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創社評員:仙人指路
摘要:12.82億元執行款現矛盾官方版本,關鍵文書未依法送達,當事人數年申訴無果,司法程序正義的"最后一公里"該如何守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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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致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張軍的公開信,撕開了江西"3·21"案執行過程中的層層疑云。12.82億元巨額執行款出現兩個互相矛盾的"官方說法",關鍵法律文書未依法送達當事人,數年維權申訴卻屢屢石沉大海,這場橫跨數年的司法執行爭議,不僅牽動著數萬家庭的血汗錢,更觸碰了司法程序公正的底線,值得每一個關注司法公信力的人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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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離譜矛盾:一份銷案裁定,一份繳庫依據
司法執行是法律正義落地的"最后一公里",而程序正義,正是守護這份正義的核心屏障。我國法律早已明文規定,執行文書的依法送達、執行依據的清晰明確、案款繳庫的憑證留存,都是司法機關履職時不容逾越的法定流程——這既是保障當事人知情權、救濟權的基礎,更是司法公信力的底線所在。
可在江西"3·21"案中,本該嚴謹到極致的執行程序,卻布滿了難以自圓其說的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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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昌中院2018年作出【(2015)洪中執字第53號】終結執行裁定,后續竟被該院副院長、執行局局長親口承認,因未依法送達當事人,已作銷案處理;
- 另一邊,南昌市財政局在財政部督導下出具書面回復,卻以一份2016年作出、當事人從未收到、從未簽字確認的【(2015)洪中執字第53-4號】執行裁決書為依據,主張12.82億元執行款已"合規上繳國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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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兩年作出且未送達的文書成了繳庫憑證,后作出的裁定卻因送達問題被銷案,兩份自相矛盾的官方文件,讓巨額執行款的去向成了未解之謎,更暴露出執行環節中可能存在的嚴重程序疏漏。這種"程序模糊",無疑在一點點侵蝕公眾對司法公正的信任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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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維權困境:數年申訴無果,承諾淪為空談
近年來,最高人民法院反復強調"以人民為中心的司法理念",要求司法工作者踐行"如我在訴"的意識,更通過交叉執行、專項整治等一系列舉措,嚴打消極執行、違規執行亂象——即便法官退休,若因違法履職損害當事人利益,也會依法追責,這背后是司法機關壓實責任、守護正義的堅定態度。
反觀江西"3·21"案,當事人自2020年起便持續向南昌中院、江西省高院、檢察機關等部門提交執行監督申請,多次要求公開執行依據、繳庫憑證等關鍵材料,卻始終未獲實質回應。2024年10月的接訪中,南昌中院相關領導當面承諾會"調查核實",可時隔一年,依舊沒有任何書面結論,更無實質性糾錯措施,當事人的合理維權訴求,陷入了漫長的等待與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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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承諾落空、申訴無門"的消極態度,與"司法為民"的初心背道而馳,更讓當事人對司法救濟的期待一次次落空,也讓司法公信力面臨嚴峻考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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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司法底線:無模糊地帶,需清晰可溯
司法公信力的構建,從不是靠空洞的口號,而是源于每一起案件的公正辦理,源于每一個司法程序的嚴格遵守。12.82億元從來不是冰冷的數字,背后是數萬家庭的血汗錢,他們有權知曉資金的真實去向,有權獲得明確的司法回應,更有權在程序違法時獲得合法救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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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事人提出的核心訴求,本質上是對司法公正的合理期盼:公開全部執行依據,厘清兩份矛盾文書的來龍去脈;啟動執行與檢察聯合監督,徹查可能存在的職權濫用問題;若確認程序嚴重違法,依法啟動執行回轉——這些訴求于法有據、于理應當,更契合第八次全國刑事審判工作會議中"嚴把程序適用關、做實有信必復"的明確要求,理應得到正視與回應。
如今,當事人將最后的希望寄托于最高人民法院的監督介入,這既是對最高審判機關的信任,更是對司法公正的深切期盼。期待相關部門能及時主動介入,查清12.82億元執行款的來龍去脈,對程序合法性、文書合規性作出明確認定,依法保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畢竟,在法治社會里,司法程序沒有"模糊地帶",每一筆涉案資金的流向、每一份法律文書的出具,都該清晰可溯、有法可依;唯有直面問題、依法糾錯,才能化解爭議、定分止爭,真正守護司法程序的嚴肅性,讓司法公信力穩穩扎根人心。
互動討論
12.82億元執行款的迷局,關乎程序正義與司法公信,更牽動著數萬家庭的切身利益。你如何看待司法執行中的程序公正問題?對于這起爭議案件的推進,你有哪些期待?歡迎在評論區留言討論,一起聚焦司法正義,守護法治底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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