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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7日上午,湖南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九次會議初次審議《湖南省高速公路條例(修訂草案)》。
《湖南省高速公路條例》自2011年頒布實施。此次修訂基于三方面考慮,一是國家上位法作了新的修訂,湖南的地方法內容需與之保持一致;二是湖南省對高速公路管理體制機制進行了改革,有待通過修訂《條例》對改革成果予以鞏固;三是高速公路在服務區管理、聯網收費等方面出現新的問題,亟需通過立法予以規范。
從省人大財經委了解到,這次修訂,主要針對管理權責、建設環節監管、養護機制、經營服務、巡查治堵等方面進行制度完善和優化。
與改革相銜接,理順和壓實各方職責
權責清晰、協同高效的管理體系是高速公路安全暢通的保障。
“從過去暴露出的問題,以及智慧高速建設的新要求來看,首先要從機制上予以解決和保障。”省人大財經委有關負責人表示,《條例(修訂草案)》著力厘清行政部門、監管機構與高速公路經營者之間的權責關系,消除權責模糊地帶,從而推動各方凝聚工作合力,提升管理效能。
《條例(修訂草案)》第四條明確了省人民政府和設區的市(州)人民政府負責組織實施高速公路的權限。強化縣級以上政府組織領導責任,明確路地協同機制的具體要求,細化征地拆遷、路域環境治理等工作保障措施。
同時,厘清省、設區的市(州)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職責,明確省級統籌管理與市級路政執法的分工邊界,規范委托執法程序。
完善“一路多方”聯勤聯動機制,明確交通運輸、公安交警、應急消防等部門及高速公路經營者的協同職責,細化信息共享、應急處置等協作流程。
堅持人民至上、安全至上:“摩托車禁止上高速”寫入法規草案
近年來,每逢節假日出行,關于摩托車上高速的話題總會在朋友圈引發討論。
有的觀點認為“法無禁止即可為”,要放開摩托車的高速通行權。但同時,也有觀點認為“我國道路交通法并沒有強制要求開放摩托車通行”,且摩托車上高速安全隱患不容小覷,應該禁止。
此次修訂,省公安廳就提出,應該在《條例(修訂草案)》中,明確禁止摩托車駛入高速公路。
該負責人解釋說,國家上位法沒有明確規定不能禁止摩托車上高速,根據全國各省份實踐情況來看,大多數省份已作規定禁止摩托車上高速,個別未禁止省份,近年來因摩托車導致的高速交通事故大幅增加,存在極大的安全隱患。
在前期審查中,“禁不禁摩”的意見在各相關單位引發了熱烈討論。該負責人表示,最后敲定“禁摩”,關鍵還考慮了湖南的實際情況。
“湖南的高速公路九成是雙向四車道,而且彎多、坡長、橋梁和隧道多,一旦遇到雨霧冰雪惡劣天氣,摩托車駛入高速公路存在很大風險隱患。”該負責人說,按照國家高速公路設計標準,雙向四車道的高速公路不具備摩托車通行條件。同時,摩托車與汽車的法定限速、實際時速差異較大,同車道混行的話,安全隱患的確會很大。
基于這幾點原因,“摩托車禁止上高速公路”的規定最終寫入了《條例(修訂草案)》。
建設智慧高速,服務區配備醫療急救、充換電等
服務區是高速公路服務質量的重要窗口。湖南此次立法修訂高速公路條例,實際是提前為推進智慧高速公路建設進一步布局。
審議現場,委員們認為,從《條例(修訂草案)》規定內容來看,提升服務品質是回應群眾共同的訴求,而智慧高速的理念提出,代表著高速公路未來發展的趨勢,這一點具有前瞻性。
具體來看,《條例(修訂草案)》第十條專門針對“智慧高速”闡述,提出要推廣使用大數據、互聯網、人工智能等技術,推動低空經濟、智能駕駛等在高速公路的場景化應用。
《條例(修訂草案)》第四十一條針對服務區服務提出,高速公路服務區經營者應當提供休息區停車場等公共設施,配備醫療急救箱、能源補給等服務,有條件的服務區還可以提供住宿等經營性服務。
事實上,對《條例(修訂草案)》進行審議,是一個逐步完善立法規定的過程。該負責人透露,這次審議,將充分吸收委員們的意見和建議,爭取在智慧高速建設、道路治堵等方面,還將進一步豐富和細化相關內容。
來源|紅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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