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抓的通緝犯姚某,在2025年12月2日潛入長嶺縣某陪讀出租屋實施盜竊時,被獨自在家的陪讀媽媽撞見,隨后把人害了后逃竄。后來跑到隔壁通榆縣,在一家旅館里,又對老板施行了傷害,兩次都是以搶錢為目的。
據大河報消息,近日,吉林省松原市長嶺縣忠字村發生一起惡性案件。34歲姚某有重大作案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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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4日下午,涉嫌兩起命案的嫌疑人姚某,在村北邊一草垛處被警方抓獲。知情人告訴記者,姚某躲在一戶無人居住的民房里,4日下午,村民回家修監控發現有人,迎面遇到一男子,看到其刀掉地上,意識到可能遇到了正被搜捕的姚某,便躲到車里報警,抓捕隨即展開。屆時,這場持續3日的跨縣追捕在警民緊密協作下畫上句號。
12月4日,吉林長嶺縣公安局發布警情通報:
2025年12月1日,我縣長嶺鎮發生一起刑事案件,致1人死亡。接警后,公安機關立即組織開展偵查,確定犯罪嫌疑人為姚某(男,34歲)。
經進一步工作,12月2日在通榆縣發生的致1人死亡刑事案件,同為犯罪嫌疑人姚某所為。
目前,公安機關已將犯罪嫌疑人安全抓獲。
值得一提的是,大河報《看見》記者查詢中國裁判文書網,發現一份吉林省長嶺縣人民法院刑事判決書與姚某信息高度相似。刑事判決書與協查文書中的姚某出生日期一致,均為1991年5月6日。該判決書顯示,姚某5次入獄罪名包括盜竊罪、搶劫罪,今年5月服刑完畢。
大河報記者從一名辦案民警處獲悉,姚某確有多次服刑記錄。
2024年4月的一份判決書顯示,姚某,男,1991年5月6日出生,初中文憑,無業,住吉林省長嶺縣。曾因犯盜竊罪被判處拘役三個月,并處罰金五百元;因犯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一個月,并處罰金二千元;因犯搶劫罪、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三千元;因犯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并處罰金七千元。
- 隨著輿論的發酵,姚某的作案細節出來了!
有網友爆料,姚某在長嶺入室搶劫一位陪讀媽媽,搶劫400元,致其死亡。然后花200元跑到120公里外的通榆。在一家旅館說要把手機里的錢換成現金,在店主拿出8000元現金后,將其殺害。后跑到90公里外的乾安縣,在一處村莊空房子里躲避,被村民發現報警抓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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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姚某自幼父母離異,父親早逝,母親離家,由姥姥撫養長大。童年缺乏管教,導致其形成暴躁、自私的性格,十幾歲便開始偷竊,屢教不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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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此事,有網友評論,天生壞種吧,不要把什么都推到原生家庭身上。我有個小學同學,父親是個爛賭鬼,母親是山東人,當年來東北要飯的時候嫁給他父親的,后來山東經濟騰飛了,他母親就跑回山東不回來了,也從來沒和他聯系過。他從小因為沒人管,吃百家飯長大的。初中沒讀完就輟學了。那些年全靠小偷小摸的活著。19的時候處了個女朋友,女朋友家是做饅頭店的,他岳母沒嫌棄他,教他做饅頭開店,現在在北京開饅頭店,起早貪黑能吃苦,還挺有錢的。
有網友指出,身邊有犯罪記錄的人員,沒有一個有正當職業的,跑滴滴都不讓跑。個人認為坐牢已經贖罪,跟著犯罪記錄找不到工作就會有概率繼續犯罪。刑事犯罪第一次刑滿釋放,不應趕盡殺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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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來看,姚某上述一系列細節行為符合其慣犯特征,此前因盜竊多次入獄,最近一次出獄僅半年。姚某出獄后長期無穩定收入,生活陷入困頓。
知情人透露,他在案發前曾借2000元交房租,經濟壓力加劇了其犯罪傾向。此外,其性格好逸惡勞,不愿通過正當途徑謀生。
天網恢恢,疏而不漏!這個罪犯終于抓獲,告慰此案的受害人,還了民眾一顆平安的心。感謝民警的日夜奔波,維護治安,等待他的是正義的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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