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香港特區政府總部記者會上,政務司司長陳國基手中的7份檢測報告揭開了一個殘酷真相——大埔宏福苑火災現場采集的20個保護網樣本中,有7個未通過阻燃測試。這些本應成為生命屏障的防護網,最終卻成為火勢蔓延的幫兇。這場吞噬151條生命的五級大火,暴露出高空作業安全監管鏈條上觸目驚心的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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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阻燃標準形同虛設,防護網成"引火網"
火災調查專組在宏福苑4棟大廈不同樓層發現的未達標保護網,其阻燃性能甚至不及普通塑料薄膜。根據香港《建筑物條例》第123章規定,建筑維修工程使用的臨時防護網必須通過BS476標準測試,即遇明火時能有效阻隔火焰蔓延至少15分鐘。而涉事供應商以每卷54港元低價提供的2300卷劣質網,在實驗中遇火即熔,燃燒速度比標準材料快3倍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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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令人震驚的是,涉案人員為應付10月底中環火警后的突擊檢查,特意以每卷100港元價格采購115卷合規保護網,專門安裝在每棟大廈底層棚架顯眼處。這種"表面合規"的操作手法,使得屋宇署例行抽查時,所有目視檢查點均顯示"符合要求"。廉政公署披露的采購記錄顯示,劣質網與合規網的混用比例高達20:1,但驗收文件卻顯示"全部達標"。
二、臺風過后的致命置換:安全防線如何層層失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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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7月臺風損毀原有防護網后,工程承包商選擇了一條危險的捷徑。調查顯示,涉事搭棚公司通過中間人聯系本地供應商,在明知材料未達標準的情況下,仍批量采購劣質網用于高空作業。這種每平方米克重不足180g的薄網,其成本僅為合規產品的三分之一,卻能在投標報價中形成"競爭優勢"。
值得注意的是,2016年旺角花園街大火后修訂的《消防安全(建筑物)條例》明確規定:棚架材料供應商須提供第三方檢測報告,工程監理需留存至少5%的抽樣復檢記錄。但本案中,供應商偽造的檢測證書未被核查,監理方留下的抽檢影像僅覆蓋大廈低層區域。這種"選擇性留痕"的操作,使得高達15層樓面的劣質材料輕松躲過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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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從火場到法庭:151條生命拷問監管機制
警務處刑事及保安處處長陳東公布的調查方向中,"火警快速蔓延原因"直指系統性失效。對比內地GB8624防火等級標準,香港現行規范在材料燃燒毒性、滴落物檢測等關鍵指標上存在滯后性。更值得警惕的是,涉事工程公司近三年承接的17個政府維修項目中,有9個被投訴存在安全隱患,但均未影響其后續投標資格。
廉政公署披露的貪污調查顯示,被捕的12名工程相關人員涉嫌偽造驗收記錄、行賄監理人員。其中關鍵證據是一份標注"高層免檢"的內部備忘錄,這解釋了為何未達標材料能集中在建筑物中上部使用。這種"下有對策"的規避手段,使得2016年修法時新增的"高空作業全樓層抽查"條款淪為紙上談兵。
隨著搜救隊伍在宏昌閣又發現8具遺體,這場香港近半個世紀最慘烈的火災事故,用151個鮮活生命為城市安全敲響警鐘。從采購環節的以次充好,到驗收過程的裝聾作啞,再到監管體系的形同虛設,每個環節的細微漏洞最終串聯成奪命鏈條。當警務處將案件定性為"誤殺"時,我們更需思考:如何讓阻燃標準真正"燃"起守護生命的防線,而非止步于文件上的冰冷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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