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26歲的申明(化名)在湖北隨州老家辦了一場婚禮,娶了31歲的尹霞(化名)。申明的父母給了尹霞14.8萬元彩禮,尹霞則陪嫁了“460000元存款單”“100克金條”以及“一輛奔馳車”。然而,這不過是一場騙局:存款單、金條是假的,尹霞的名字、年齡是假的,奔馳車也是租來的,甚至連合拍婚紗照的尹霞的父母親都是她請來的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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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事人講述自己的遭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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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7日,申明與代理律師在法庭外 受訪者供圖
2025年11月17日,尹霞因涉嫌重婚罪和詐騙罪一案在隨州市曾都區法院一審開庭。申明原本以為尹霞會退贓、認罪,但法庭上的一幕把申明給“氣笑了”:尹霞明確表示不會退贓,并揚言無需取得申明的諒解。該案未當庭宣判。
通過短視頻平臺認識,線下見面發生性關系
檢方起訴書顯示:2022年5月,被告人尹霞與受害人申明通過某短視頻平臺相識,并發展成為戀愛關系。同年7月16日,尹霞與申明在山東青島見面并發生性關系。2022年9月,尹霞虛構自己懷孕并購買一張虛假的懷孕B超單發給申明以騙取信任,后尹霞虛構自己父親為高官、家庭條件優渥,需要先見到申明的父母后,才能回家做自己父母的工作,當月申明將尹霞帶回隨州老家與自己父母見面,2022年10月16日,申明向尹霞轉賬10001元作為見面禮。之后,申明又多次為尹霞花錢。
2023年1月,尹霞在青島時告知申明自己已經流產,為了證明,尹霞還提供了虛假的醫院就診材料。2023年3月,尹霞自稱其父親會為申明安排工作,邀請申明前往山東青島同居。二人同居期間,申明發現尹霞的出租屋內有一張身份證,但名字不是尹霞,且年齡也差了五歲,申明選擇報警。在派出所,出警民警對二人糾紛進行調解,并由二人簽署一份“還款協議”,由尹霞歸還申明30000元,但尹霞一直沒有歸還。
為了繼續騙取獲取申明的信任,2023年5月27日,尹霞安排了一名演員扮演自己的父親與申明父母在武漢市碰面,雙方碰面后,該名演員對尹霞為何有兩個名字進行了解釋,騙取申明信任后,尹霞繼續與申明保持戀愛關系。
接受瀟湘晨報記者采訪時,申明表示,兩人屬于網戀關系,當時自己在武漢工作,尹霞住在青島,“平均一到兩個月才見一次面。”尹霞出生于1989年,但她對申明說自己的年齡時,一直聲稱自己是1994年的。而且,尹霞一直找各種演員來扮演自己的家人,但直到尹霞在婚禮上事跡敗露,申明才知道自己一直被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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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霞偽造的懷孕醫院報告 受訪者提供
一場虛構的“婚禮”:女方家全都是假的
2023年7月,尹霞再次稱自己懷孕,但又一次流產。同年9月,尹霞與申明開始談婚論嫁,為了求婚,申明花了近2萬元的價格購買了一枚鉆戒,并于當月向尹霞求婚成功。期間,二人又因瑣事發生爭執開始鬧分手,2024年1月,尹霞向申明郵寄了一份虛假的懷孕B超單,2月,尹霞在短視頻平臺上找到一個情感博主,充當自己的哥哥,讓他出面與申明及其父母溝通,調解兩人的感情,并提出要結婚的想法。
申明告訴瀟湘晨報記者,2024年5月,他和尹霞“奉子成婚”,在隨州老家辦了一場酒席,兩人準備前往青島女方家再辦酒席。臨行前,尹霞想帶走148000元的現金彩禮,但申明的父母提醒他注意防范風險。這時,尹霞的“哥哥”打來電話,強調彩禮錢必須要帶回青島,這樣在女方親戚面前才有面子。“哥哥”還表示,為表誠意,女方還可以拿出房子、車子作為嫁妝。一番交涉后,申明父母將148000元現金交給了尹霞。
來到青島后,尹霞安排申明住進了一棟別墅,尹霞說別墅是她家的。申明一直希望盡快見到老丈人和丈母娘,并舉辦婚禮,但尹霞表示,因家庭矛盾,暫時不方便見。在別墅住了幾天后,尹霞外出回來給了他一張46萬元的“中國銀行存款單”、一根100克的“金條”、一輛奔馳轎車的鑰匙。申明逐漸打消了疑慮,開始準備辦理結婚證。
但尹霞一直推脫領證的事情,她借口稱自己曾因開整容醫院犯過事,目前無法領證。但是,她讓申明放心,以她父親在青島的人脈關系,可以搞定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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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明與尹霞的婚禮合影,女方代表都是她請來的演員 受訪者供圖
據起訴書,尹霞將148000元現金帶回青島后,將106400元存入了自己的銀行卡,其他現金用于開銷。她交給申明的46萬元銀行存款單和金條都是網購的。為了顯示父母出手大方,她還拿出20000元交給申明,表示是父母給的“改口費”。申明向瀟湘晨報記者展示了一張兩人的“全家福”合照,他說,事后,他才知道,女方家“全部都是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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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霞給申明的假金條
被告人法庭上揚言不退款,也無需諒解
2024年5月下旬,兩人又回到湖北隨州。申明介紹,回到隨州沒幾天,尹霞發脾氣鬧著要回青島。他同意尹霞回去,但前提條件是退還148000元的彩禮。這時,“丈母娘”打來電話,讓尹霞帶著彩禮回去,車子、存款單、金條留作抵押。而尹霞也在這通電話之后消失了。
這時候,申明才意識到自己可能被騙了。他通過車牌號進行查找,發現奔馳車是租來的,銀行存單、金條也都是假的。申明選擇了報警。同年6月,申明前往青島查詢尹霞的戶口信息,發現“查無此人”。富家女、別墅、豪車、金條……他所經歷的一切,都被證明是假的。
檢方起訴書顯示,2024年6月11日,申明及家屬前往武漢市與尹霞見面,要求尹霞退還14.8萬元彩禮及其他費用,尹霞陸續向申明退還了78700元。2024年10月19日,公安機關對尹霞涉嫌重婚罪立案偵查,尹霞在青島被警方抓獲歸案。2025年5月20日,公安機關對尹霞涉嫌詐騙罪立案偵查。公安機關查明,2015年8月19日,被告人尹霞與崔某某在山東省萊州市民政局登記結婚,并育有一女,2020年至2021年期間,尹霞與崔某某因家庭矛盾感情不和,后雙方分開居住少有聯系,女兒由崔某某撫養,但雙方并未離婚。
2025年11月17日,尹霞因涉嫌重婚罪和詐騙罪一案在隨州市曾都區法院一審開庭,申明作為受害人參與庭審。法庭上,尹霞的態度讓申明感到驚訝:“她在法庭上可以說是目中無人,很囂張,她說我不需要賠償,也不需要取得諒解。”
據上游新聞2025年4月15日消息,記者問現年35歲的尹霞為何要隱瞞婚史與他人辦婚禮?為何存款單、金條、病歷是假的?為何要把從租車行租的奔馳車說成是陪嫁車?尹霞未正面回應,只說:“我剛從檢察院出來。”
申明表示,除了尹霞外,扮演她父母、哥哥的人也參與了詐騙行為,應當受到法律的嚴懲。
瀟湘晨報記者曾永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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