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聯合市委組織部、市教委、市國資委、市財政局印發《關于進一步支持高校畢業生等青年就業創業的通知》。《通知》明確,為提高高校畢業生就業的積極性,放寬了高校畢業生參加招考(聘)條件。本市機關事業單位、地方國有企業招錄(聘)“應屆高校畢業生”的崗位,應向畢業證書落款年度2年內(含畢業當年度)的高校畢業生開放,不對其是否有工作經歷、繳納社保作限制。一起來看詳細內容↓↓
進一步支持用人單位穩崗拓崗
擴大一次性擴崗補助范圍,對招用畢業年度及離校兩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及16-24歲登記失業青年的社會組織,參照企業享受一次性擴崗補助政策,政策執行至2025年12月31日。
穩定擴大國有企業招聘高校畢業生規模,延續實施國有企業一次性增人增資政策,政策執行至2026年12月31日。
建立城鄉基層崗位歸集發布機制,加大崗位搜集力度,動態發布本市醫療衛生、養老服務、社區工作者、鄉村振興協理員等城鄉社區就業崗位,定期組織高校根據畢業生意愿精準推送崗位信息,便捷高校畢業生集中選崗就業。
加大青年人才引進支持力度
聚焦人工智能、集成電路、生物醫藥等新質生產力重點領域,加大科創型中小企業引進畢業生支持力度。
成效突出或帶動就業效果顯著的大學生創業板在板企業,發起人或主要創始人符合條件的可申請辦理畢業生引進;核心成員符合條件的可申請辦理工作居住證。
聚焦解決青年住房難題,支持有條件的區,推出住宿保障、安居補貼等政策,減輕在京生活成本,吸引青年在京就業。
建立“百校千企”聯席機制,聚焦京內外高校、產業園區企業,通過政策解讀、專場招聘、案例分享等形式,定向推送政策服務包,精準提供服務。
優化高校畢業生參加招考(聘)條件
本市機關事業單位、地方國有企業招錄(聘)“應屆高校畢業生”的崗位,應向畢業證書落款年度2年內(含畢業當年度)的高校畢業生開放,不對其是否有工作經歷、繳納社保作限制。
對招錄(聘)對象有畢業時間要求的,應明確到畢業年度。
畢業時間以本人畢(結)業證書落款年度為準(不含跨年結業轉畢業)。
國家出臺新規定的,從其規定。
啟動實施實習見習計劃
搭建京津冀大學生實習實踐平臺,匯集區域、市場、行業等資源,全年歸集實習崗位不少于1萬個,為在校學生提供更多優質實踐機會。
加大就業見習崗位儲備,全年募集見習崗位不少于1萬個,為離校未就業畢業生等青年提供更多實踐鍛煉機會。
加快實施就業創業能力提升計劃
落實教育部高校學生就業能力提升“雙千”計劃,聚焦人工智能、低空經濟等12個急需緊缺產業領域的60個重點建設方向,用足用好職業學校(含技工學校)、企業、實訓基地、職業技能培訓機構等資源,開設百余門培訓課程,幫助提升職業技能,拓寬擇業范圍。
實施技能培訓評價進校園行動,提升青年群體就業創業能力。
引導廣大高校畢業生等青年根據職業規劃、求職意向自主參加技能培訓,按規定落實職業培訓補貼。
擴大青年求職能力實訓營規模,通過組織體驗活動、開展課程教學等形式,幫助提升求職能力。
推進就業指導資源整合提升計劃
在市屬高校建設一批就業創業指導服務站,用好“政府+市場”資源,引入簡歷診斷、AI面試等人力資源服務,將人社服務送進校園。
建立北京市就業創業指導師專家庫,匯集國家級職業指導師、頭部企業HR、頭部人力資源機構職業指導師等多方資源,組織職業指導專家進校園提供職業規劃、就業指導等就業服務,幫助大學生把握市場需要、明晰職業目標、提升就業能力。
在各區建立青年就業驛站,為外地來京求職的高校畢業生等青年提供政策解讀、職業指導、招聘信息等“一站式”服務。
完善就業困難“一對一”幫扶機制
強化高校就業幫扶,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會同市教委選取就業工作任務重、壓力大的高校,開展人社局長結對幫扶,組織本市公共就業創業服務機構根據需求,舉辦校園招聘活動。
強化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實名服務,普遍提供至少1次政策宣介、1次職業指導、3次崗位推薦及1次培訓或見習機會,持續做好跟蹤服務。
強化低保、殘疾等困難家庭畢業生結對幫扶,制定專項計劃,實施“一人一策”,針對性提供3-5個高質量崗位信息,提供更多就業機會。
強化“區與區”結對幫扶機制,組織就業優勢區與薄弱區崗位資源共享、就業服務互助,提升本市高校畢業生就業質量。
打造便捷高效線上服務模式
推出“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一張圖”,發布大學生就業創業政策服務地圖,整合服務資源,可搜索附近就業崗位、招聘會,查詢就業、人才服務等機構和創業服務等情況,實現“一圖通覽、一鍵可及”。
建設“大學生就業安居一件事”場景,集成就業登記、檔案轉遞、參保登記、補貼申領、租房購房指引等事項,實現統一入口、多事項辦理。
建立健全青年就業失業監測體系
建立全市高校畢業生等青年就業失業監測體系,健全部門間數據共享機制,運用信息化手段多維度、動態掌握青年就業失業狀況。
定期開展高校畢業生等青年調查,掌握就業狀態、就業意向等信息,研判青年就業變化規律。
加強分析研判,把握形勢趨勢,制定規模性失業風險防范和應對預案,堅決防止引發社會穩定問題。
“這可太好了!”
這一政策的出臺
在大學生當中反響強烈
為何大學生對這項政策如此重視?這要從應屆生身份的重要性說起。
“保住應屆生身份的核心辦法”“這些操作可能讓你失去應屆生寶貴資格”“應屆生第一份工作別隨便找!社保一交身份就沒了!”……網上大把教人如何保住應屆生身份的攻略讓人眼花繚亂。這些攻略基本都是圍繞“我交過社保還算應屆生嗎?”“簽了合同還能考公嗎?”等等話題展開。
應屆畢業生千方百計地想要留住這個身份,源于這個身份可以享受多重政策紅利,例如考公考編的專屬崗位、央國企校招的低門檻通道、地方政府的求職補貼與住房優惠等等。尤其是在央國企招聘中,校招名額占比較高,社招多面向資深人才,應屆生身份幾乎成為普通畢業生的“入場券”。
應屆生又分自然應屆生和政策應屆生兩種。自然應屆生僅限畢業當年;政策應屆生則是指畢業兩年內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可享受應屆生同等待遇。而畢業生們看重的就是這個政策畢業生的身份。只要還保留住這個身份,就可以繼續以應屆生身份參加公務員招考,事業單位、國企招聘,還有其他一些就業創業方面的優惠政策。
有人一心考公考編寧愿先不上社保不就業。“畢業兩年內”比較明確,可“未就業”又該如何判定呢?到底以簽了三方協議為準,還是勞動合同為準?在家開個網店算不算就業呢?在親戚的公司當個臨時工,算不算就業呢?這些都不好判斷,于是,與勞動關系捆綁在一起的社保就成了最直接的認定方式。這么一來,有些一心想要考公考編的畢業生不敢找其他工作,寧愿選擇緩就業、慢就業,以保留應屆生身份,第二年還可以報考應屆生專設崗位;還有畢業生為了保留應屆生身份,主動提出不簽訂勞動合同或繳納社保,讓正規公司的HR都不敢接招——“這是違法的啊!”
這個“繳納社保即視為落實就業”的不成文規定,讓畢業生不敢輕易就業,生怕失去這個“一次性機會”。
這種情況已經引起有關部門重視。近兩年來,很多地區出臺政策,對應屆生身份認定的政策進行優化。例如,上海提出:本市事業單位招收應屆高校畢業生的,應向畢業證書落款年度2年內(含畢業當年度)未落實編制內工作的高校畢業生開放,不對其是否有工作經歷、繳納社保作限制;同時,本市地方國有企業、在滬央企在開展校園招聘時,應結合企業實際,將校招崗位向畢業證書落款年度2年內(含畢業當年度)的高校畢業生開放,不對其是否有工作經歷、繳納社保作限制。湖南省則明確,“高校畢業生”為近3年內畢業、招聘過程中未落實編制內工作的畢業生。還有云南、貴州、山東、廣西、浙江、福建等省份,均出臺了相似政策。核心調整集中在兩點:一是延長應屆資格時限(1-3年不等),二是取消“社保繳納”作為身份認定的限制條件。
很多大學生認為,這項政策的出臺,可以讓他們在專心備戰考公、考編的同時,也能放心地去找其他企業類工作;對于已經找到工作的畢業生來說,也可以后顧無憂地按照國家規定簽合同、上社保,保障自己的勞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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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首都教育 北京日報
編輯:姜思瑤
校對:楊旭
審核:張秋穎
終審:冉陽 常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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