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涉事企業不妨出來走兩步,大大方方地把事情說明白、說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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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某公共場所的衛生間指示牌。圖/IC photo
文| 蘇士儀
又有公司限制員工如廁時間?
據縱覽新聞報道,11月27日,有網民發布視頻展示的一段聊天記錄顯示,一家企業有人拍攝多位員工如廁的照片,并分別記錄他們進出廁所的時間。發布視頻的網友告訴記者,這家位于江蘇省南京市江寧區的企業,要求車間工人如廁時間不超過15分鐘,否則將罰款450元。
11月27日,該公司人事部門工作人員表示,他們不清楚關于車間工人如廁的相關規定。江寧區委宣傳部工作人員回應稱,將前去了解此事。江寧區12333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服務熱線工作人員則表示,目前法律層面對于員工如廁時長并無明文規定。
如廁本是生而為人的正常生理需求,也是勞動者的基本權利,如因員工如廁超時便進行大額罰款,顯然無視了勞動者的生理與人格尊嚴。
不可否認,與此前一些企業規定的“小號上廁所不能超過2分鐘”等相比,此番涉事企業預留的15分鐘如廁時間似乎確實足夠長。但在此類事情上,問題的核心從來都不是“時間的長短”或者“該怎么做”,而是“應不應該做”。
畢竟,如廁作為人體的“剛需”之一,哪能被隨意量化,這番做法背后,是將人當作了某種工具在管理。當然,即便如此,對“15分鐘的如廁時間是否合理”這個話題,相信無論是社交平臺上還是現實中,都有人持有不同的意見。本質上,這是個見仁見智的議題。
但是,暫且撇開時間層面的爭議不談,企業若拍攝員工如廁的照片,那此舉顯然也涉嫌侵犯員工隱私。勞動者不是流水線上的機器,而是有生理需求、人格尊嚴的個體。即便拍照是為了用于“記錄員工進出廁所的時間”,如此做法也相當不妥,已然逾越了隱私邊界。
更何況,超時一次450元的大額罰款,顯然也有點違背“過罰相當”的原則。從報道看,該規定針對的是車間工人,那么,這般處罰不僅缺乏正當的依據,從人們對普通車間工人的收入認知來看,其金額似乎也遠超員工可承受范圍。
涉事企業人事部門工作人員回應稱,“不清楚關于車間工人如廁的相關規定”,這樣的含糊性言論顯然難以解答公眾疑慮。就此去看,涉事企業與其用“不清楚”來搪塞公眾,不妨出來走兩步,大大方方地把事情說明白、說清楚。
若相應規定背后真有其他“不得已的原因”,也未嘗不能獲得公眾的理解。但無論如何,都該把事情聊明白,這是開展一切討論的前提。
撰稿 / 蘇士儀(媒體人)
編輯 / 遲道華
校對 / 張彥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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