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張家川城管 2025年10月10日 03:00 甘肅
一、廣州1012商販毆打城管事件
事情經過:2024年10月12日8時許,廣州市天河區先烈東路,城管執法隊員對違規占道擺賣的流動商販韋某進行市容環境整治勸導工作,韋某不配合,情緒失控拿出伸縮鐵棍追打城管隊員,有隊員被追打倒地.
處理結果:警方接警后迅速控制嫌疑人韋某。經法醫鑒定,城管隊員盧某達輕微傷,莊某達輕傷 。韋某因涉嫌故意傷害被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仍在進一步偵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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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沈陽5·14大爺用板磚拍傷城管事件
事情經過:2024年5月14日早6時,沈陽市和平區執法分局對魯園地區古玩經營疏導區秩序進行疏導規范,大爺夫婦因違規多占攤位且拒不配合,大爺用板磚擊打執法人員后腦及頭面部,造成該執法人員多處骨折.
處理結果:經110出警后,相關部門表示會對大爺進行相關處罰,用磚頭砸人的大爺已經被帶走,并依法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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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宜州417女子阻礙城管執法事件
事情經過:2024年4月17日下午4時許,宜州區和平路一女商販在城管執法人員對其占道物品暫扣時,以撒潑打罵的方式阻礙執法,導致兩名執法人員不同程度受傷,其中一名執法人員眼鏡損壞,衣物被撕破。眼見事態升級后,城管執法人員果斷報警,該女子于民警到來前逃離了現場。隨后,執法人員配合執勤民警調查,向民警詳細陳述了事情的前因后果,并出示了執法記錄儀,展示了執法全過程。執法人員在與當事人沖突過程中始終保持克制,并未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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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理結果:該女子于民警到來前逃離現場,后被公安機關實施行政拘留 。
四、警示意義
1.對執法部門:需加強執法人員培訓,提升執法素質和業務能力,確保執法過程合法、合規、合理,做到文明執法、柔性執法,同時,重視與商販的溝通交流,充分了解其訴求,平衡城市管理與商販利益關系,此外,要建立健全監督機制,防止執法不當引發沖突.
2.對商販:應增強法律意識,自覺遵守法律法規,理解支持城市管理工作,通過合法途徑表達訴求和維護權益,避免因一時沖動采取暴力抗法等過激行為,造成嚴重后果.
3.對社會:要客觀公正看待城管與商販沖突事件,避免受輿論偏見影響,積極推動雙方加強溝通理解,構建和諧互信關系,相關部門也應完善城市管理政策法規,充分考慮商販等弱勢群體的利益,從源頭上減少沖突發生.
五、法條鏈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規定,對于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公務的,阻礙人民警察依法執行職務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條中第一款規定,“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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