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報訊(記者 丁寧)12月5日晚間,天目藥業(600671)發布公告稱,截至公告披露日,本次發行的決議有效期已屆滿,本次發行方案到期自動失效。
據悉,天目藥業于2023年8月18日召開第十一屆董事會第十九次會議、第十一屆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對象發行A股股票方案的議案》等與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相關議案。并于2023年12月6日召開2023年第五次臨時股東大會會議,審議通過了上述本次發行的相關議案。根據公司2023年第五次臨時股東大會會議決議,本次發行決議有效期為12個月,自2023年第五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計算。
隨后,公司于2024年11月13日召開第十二屆董事會第九次會議、第十二屆監事會第六次會議,并于2024年11月29日召開2024年第六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延長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股東大會決議有效期的議案》《關于提請公司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辦理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相關事宜的議案》,同意將本次發行的股東大會決議有效期自屆滿之日起延長12個月,即延長至2025年12月5日。
天目藥業表示,本次發行方案到期失效不會對公司日常生產經營造成重大影響。未來公司將根據經營發展需要及資金需求狀況,制定相應的資本市場融資計劃。如公司未來有新的融資計劃,將根據相關規定履行相應審議程序及信息披露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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