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河南知名反串網紅“羅大美”遇害案二審在南陽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下午5時許,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法官當庭宣判,依法裁定駁回余金生、沙玉姣、楊恒三人上訴,維持南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并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余金生死刑。 庭審結束后,羅大美的妹妹小尚和母親接受了紅星新聞的采訪,向記者講述了5日庭審期間3名被告人受審的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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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大美的妹妹小尚接受紅星新聞記者采訪
該案于今年10月24日作出一審判決:南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以故意殺人罪、搶劫罪,數罪并罰,判處被告人余金生死刑;以搶劫罪判處被告人沙玉姣死刑,緩期二年執行;以搶劫罪判處被告人楊恒有期徒刑十三年;對三被告人依法適用剝奪政治權利、沒收財產、罰金等附加刑,并責令退賠被害人親屬經濟損失。宣判后,三被告人均不服,分別提起上訴。
小尚說,從5日庭審整個過程來看,她非常感謝出庭的4位檢察員,還有3位合議庭的成員。在這場庭審中,他們切切實實地讓家屬感受到司法人員的專業。他們對3名罪犯的狡辯一一嚴厲地回擊,“讓我們真正感受到了法律的尊嚴”。
對于家屬最關心的被告人楊恒的量刑問題,小尚表示家屬和辯護律師5日在庭上充分發表了意見,但是家屬還是認為楊恒起到了主犯的角色和作用。后期在拿到正式判決書后,家屬將仔細研判,可能要等到時機成熟的時候,會繼續嘗試申訴或者是申請啟動審判監督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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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審現場 截圖據河南高院
對于3名被告人5日在法庭上的表現,小尚說這3人均沒有認罪悔罪的表現,甚至比一審的時候“更加惡劣”。法庭上圍繞余金生所說“自愿贈予”“作案過程是臆想”等展開辯論,檢察官詳細地列舉證據予以反駁。“余金生一直在反復地強調不認可他的供述,但是法庭出示了客觀證據,發表了非常強有力的觀點。”小尚說。
羅大美母親告訴記者,余金生在聽到維持一審判決,自己依然是死刑的時候,大吵大鬧,表示不服判決。“法警將余金生帶離法庭,他在出去的時候還吵嚷得特別大聲。”
對于5日的判決結果,羅大美母親說,她現在希望盡快拿到紙質判決書,去殯儀館接兒子回家,把判決結果告訴兒子。
紅星新聞記者 鐘夢哲
編輯 郭莊 審核 高升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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