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汕尾市應急管理局公布了一起較大交通事故調查報告。
該事故發生在2025年7月26日8時46分,甬莞高速汕尾陸河段西行K1267+760M處,一輛重型廂式貨車追尾碰撞小型普通客車,造成4人死亡、2人受傷。死傷者為一輛小客車上的一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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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調查報告公布,7月26日8時45分30秒,贛DL5***重型廂式貨車行駛至甬莞高速公路西行K1267+800M路段(從潮州往東莞方向),因遇前方事故導致車輛緩行,停在第三車道上。隨后,由王某譚駕駛貴DNC***小型普通客車(司乘人員共6人)行駛至此處并停在贛DL5***貨車后方,車輛開啟雙閃。8時46分3秒,由白某駕駛的魯BP0***重型廂式貨車,追尾碰撞貴DNC***小型客車,并碰刮停在第二車道上候行的豫K92***輕型封閉式貨車后側,導致貴DNC***小型普通客車被碰撞后受力向前碰撞同車道的贛DL5***重型廂式貨車尾部造成貴DNC***小型普通客車車體變形,車上6名人員被困。
事故造成4人死亡、2人受傷,車上乘客均為駕駛人王某譚的家人。王某譚的妻子、女兒,以及其姐姐、姐姐的兒子在事故中不幸遇難,王某譚目前仍在醫院接受治療,其兒子經治療后已出院。
事故調查報告指出,魯BP0***重型廂式貨車司機白某長時間從事道路運輸工作,未能充分休息,駕車在高速公路未履行安全注意義務,行車過程未與前車保持安全距離,遇事操作不當,是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
自7月24日16時至7月26日8時46分,貨車司機白某僅休息了9小時35分鐘。其中,7月25日0時25分,白某駕駛魯BP0685重型廂式貨車在福銀高速公路進賢縣路段曾因疲勞駕駛車輛碰刮護欄,報警處理后又繼續駕駛工作,直到此次較大交通事故的發生。
白某的過錯行為是導致此次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對事故負有責任。建議由司法機關依法對其追究責任(已于2025年7月28日被汕尾市公安局刑事拘留)。
青島金嘉公司未與駕駛員白某簽訂勞動合同;未經常性組織從業人員開展安全教育和操作規程培訓,僅對從業人員進行崗前培訓和6月20日一次集中培訓,僅通過微信群向駕駛員推送安全提醒,安全教育培訓落實不到位;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駕駛人員連續駕駛時間超過4個小時,對于白某多次疲勞駕駛的行為未及時提醒糾正,也未在運輸行為結束后按照公司管理制度對其進行處理。調查報告建議由汕尾市應急管理局對該公司實施行政處罰。
來源:澎湃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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