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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項訴求都有人辦理、每一項訴求都依法推進
——人民法院貫徹落實“廈門會議”精神全力參與綜治中心規范化建設工作綜述
基層是社會和諧穩定的基礎。
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中心作為基層社會治理的前沿陣地、樞紐平臺,是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推動將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的重要載體,在整合調解資源、聯動處置矛盾、預防風險擴散等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
今年3月29日至30日,中央政法委在福建廈門召開推進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中心規范化建設現場會(以下簡稱“廈門會議”),對規范綜治中心建設進行了部署。“廈門會議”的召開,為全國縣級綜治中心升級換代按下“加速鍵”。
截至今年8月初,2848家縣級綜治中心正式運行起來,實現了“有牌子、有場地、有力量、有機制、有效果”的目標,“到綜治中心能解決問題”逐漸成為群眾的口碑。
“廈門會議”以來,人民法院全力參與綜治中心規范化建設,有機銜接登記立案、委托調解、依法審理,持續深化完善訴調對接工作機制,有效發揮多元解紛機制作用。2025年第二季度先行調解成功107.2萬件,環比增長176.1%,前端解紛活力和效能持續釋放。
頂層設計、黨委領導,團結一致“讓老百姓遇到問題能有地方‘找個說法’”
明者因時而變,知者隨事而制。
當前,我國處于“強起來”的新階段,需統籌好發展和安全。
一個時期以來,全國各地著眼發展問題,建立了行政服務中心等實體平臺,為法人、自然人提供高效服務,做到了“最多跑一次”,促進了經濟快速發展。
時至當前,建立規范化的綜治中心成為統籌好發展和安全的重要抓手,實現“讓老百姓遇到問題能有地方‘找個說法’”,切實維護社會大局長期穩定。
基層強則國家強,基層安則天下安。
習近平總書記高度重視綜治中心工作,2016年4月在農村改革座談會上首次提出要推進縣以下綜治中心建設。之后的一段時間,黨中央多次對綜治中心規范化建設作出部署、提出要求——
2019年1月,中共中央印發《中國共產黨政法工作條例》,首次規定設立省、市、縣、鄉鎮(街道)綜治中心,明確由同級黨委政法委員會和鄉鎮(街道)政法委員負責工作統籌、政策指導。
2022年10月,黨的二十大報告提出,在社會基層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完善正確處理新形勢下人民內部矛盾機制。
2024年12月,加強新時代政法工作的意見明確提出以縣級為重點加強綜治中心建設,讓人民群眾“最多跑一地”化解矛盾糾紛,加強綜治中心信息化建設。
號令既出,動若風發。
今年2月,中央政法委出臺《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中心規范化建設工作指引》;3月,“廈門會議”進一步明確綜治中心規范化建設的目標方向和具體路線。目前,全國99.9%的縣級綜治中心統一命名并對外掛牌,由同級黨委政法委、鄉鎮(街道)政法委員統籌指導。
今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印發《關于人民法院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中心運行工作的指導意見》,明確基層人民法院應當根據縣級綜治中心統籌訴訟服務中心有關功能的要求,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縣級綜治中心運行情況等因素,在綜治中心建立訴訟服務功能區或者設立立案窗口,也可以根據綜治中心統籌安排依托信息化平臺開展對接工作。
今年7月,全國大法官研討班進一步指出,人民法院要因地制宜統籌入駐功能需要和法院立案訴服工作需要,該入駐的職能確保不缺位,選派的法官或輔助人員要善做群眾工作、擔得起指導調解職責,更要注重發揮“銀發力量”,推薦、返聘更多經驗豐富的退休法官參與綜治中心工作。
截至今年6月底,2883家基層法院派出訴訟服務團隊入駐綜治中心,持續完善訴調對接工作機制,促推糾紛化解從“多頭跑”向“一站解”轉變。今年上半年先行調解案件231.6萬件,調解成功149.3萬件,先行調解成功數量逐月明顯增長。
規范入駐、依法履職,法院積極融入基層社會治理大格局推動實質解紛
因為近千萬元的借款本金遲遲難以收回,2025年3月底,莊某攥著訴狀來到浙江省杭州市蕭山區綜治中心,準備起訴老朋友蒯某。
然而提交完起訴材料,莊某卻猶豫起來,“老朋友一場,真的要鬧上法庭?”
綜合受理窗口工作人員了解情況后,勸說莊某先嘗試調解,即便調解不成功,起訴材料也已事先經過“涉訴糾紛”審查團隊審查,無需再跑第二趟便可以進入立案階段。
征得莊某同意后,蕭山區綜治中心指派入駐的區律師調解中心介入調解,雙方最終達成調解協議。隨后,該案在綜治中心法院調訴對接工作室辦理司法確認,糾紛得以順利解決。
“拿著這份‘雙保險’,我們老朋友見面終于不會臉紅了。”莊某拿著調解協議和司法確認書,十分感慨。
蕭山區綜治中心運行“綜窗分流引調”模式,暢通調訴銜接,為群眾提供全流程全鏈條解紛服務,實現矛盾糾紛化解“最多跑一地”。今年上半年,蕭山區人民法院一審民商事收案數同比增幅遠低于全市平均增幅,第二季度收案量較第一季度下降12.5%。
這是縣級綜治中心切實發揮統籌協調作用,促進矛盾糾紛高效化解的一個縮影。
“廈門會議”以來,各地縣級綜治中心紛紛推動調解組織、行政主管部門、審判機關、法律監督機關、群團組織、社會力量等各方面解紛資源入駐、輪駐,“攥指成拳”形成矛盾糾紛多元化解的整體合力。作為化解矛盾糾紛、參與基層社會治理的重要力量,人民法院全力支持、參與推進綜治中心規范化建設,有力助推完成階段性建設目標——
上海市黃浦區綜治中心聯合黃浦區人民法院金融審判庭,在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支持下,創新開發AI應用模塊,通過對融資租賃類案件的智能學習,實現關鍵信息自動提取,圍繞當事人違約行為認定等核心要素進行結構化整理,顯著提高工作效能,地方金融行業調解成功率從10%提升到25%。
天津海事法院在河北省秦皇島市北戴河區綜治中心設立專門工作站,實行“社會解紛在前、法院訴訟斷后”遞進式矛盾過濾機制,構建涉海涉漁糾紛快速化解通道,探索京津冀地區涉海糾紛化解協作新模式。
黑龍江省望奎縣綜治中心主動對接縣人民法院訴訟服務中心,將人民調解深度嵌入司法程序前端。目前,當地先行調解案件司法確認率達100%,賦予調解結果強制執行力,大幅減輕群眾訴累與司法壓力。
海南省萬寧市綜治中心與法院、公安、司法行政、綜合執法等部門形成緊密聯動機制。每逢節假日,萬寧市人民法院旅游巡回法庭便進駐景區,旅游警察、海岸警察駐點執勤,綜治中心“吹哨”即可啟動多部門聯合響應,對涉旅糾紛“當場受理、就地調解、即時履行”。
通過綜治中心搭建平臺,充分整合各類資源力量,既方便了群眾,實現“只進一扇門、最多跑一地”,又改變了過去各部門力量分散、單打獨斗的問題,讓群眾真切感受到“平安就在身邊”。
嵌入案例庫、推行示范文本,司法智慧強化指導助推綜治中心解紛提質增效
“心里一下子就亮堂了。”
今年7月,在河北省承德市雙灤區綜治中心服務窗口前,轄區居民李先生從人民法院案例庫中查到一個和他的糾紛類似的案件,心里有了底,長長地舒了一口氣。
雙灤區綜治中心的調解室里,調解員向當事人展示案例庫中的類案,以案講法、以案講理的做法已經成為常態。通過援引生效裁判闡明法理、分析預期結果與風險點,調解員有效引導當事人形成合理預期,案件調解成功率由應用前的57%提升至83%。
如今,越來越多的法院將案例庫嵌入綜治中心,充分發揮案例庫解紛“指南針”作用——
黑龍江省寧安市人民法院推動案例庫“落戶”寧安市綜治中心,遇到解紛難題,“找案例、用案例,就上人民法院案例庫”已經成為調解員們的工作習慣。
浙江省寧波市中級人民法院自主研發“庫網”融合檢索查詢系統,方便對案例庫已收錄的案例及法答網精選答問進行全面檢索,協助寧波全市綜治中心化解矛盾糾紛1000余起。
內蒙古法院在全區各級綜治中心全面推廣案例庫檢索應用平臺,配備聯網設備或專用檢索終端提供自助查詢服務,在顯著位置張貼案例庫二維碼,為人民法院充分發揮指導調解職能提供“智慧錦囊”。
今年7月舉行的全國大法官研討班強調,要充分發揮人民法院案例庫在指導調解、化解矛盾、促進類案源頭預防治理中的作用,特別要會同“總對總”合作單位等建好用好多元解紛案例庫,完善案例選送管理和推送使用機制,鼓勵綜治中心選送優質案例,促推入駐綜治中心職能部門、調解組織用好案例。
截至9月21日,打開多元解紛案例庫,輸入“綜治中心”或“案例庫”搜索,744件案例中有107件由綜治中心牽頭或參與化解,10件在化解糾紛時明確參考了案例庫的案例。
在多元解紛案例庫中,有這樣一起案子——
因感情破裂,86歲的熊某坐著輪椅來到重慶市巴南區人民法院,要求與54歲的“半路老伴”楊某離婚。
針對熊某行動不便、書寫困難的情況,工作人員主動提供離婚糾紛要素式起訴狀示范文本,朗讀文本內容、解釋法律含義,在熊某口述訴求后逐字確認,代筆完成填寫。
經征得當事人同意,法院委托區綜治中心人民調解委員會進行先行調解。“銀發法官”調解員在與楊某溝通時,指導其使用要素式答辯狀示范文本,梳理并明確了核心主張。
通過示范文本精準高效鎖定爭議焦點,調解員充分引導雙方當事人理性權衡利弊,最終,熊某和楊某不傷和氣地達成調解協議,自愿解除婚姻關系。
2024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會同司法部、中華全國律師協會推出11類民事案件起訴狀、答辯狀示范文本,今年7月全面升級推廣至67類示范文本。
統一、規范、簡潔的起訴狀、答辯狀示范文本,通過要素式、表格化設計快速、準確梳理和確定案件爭議焦點,有助于工作人員引導當事人優先選擇非訴方式化解矛盾,幫助調解員有針對性開展調解工作。目前,許多法院在當地綜治中心推廣“兩狀”示范文本,助力要素式示范文本的應用優勢充分展現,促使化解糾紛更加精準、高效。
基層安,則天下安;民心穩,則大局穩。綜治中心不只是一個平臺,更是厚植黨的執政根基、服務人民群眾的“民心陣地”。貫徹落實“廈門會議”精神,人民法院以主動融入、精準發力的擔當,成為綜治中心高效運轉的重要力量,推動新時代“楓橋經驗”在法治軌道上煥發新的生命力,努力確保人民群眾每一項訴求都有人辦理、每一項訴求都依法推進。
來源:人民法院報·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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