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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
(胡文電服刑的湖南省坪塘監獄。劉虎 攝)
一個人對抗整個權力體系,
勝率大約和螞蟻撼動高鐵相當。
撰文|燕十三
出品|有戲(Review)
在湖南衡陽,調取一段公共監控視頻的代價是:
十年半刑期、一家人的崩潰、外婆的死亡、妻子被留置62天、外甥被判尋釁滋事、弟弟被刑拘七天……而打人者晉升了。
假如法治是秤,這秤砣怕不是從南華大學附二醫院直接被掄飛的。
整個故事像極了中國反腐劇里被刪掉的劇情:它荒誕得像虛構,卻真實得讓人不敢直視。
(關聯報道)
1、那年盛夏,一腳踢出一座城市的法治溫度
2019年,衡陽的夏天比往年更悶一些。
某酒店門口,兩名孩子指控“陌生男子親了女孩臉”。姑且不論這戲劇性的橋段為什么聽起來和所有“碰瓷式舉報”一樣精準、成熟、老練——反正故事沒有孩子的證詞,但所有后果都從他們口中那句“他說親了”起飛。
然后就是社會版“三英戰呂布”:
女子看守所所長龔琳雅,黃沙灣派出所副所長張鵬,外加一位不明身份女性友人,三人圍毆一個普通市民賀國偉。
被打得昏迷十六分鐘,倒地不起。后來官方告訴我們:事情是他先打人,而且輕微傷。
你看,又一個“劇情反轉大結局”:被打者成了施暴者,而施暴者只是在“制止過當”。
這種文字游戲,已經成為中國一些地方通報的固定模板:
“他不是被打,是輕微傷。”
“不是群毆,是制止。”
“不是喝醉,是沒飲酒。”
“不是濫用權力,是執行公務。”
“不是司法不公,是你情緒不穩定。”
一句話:你永遠不知道誰能把你的生活改寫,只要TA手里有權力。
2、真正的禍事,從胡文電調監控開始
如果賀國偉沒有舅舅,那么這件事可能在醫院里就結束了。
但可惜,他有一個舅舅——而且還是紀委派駐企業的紀檢組長,懂點程序,也懂點證據。
他按規矩,向旁邊銀行調取公共監控。
介紹信開得坦率:
辦私事。
監控不是涉密,不涉及隱私,且用于被侵害者取證。按理應該是再普通不過的公民權利。
然而你以為這里是一個法律社會?
不,這里是一個權力地盤。
從胡文電踏進郵儲銀行的那一刻,他就決定了自己未來十年半的人生。
因為他調的不是監控,
他調的是某些人的安全感。
一個月后,他被留置。
接下來,就是熟悉的劇本:
先扣“濫用職權”;
再來“尋釁滋事”;
覺得不夠?加上“挪用公款”;
調味料?“敲詐勒索”;
最后再撒點“貪污”。
五道大菜齊活了。調取一段監控能夠導致如此龐雜的五宗罪,這刑法解釋得比中醫還活。
3、司法不是法官的,而是敘事權的
整個案件的邏輯嚴絲合縫。
只在一個地方崩了:常識。
比如,“尋釁滋事”的罪狀,來自于視頻被轉發了兩萬多次。
請問:
衡陽的網絡轉發量多少算“公共秩序嚴重混亂”?兩萬多算?那幾十萬、幾百萬是不是應該槍斃?
更絕的是:
濫用職權罪的危害后果被認定為“造成公共秩序嚴重混亂”;尋釁滋事罪的危害后果也被認定為“造成公共秩序嚴重混亂”。
同一件事,重復評價,數罪并罰。
好家伙,這不是刑法,這叫疊buff。
再比如“敲詐勒索”。
那100萬補償,是政府部門調解協調給的,用于解決違法招標行為引發的糾紛。竟然能被翻譯成“胡文電敲詐”。
那么,問題來了:
政府調解成功=敲詐勒索成功?
依法復評被阻止=刑法敲詐罪既遂?
這若成立,全國每天都能抓一萬多起“敲詐勒索式調解”。更戲劇的是,真正直接拿錢的鄧文武,判三年,緩四年。
胡文電沒拿錢,判十年半。
衡陽式司法:拿錢的沒事,沒拿錢的十年。
4、家破人亡的代價:權力從不只打擊一個人
這是一個典型的“滅門式辦案”。
胡文電被留置。
妻子被留置62天。
弟弟被刑拘7天。
外甥被抓。
員工被抓。
外公外婆的養老金被凍結,導致外婆病情惡化死亡。
妹妹創傷性情緒障礙。
兒子多年奔走控告。
這已經不是司法,而是戰爭。
而且是單方面的屠殺。
5、而另一邊,拳腳落下的人們,升官
公開資料顯示:
龔琳雅:從女子看守所所長 → 衡東縣公安局政委。
張鵬:從副所長 → 青山派出所教導員(仍在一線執法系統)。
一個被打得昏迷的人被判尋釁滋事,一個調監控的人被判十年半,而施暴者們卻繼續在公安系統執掌權力。
如果不是公開報道,你會以為我是在給你講《人民的名義》同人小說。
6、六年申訴:真相不是沉默,而是被掐住喉嚨
胡文電不認罪。
不認罪,就意味著要申訴。
申訴,就等于再次觸碰權力神經。
中院駁回。
檢察院駁回。
再申訴。
再駁回。
他的律師被威脅。
證人不敢出庭。
核實程序做到一半被叫停。
非法證據排除權無從行使。
這才是可怕的地方:你不是輸給了某個人,而是輸給了一套密不透風的系統。
一個人對抗整個權力體系,
勝率大約和螞蟻撼動高鐵相當。
7、誰是被尋釁者?誰又在滋事?
我們說“尋釁滋事”,
中國刑法里是個可以隨意拉伸的橡皮筋罪名。
但如果換個角度,衡陽這件事里,誰才是真正的“尋釁者”?公職人員酒后圍毆市民(官方說沒飲酒,我理解為“沒檢測”)。
在醫院圍堵辱罵;
在派出所圍堵辱罵;
事后各種施壓;
讓被打者再被追訴;
凍結養老金;
留置全家;
給調監控的人安五宗罪。
請問,這一套連招,到底誰在“尋釁”?
誰在“滋事”?
誰在嚴重破壞公共秩序?
但這世界有時候不講邏輯,而是講立場、身份、權力。同樣一句話,從你嘴里說出來叫“尋釁滋事”,從他們嘴里說出來叫“維護秩序”。
8、一個時代的荒誕:公民權利成為危險行為
調取公共監控,本是公民權利。
但在這個故事里,這個動作成了“巨罪”的起點。
以至于很多人看到這里,會產生一種陰冷的戰栗:
啊,調監控也犯法了?
不,監控沒問題,法律沒問題,
問題只是你調到了不該被看到的東西。
你調的不是監控,你調的是某些人自以為永遠不會見光的狼狽。見光死的是司法,不是視頻。
9、荒唐并不是最可怕的,可怕的是荒唐成為常態
很多人無法理解:
為什么一個案子可以荒唐到這種程度?
為什么化一場民事糾紛為敲詐勒索?
為什么調監控能定濫用職權?
為什么輕微傷能變成“醉漢行兇”?
為什么一段視頻能定義“公共秩序嚴重混亂”?
但這背后真正的問題不是某一個案件,而是:在某些地方,司法是一套可以開后門的敘事工具。
而且只要有權力參與,它甚至不用邏輯自洽。
你想反駁?
沒用。
案卷比你有說服力。
判決書比你有話語權。
權力比真相更堅硬。
10、這個時代仍然有人相信法治,這才是奇跡
胡文電在法庭上的最后陳述里說:“我公職被開,但法治精神與生同在;我黨籍被開,但正義追求與命長存。”
這話在今天聽起來近乎悲壯。
也令人心酸。
一個人被關在監獄里,
卻依舊相信法治能伸張正義。
而站在自由世界里的人,卻在懷疑:
法治是否還活著?
在這個故事中,沒有英雄,沒有神話,也沒有奇跡。只有一位普通紀檢干部和他的家人,在與龐大的權力機器抗爭時,被碾壓得粉碎。
但正是這些被碾碎的聲音,構成了社會真正的脊梁。
有一天,如果歷史要回望這個時代,它不會看多少人升遷、多少人落馬、多少案子擺上桌面。它會看這樣的案件、這樣的傷害、這樣的荒誕,是否有人愿意發聲。
愿有人繼續發聲。
愿真相不被埋葬。
愿法律不再成為工具,而是底線。愿一個調取監控的普通人不會再付出十年半的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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