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蘇省常州市新北區西夏墅鎮東南村小靳家村民靳先生,因在土地流轉、財務查詢等集體事務中屢遇阻礙,多次向相關部門反映情況并尋求協助。其核心訴求在于,作為村集體成員,依法享有的知情權、參與權與監督權,為何在實踐中難以得到充分落實?
一、關于土地流轉:程序透明度與村民知情權存疑據反映,小靳家生產隊此前與東南村委簽署了一份涉及21畝水稻田的流轉合同。然而,村委后續將該片土地轉租予第三方經營,村民對此次轉租的對象、租金、合同條款等關鍵信息均不知情。有村民要求查閱相關合同時,被告知“已有三分之二村民簽字同意,無需全體通過”。此舉導致未簽字村民認為自身權益被忽視,對土地流轉程序的透明度與決策的公平性提出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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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關于財務公開:查詢流程存在執行差異靳先生在嘗試履行財務監督權時,被要求嚴格按照《組級財務查詢推薦書》程序,經層層審批方可查賬。然而,其了解到同村其他村民在查詢過程中并未經歷相同流程。這種區別對待令人對村務公開的執行標準是否統一、村民監督權是否得到平等保障產生疑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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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關于集體資源處置:決策與收益信息未明村民同時反映,村內部分集體資源的處置過程缺乏透明溝通。例如,小靳家溝塘在被加高填埋前未向村民充分告知相關協議;與鄰村交界的公共地塊被開挖也未經過集體充分商議。更令村民關切的是,上述資源處置本應產生的相關費用,村集體賬戶似未收到。集體收益去向不明,決策過程不公開,直接影響村民對村集體資產管理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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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方反映未獲實質進展,村民盼上級關注為厘清上述問題,靳先生已多次向新北區信訪部門反映并報警求助,但均未獲得實質性推進。村委方面的回應亦未能有效消除村民疑慮。
靳先生的經歷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在部分基層治理實踐中,村民法定權利的落實仍面臨挑戰。目前,靳先生與小靳家村民懇請上級相關部門予以重視,對東南村在土地流轉、財務公開及集體資源處置等環節的操作程序進行了解與監督,推動村務管理在公開、透明的環境下運行,切實保障每一位村民的合法權益,使其真正成為鄉村治理的參與者和受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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