考,助力企業規避風險,依法合規運營。
暢通快速解紛渠道:定期召開民營企業家座談會,暢通涉石材企業的快速解紛渠道,簡化流程,提高效率,保障企業業務順利開展。
完善企業信用修復機制:積極融入 “放水養魚” 的司法智慧,通過規范程序和有效引導,幫助失信企業盡快糾正錯誤,恢復信用,為其重回健康發展軌道創造有利條件。
“法院 + 協會 + 專業機構” 模式建立后,石材企業在處理日常事務時,可及時獲取專業機構的法律指導;在面對訴訟時,也能通過協會獲得切實可行的處理意見,并快速得到權威的法律支持,為石材產業發展構建了多方協同發力的法治服務網絡。
今年以來,易縣人民法院受理的涉石材企業糾紛下降 27%,調解成功率提升 33%,企業滿意度達到 96%。該模式不僅有效化解了產業發展中的矛盾糾紛,更通過精準的司法服務,推動石材企業依法合規經營,促進石材產業向 “綠色化、品牌化” 方向發展,有效提升了縣域營商環境競爭力,護航石材產業實現從 “集聚發展” 向 “品牌提升” 的跨越,為地方經濟社會發展書寫了法治護航的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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