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中國證監會發布《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業績比較基準指引(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基準指引》),對公募基金業績比較基準的選取與使用作出規范性制度安排,推動基金管理人完善內部控制,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同時,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同步配套發布《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業績比較基準操作細則(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操作細則》),進一步明確業績比較基準的選取展示、信息披露、風險控制、合規管理等具體操作規范。
易方達基金副總裁王駿表示,本次《基準指引》及其配套《操作細則》發布并公開征求意見,旨在貫徹落實《推動公募基金高質量發展行動方案》,對公募基金選取和使用業績比較基準加強指引和規范,明確各市場參與主體的責任,有助于切實發揮業績比較基準表征風格、約束投資和衡量業績等功能作用,更好地保護基金投資者合法權益。
業績比較基準是基金管理人基于產品定位和投資目標,為基金設定的業績參考標準,是基金投資的“錨”和“尺”。通過業績比較基準選取的指數及其構成情況,投資者可以大致了解產品投資的范圍、方向及大類資產配置比例等,從而更清楚產品定位,對其風險收益特征有一定程度的把握。同時,將基金收益與之對比,可以看出基金相對業績比較基準是否創造了超額收益、以及超額收益的高低和穩定性,了解基金的績效水平。
此次發布的《基準指引》及其《操作細則》各有六章,分別從業績比較基準的規范、管理人的內部控制、業績比較基準的外部約束、監督管理等方面做出明確規定。
首先,強調業績比較基準的代表性、客觀性、約束性、持續性,對基準的構成及指數選擇、變更情形及程序、信息披露等方面進行規范,對基準的展示、資產類型匹配等方面做出嚴格細化的要求,為基金管理人選取業績比較基準提供了明確的指引和規范。
其次,強化自我約束,要求基金管理人建立健全覆蓋業績比較基準選取、披露、監測、評估、糾偏及問責的內控體系,差異化、合理化布局開發新產品,加強對基準的持續跟蹤,強化投資風格的穩定性管理,完善績效考核體系,發揮基準衡量產品業績的作用。
此外,健全外部約束,加強托管人在基金合同審核、業績比較基準評估、投資風格穩定性監督等方面的職責,同時對基金業績的展示、評價、排名等也做出規范要求。
“《基準指引》及其《操作細則》后續落地實施,有助于強化業績比較基準的約束與表征作用,促進公募基金業績比較基準的設置更為規范合理透明,推動市場各參與方‘更重視業績比較基準,更愿用業績比較基準’,助力投資者通過業績比較基準更好地了解基金產品定位、投資策略與投資風格,更客觀地評估與衡量基金業績表現。”王駿表示。
易方達基金一直遵循嚴謹、審慎、客觀的原則為旗下公募基金選取適當的業績比較基準,通過持續跟蹤、過程管理和績效考核等,保障基金投資風格的穩定性。公司將根據《基準指引》及其《操作細則》,強化對業績比較基準的選擇論證,完善業績基準的監測、評估、糾偏等機制,切實發揮好業績比較基準在確定產品定位、明晰投資策略、表征投資風格、衡量產品業績、約束投資行為等方面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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