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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哈耶克在論及自由主義時,曾對英國式與法國式兩種自由主義傳統加以區別。前者以經驗主義為基礎,相信漸進的改良,相信社會的自發秩序,注重法治下的自由。后者則以構建理性(constructivist rationalism)為基礎,視所有社會與文化現象為人為設計之產物,強調人們可能而且應該根據某一被接受的原則或計劃重新組織社會結構。
哈耶克在討論法國式自由主義時,小心翼翼地指出幾個例外:孟德斯鳩、貢斯當、托克維爾。依哈耶克之見,這幾位思想家更接近于英國自由主義,與法國自由主義傳統有明顯差別。
哈耶克關于英法自由主義的區別以及他對孟德斯糾、貢斯當與托克維爾的厚愛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二戰之后自由主義者的心態。二戰之后,西方自由主義思想界出于對法西斯政治的反思以及冷戰的理論需求,開始從新的視角思考集權主義問題,并對自由主義傳統進行反思。
這種反思的重要理論結果之一就是把當代集權主義與西方近代思想發展中的某些思潮聯系起來。當然,在不同的作者中,當代集權主義的思想淵源也許不盡相同。譬如,哈耶克強調歐洲大陸理性主義所包含的集權主義成分,塔爾蒙強調集權主義民主與當代集權主義的淵源關系,伯林則注意到對積極自由的追求可能導致對自由的否定以及對某種超越個人的集體性權威的崇拜。
盡管不同自由主義者討論的角度不同,批評的對象也有差異,但有一點是相同的,五、六十年代幾乎所有自由主義者都把盧梭的學說與當代集權主義理論聯系起來。大致勾勒出一條以盧梭為起點,中經康德、黑格爾、最后發展出當代集權主義的線索。
由于自由主義者把盧梭作為集權主義的最早先驅,曾經批評過盧梭的思想家便受到他們的格外關注。柏克、托克維爾在五、六十年代的復興屬于此例,貢斯當的復興也屬于此例。二戰之前,貢斯當在西方政治思想界并不受重視。貢斯當的名字更多地是與他的著名小說《阿道爾夫》聯系在一起。
當然,歷史學家在描述法國大革命之后的歷史時,不會忘記提及這位著名的政治活動家、自由主義派領袖,不會不描述他與拿破侖的沖突以及與德·斯泰爾夫人暴風雨般的愛情, 但很少有人把他看作一位有貢獻的思想家、理論家。
二戰以后,貢斯當的地位發生了戲劇性的變化。貢斯當對自由與代議制的執著追求,對各種壓制自由的制度的無情鞭撻,對盧梭以及集權主義民主的批評在當代自由主義者那里找到了知音。
從五十年代起,幾乎所有論及自由主義發展的書籍都會提到貢斯當的貢獻,特別是他關于自由理念的貢獻。當代自由主義大師伯林《自由四論》的“導論”就是以貢斯當的著名格言作為卷首語的。伯林稱,貢斯當的《古代自由與現代自由的比較》是討論消極自由與積極自由兩種自由概念的最好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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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杰明·貢斯當 Benjamin Constant 1767年10月25日-1830年12月8日
二
貢斯當(1767-1830)出身于瑞士洛桑一個法裔貴族家庭。先輩原是法國新教徒。南特敕令廢除后,為躲避宗教迫害而逃到瑞士。貢斯當出生幾天后,母親便去世了。父親為他提供了良好的學習條件。他接受了不至一個家庭教師的培養,并從14歲開始,接受正規的大學教育:
1782年就讀于德國的埃爾那根大學,1783年至1785年在蘇格蘭的愛丁堡大學讀書。貢斯當在愛丁堡大學時期,正是蘇格蘭啟蒙運動達到高潮的時期。貢斯當受到亞當·斯密、亞當·佛格森等著名啟蒙思想家的影響。他在蘇格蘭的教育奠定了他自由主義思想的基礎,也奠定了他對英國文化與政治制度終生不變的推崇。
離開蘇格蘭后,貢斯當行蹤不定地居住在巴黎、洛桑、布魯塞爾和布倫斯威克。他曾在1785至1787年期間會見過法國著名哲學家孔多塞,并自稱是孔多塞的弟子。也正是在這一時期,他開始寫作他生平最重要的理論著作《論宗教》。這部著作斷斷續續寫了一生,直到三十年后才完成。
法國大革命的爆發對歐洲思想界與政治界產生了巨大的震動,也對貢斯當的思想產生了重大影響。從某種意義上講,貢斯當一生的理論活動都是對法國大革命的不斷反思。
盡管貢斯當在這一時期尚未發展出關于法國大革命的系統理論,但他后來對大革命的許多認識都已在這個時期初見倪端。象當時的許多自由主義者一樣,他對革命前的舊制度表現出強烈的敵意與輕蔑。他痛恨舊制度的政治迫害與宗教迫害。
他認為,“舊制度是一個腐敗、專斷、與軟弱的混合體”,推翻這種制度是完全合理的。他熱情謳歌大革命的最初階段,對大革命后期的雅各賓專政表現出無比的憎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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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89年法國大革命
他在后來寫道:“革命一般有兩個階段:在第一階段,人們一致希望推翻所有人都不能容忍的制度;在第二階段,運動被人為地繼續,它已經不再是自然的了,它的目標是試圖摧毀所有與少數人倡導的制度相反的東西。如果理性的人們可以將革命中止在第一階段,成功的機會就會是巨大的。這樣的革命是短暫的、令人高興的、是流血最少的。”
英國革命與美國革命便屬于這種類型。法國大革命在1791年以前處于第一階段。遺憾的是,法國人未能適可而止,他們試圖摧毀一切舊制度,建立一個全新的制度。結果導致雅各賓獨裁那樣災難性的后果。
盡管貢斯當對法國大革命有所評價,但嚴格地說,在1895年以前,他只是大革命的旁觀者,而不是參與者。改變這一狀況的契機是他與德斯泰因夫人的關系。德斯泰因夫人是法國大革命時期著名政治家內克爾的女兒,出色的自由主義政治活動家,文學家。
貢斯當于1894年在瑞士結識了德斯泰因夫人,從此開始了長達十四年之久的充滿感情風暴的浪漫關系。這一關系對貢斯當一生有深刻影響。德斯泰因夫人不僅幫助了他的政治生涯,影響了他的政治觀念,而且也激發了他的文學激情,貢斯當的著名小說《阿道爾夫》在很大程度上是描述他與德斯泰因夫人關系的自傳性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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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斯泰因夫人(即 斯塔爾夫人 Madame de Sta?l )1766年-1817年
1895年,貢斯當隨德斯泰因夫人來到巴黎后,立即卷入法國的政治生活。他是德斯泰因夫人沙龍的里的中堅人物,該沙龍不僅在法國,而且在歐洲都有巨大的影響。他與德斯泰因夫人一道,極力維護熱月黨人的統治,抨擊反革命的保王黨人以及雅各賓派從左右兩方面對溫和政權的威脅。
從1796年開始,貢斯當相繼發表了一系列政論論著。其中最重要者當屬《論當前法國政府的力量和贊同它的必要性》(1796)、在這部論著中,他極力鼓吹“結束革命”。他寫道,“我強烈希望結束這場革命,因為繼續革命會傷害自由。這也是為什么我極力主張加強我們的共和國。人類命運中所有高尚而偉大的事業都與共和國的命運聯系在一起。”
拿破侖執政初期,貢斯當對拿破侖寄予很大希望,把他看作保衛共和國與革命成果的人物。在這一時期,貢斯當被任命為立法院的委員。然而,隨著拿破侖日益拋棄自由主義的外衣,走向專制獨裁的道路,貢斯當變成了拿破侖的反對派。他從自由主義的立場出發抨擊拿破侖的獨裁,被歐洲各種反對拿破侖的力量視為英雄。1802年,他被拿破侖趕出立法院。1803年,德斯泰因夫人也被拿破侖勒令離開巴黎。他們兩人被迫離開巴黎,開始過流亡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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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4年12月2日,拿破侖加冕稱帝
在流亡期間,貢斯當以巨大的熱情投入寫作。1806年,他完成了一部系統討論政治問題的著作的初稿。這部初稿后來發展為《論適用于一切政府的政治原則》,于1815年發表。1806年,他寫作了著名小說《阿道爾夫》。1807年,他翻譯了席勒的劇本《華倫斯坦》。1813年,在拿破侖政權垮臺前夕,他出版了抨擊拿破侖的兩個小冊子:《論征服的精神》與《論僭主政治》。
1814年,貢斯當隨著波旁王朝的復辟回到巴黎,成為一個很有影響的政治人物。他贊成復辟,并為爭取建立君主立憲制而努力。1815年拿破侖白日政變時,他先出逃,然后又應拿破侖的邀請擔任議員,為拿破侖草擬了一部憲法,并于1815年最終發表了《論適用于一切政府的政治原則》。
拿破侖在滑鐵盧被最終擊敗后,波旁王朝再度復辟,法國政治走向反動。正象貢斯當描述的那樣,法國政治由一批極端王黨分子控制。在議會中,人們看到的僅僅是“外省貴族的傲慢,王室貴族的無知以及追名逐利者的貪婪”。波旁王朝政權的目標是“逐步剝奪法國民族在1789年爭來并于1814年得到進一步保障的所有權利。”
面對波旁王朝的反動,貢斯當再次扮演了反對派的角色。從1815年至1830年逝世,他一直是法國自由派的領袖人物。他曾當選為議員,利用議會講壇抨擊波旁王朝的反動政策。他創辦雜志,發表文章與小冊子,闡述自由派的主張。他到處發表演講,其中最重要者為1819年的演講“古代自由與現代自由的比較”。這次演講被視為自由主義的政治宣言,貢斯當在自由主義發展史上的地位與這篇演講關系頗大。
貢斯當在有生之年親眼看到了波旁王朝的覆滅。1830年七月革命爆發后,他以多病之軀參加了革命。他為路易-菲力浦的上臺作了巨大的努力,并與基佐一起起草了宣布路易-菲力浦為國王的“告人民書”。路易-菲力浦給他的回報是任命他為國務會議中一個部門的主席,并贈給他二十萬法郎以償還賭債。
1830年11月,貢斯當逝世。法國為他舉行了隆重的國葬。
三
貢斯當在自由主義發展史中地位主要歸功于他的自由觀念。自由是貢斯當的最高信仰,他畢生為自由的理想而戰。他在《文學與政治雜論集》的序言中曾這樣寫道:
在四十年中,我為維護同一原則而戰,那就是各個領域的自由,即宗教的、哲學的、文學的、實業的、政治的自由。我所謂的自由意味著個性相對于權威與大眾的勝利:這里的權威指的是以專制主義方式統治的權威,而大眾指的是要求少數服從多數權利的大眾。
專制主義沒有任何權利,而多數只有強迫少數以維持秩序的權利。但是,所有不擾亂秩序的行為領域,所有只屬于一個人內在世界的領域(諸如意見),所有表達不會引發暴力而傷害他人的意見的領域,所有允許競爭者自由競爭的實業領域,都屬于個人,社會力量無權合法地干預。
貢斯當的自由觀念有其獨特的自由派特征。這一特征只有在分析貢斯當對盧梭自由觀念的批評時才能顯現出來。在某種意義上說,貢斯當的政治理論是對盧梭著作的不斷評注與反思。他的許多觀點都是直接或間接與盧梭對話或爭論。惟其如此,盡管貢斯當從未有幸結識盧梭,他與盧梭的“辯論”卻為人 們所熟知。他當被當代自由主義者視為對盧梭民主理論最有力的批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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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雅克·盧梭Jean-Jacques Rousseau 1712年—1778年
應該說,盧梭理論的出發點與歸宿也是自由。盧梭酷愛自由,他的最大遺憾是:“人生而是自由的,但卻無往而不在枷鎖之中。”他的政治理論的宗旨就在于“探討在社會秩序之中,從人類的實際情況與法律的可能情況著眼,能不能有某種合法的而又確切的政權規則”,即可以既保障自由又切實可行的政權規則。
“自由”在盧梭的理論中有諸多涵義,但最本質的涵義就是后來伯林所稱謂的積極自由,其核心是自主。盧梭在《社會契約論》中聲稱,自由意味著,“一個人一旦達到有理智的年齡,可以自行判斷維護自己生存的適當方法時,他就從這時成為自己的主人。”
盧梭這種自由概念與霍布斯的消極自由概念形成明顯對比。在霍布斯那里,自由就是不受權力控制。因此,人們在社會中必須作一項最基本的選擇:自由或被統治。盡管霍布斯也崇尚自由,但他堅持,為了安全,理性的人們應該放棄部分自由,過一種有權威的社會生活。
盧梭的觀點恰恰相反。他不僅否認自由與被統治之間存在內在矛盾,而且斷言人們只有在社會與政治生活中才能過一種最完美的自由生活。盧梭以一種及其簡單的方解決了困擾霍布斯的自由與秩序問題。
在盧梭看來,人們可以同時既是自由的,又是被統治的。實現這一目標的神奇方案是采納一種獨特的社會契約。這一契約的實質是“每個結合者及其自身的一切權利全部都轉讓給整個集體。”
這樣,“我們每個人都以其自身及其全部的力量置于公意的指導之下,并且我們在共同體中接納每一個成員作為全體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重點號為原文所加)在這種社會契約中,每個人全部轉讓了自己的天然自由,公意是全體成員的共同意志。這樣,當個人服從公意時,他“不過是在服從自己本人,并且仍然象以往一樣自由。正是基于這種社會契約,盧梭建立了他的人民主權理論。
貢斯當對盧梭學說的態度是矛盾的,正如他對法國大革命的態度是矛盾的一樣。在《論僭主政治》中,他寫道:“我以為,《社會契約論》的微妙的哲學在今天只能為所有的暴政- 一個人的、若干人抑或所有人的 - 提供 武器或借口,使其或者以合法組織的方式,或者以大眾暴力的方式實施壓迫。”
不過,在這一段下面, 他立即加了一條注釋:
我并不希望加入盧梭的詆毀讀者行列,這一行列現在已足夠龐大。一群充滿奴性的人們,從質疑所有勇敢的真理中尋求曇花一現的成功,紛紛攘壤地詆毀盧梭的榮譽:這一額外的原因使我們在批評盧梭時須十分謹慎。他是第一個使人的權利的觀念為大眾所理解的人;他的聲音喚醒了慷慨的心胸與獨立的頭腦。
貢斯當對盧梭的矛盾心理突出地表現在他對盧梭人民主權學說的討論中。一方面,他認為,人民主權的原則,亦即公意高于任何特殊意志的原則是不容質疑的。法國大革命之后,許多保守的以及反動的理論家借口人民主權原則在雅各賓專政時期導致暴政而根本否定這一原則。
對此,貢斯當決不茍同。他同意盧梭在《社會契約論》中對強力與權利的區分,亦即對強力與合法權力的區分。他強調,“世界上只有兩種類型的權力:一種是不合法的權力,即強力;另一種是合法權力,這就是公意。”
然則,貢斯當從法國大革命的實踐中認識到,人民主權的原則也有可能被誤用來論證某種前所未有的暴政。他警告,如果沒有精確的定義,人民主權理論的勝利可能成為人民的災難。
▲法國大革命時期的斷頭臺:高效的殺人工具
在他看來,關鍵的問題在于區分政治權力的權限與政治權力的歸屬及行使這樣兩個問題。人民主權所涉及的僅僅是政治權力的歸屬及其行使方式,而決不在任何意義上使政府能夠合法地享有更大的權力。
主權在本質上必須是有限度的。這個限度就是個人的獨立與存在。不論是民主的政府還是少數人控制的政府,政府都不應企圖跨越個人權利所要求的界限。如果跨越這一點,政治統治就會成為專制統治。“多數的同意并不能使任何行為合法化。有些行為永遠也不可能合法化。”
貢斯當認為,恰恰在這一至關重要的問題上,盧梭犯了致命的錯誤。盧梭要求社會的“每一個體將自己的權利毫無保留地完全轉讓給共同體(community)。”共同體作為一個抽象的實體,既是成員共同利益的代表,也是他們共同意志的代表。
盧梭真誠地以為,這種共同意志的外化就是主權。人們在服從主權時,實質上只是服從自己。“主權--即社會實體--既不可能傷害它的全體成員,也不可能傷害其中任何具體的成員。”
在貢斯當看來,盧梭在討論主權時忘記了一個最基本的道理:任何主權都必須由具體個人行使。不論主權者的概念有多么抽象,一旦主權者行使自己的權力時,或者說,一旦權威的實際組織開始操作時,抽象的主權者本身無法行使這一權力,它必須將權力交給自己的代理人。
這時,盧梭賦予抽象的主權者的那些屬性便不復存在了。不管我們喜歡與否,當一個人將自己奉獻給所有人時,他絕非象盧梭所想象的那樣沒有向任何人奉獻自己,而是向以全體的名義行為的那些人奉獻了自己。
這就是說,任何政治權力不論在抽象意義上如何代表人民,如何體現公意,在實際上,它必然由少數人行使,必然更多地反映少數人的利益與意志。“在所有時代,所有國家,不論是人民的捍衛者還是壓迫者,都是不與人民協商而以人民的名義行事。”
因此,貢斯當強調,企圖通過民主方式來保證主權的絕對權力不侵害個人利益,只能是一種幻想。抽象的權力也許可能是高尚的、公正的、無私的,而現世的權力必然是偏私的、壓迫性的,或者說是罪惡的。
正是在這個意義上,貢斯當強調,任何由人行使的權力都不應該是絕對的。“任何現世的權力都不應該是無限的,不論這種權力屬于人民,屬于人民代表,屬于任何名義的人,還是屬于法律。人民的同意不能使不合法的事情變得合法:人民不能授予任何代表他們自身沒有的權利。”
由于貢斯當視政治權力為一種必要的罪惡,因此他主張對權力加以限制。對政府權力的限制可能來自幾方面。
其一,來自憲法限制。“憲法本身即是一種對權力不信任的行為:它為權威設定了限制。假如我們相信政府具有永遠正確的秉賦且永遠不會走極端,憲法便沒有必要設定這些限制了。”
其二,政府內部的分權與制衡也有限制政府權力的作用。最后,也是最重要的,政府的權力必須有外部限制,即明確劃定政府權限的范圍以及個人在社會中不可侵犯的權利。對權力最根本的限制就是人民的獨立的權利。
“不管在任何地方,如果個人毫無價值,全體人民也就毫無價值。”
“公民擁有個人權利,這種權利不依賴于任何社會與政治權威。任何權威若侵犯這些權利都是不合法的。公民的權利包括個人自由、宗教自由、意見自由(包括公開表達的自由),享受財產的自由、以及不受任何專斷權力控制的保障。任何權力都不能質疑這些權利,否則,它就會摧毀自己的信譽。”
四
貢斯當是最早探討盧梭人民主權理論可能導致的實際政治制度的思想家之一。他指出,這種理論在實際中可能會導致一種與傳統君主制迥然不同的新的獨裁制度。這種新制度所體現的權力是一種專斷的權力,隨意的權力,與合法權力完全相悖的權力。
當貢斯當鞭撻這種專斷政府時,他所想到的一方面是雅各賓專政,另一方面則是拿破侖的統治。有趣的是,也許是由于拿破侖政權受到大眾歡迎的緣故,貢斯當把拿破侖的獨裁統治或多或少看作是盧梭人民主權理論的結果。
在拿破侖統治時期,貢斯當是拿破侖獨裁政治最激烈的批評者之一。他稱拿破侖的統治是一種“僭主政治”(usurpation)。這種政治是一種非正常政治,它與古典政治學家論及的各種形式的政府迥然不同。它的為害超過傳統上所有形式的暴政與專制政治。
他寫道:“盡管我不是專制制度的擁護者,然而,如果我必須在僭主政治與專制制度之間選擇的話,我真不知道我是否會更偏向于后者。”貢斯當把僭主政治與傳統的君主制以及專制制度作了比較,他發現僭主政治具有一些不同于傳統政治的明顯特征。
其一,這種政治在本質上不具備任何合法性。它既不象傳統君主制那樣訴諸傳統,也不象現代民主制那樣訴諸多數的同意,它是一種赤裸裸的以武力為后盾篡奪權力。士兵、監獄、鐐銬,這些在正常制度下僅僅是不得已而使用的最后手段,在僭主政治下,卻成為平常的統治方式。
其二,這種權力不受任何制約。在歐洲大多數君主制國家,君主制受到傳統的制約,也受到諸多中介組織的制約,諸如等級制度以及教會組織的制約。而僭主制度則是一種沒有經過任何規約的權力,它不受任何制度的限制,它帶有強烈的個人化色彩,僭主個人是至高無上的,他可能桀傲不馴,也可能對人民充滿敵意。
其三,它的權力是全面的、無所不在的。貢斯當在攻擊拿破侖的著名小冊子《論僭主政治》中指出,“僭主政治比絕對專制主義更可怕”。“專制主義禁止所有形式的自由,僭主政治需要這些形式來為它壓制自由尋求合理性。”如果用一個最簡單的對比來概括二者的不同的話,專制主義僅僅是對人的奴役與壓迫,而僭主政治則是對人性的摧殘。它不僅蹂躪人的肉體,而且蹂躪、扭曲、折磨其心靈:
專制主義的統治工具是沉默,它把沉默的權利留給人們;僭主政治則強迫人們說話,它監視人們思想中最隱秘的部分,它強迫人們違背自己的良知而說謊,它剝奪了人們擁有一個最后的避難所的權利。
這樣做的必然后果是,人們不僅被壓迫、被奴役,而且被剝奪了人的尊嚴,剝奪了人之所以為人的最根本的特征,使人墮落到一種非人的地步。龔斯當寫道:
當一個民族僅僅被奴役而并未被剝奪了人的特征時,這個民族仍然有機會改善自己。如果某些幸運的機會出現,它不會被白白浪費:專制主義至少還給人類留下這樣一個機會。……但是,僭主政治在壓迫一個民族的同時又使它墮落。它使這個民族踐踏她曾經崇敬的東西,奉迎她過去不屑一顧的東西,使它貶抑自己。不論這種統治的時間多么短暫,甚至在這種統治垮臺之后,所有形式的自由和改善都不可能實現。
貢斯當關于僭主政治評論恐怕是西方思想史上最早討論集權主義的文字。在貢斯當之前,柏克與梅斯特爾都對法國大革命作過尖銳的批評,其中亦不乏真知灼見,不乏可以引申為批評集權主義的觀點。
然則,就其實質言,柏克與梅斯特爾對法國大革命的批評是保守主義的,而不是自由主義的。他們對大革命的最大不滿是它追求過分的自由,摧毀了社會賴以存在的精神的與傳統的紐帶。
而貢斯當批評的核心不在于大革命導致過分自由,而在于大革命所追求的人民主權、多數統治扼殺了個人的自由,以集體主義取代了個體主義。在這個意義上,貢斯當的學說與幾十年后的托克維爾以及密爾更接近,與當代自由主義對集權主義的批評更接近。
五
貢斯當在分析盧梭人民主權理論以及雅各賓專制、拿破侖獨裁時,看到一個十分有趣的悖論:
盧梭與大革命企圖摧毀所有舊觀念、舊制度,建立一套全新的制度,全新的法律,全新的道德。然則,他們整個理想的基礎卻是對古代制度的模仿。尤其是他們關于自由的討論打上了古代社會的深深印記。
盧梭對斯巴達的制度推崇備至,法國大革命時期多少革命者向往古希臘的制度。著名的羅蘭夫人年青時期的最大遺憾是她未曾生在古希臘的城邦。這一悖論促使貢斯當探討盧梭以及法國大革命時期的理念與古代社會的關系,并提出關于古代自由與現代自由比較的著名理論。
貢斯當曾在幾部著作中概述過關于古代自由與現代自由的區別。在1806年撰寫的《論適用于所有政府的政治原則》中,他便專章討論了這一區別。在1813年發表的《論僭主政治》中,他更明確寫道:“十八世紀末的人們提出的自由是從古代共和國那里借用而來的。”這種自由在于積極參與政治權力,而不是和平地享受個人獨立。
然則,直到他在1819年關于古代自由與現代自由 比較的演講中,他關于古代自由與現代自由的觀點才最終形成。這次講演引起 巨大的反響,對以后自由主義的發展有很大的影響。這次演講的影響湮沒了龔斯當的其他著作。
貢斯當注意到,古代人所理解的自由主要是一種公民資格,即參與公共事務辯論與決策的權利。
古代的城邦國家是一些較小的共同體。由于領土狹小,貿易不發達,特別是由于奴隸制度為自由人提供了閑暇,古代人生活的主要內容是公共生活。他們幾乎把全部精力與時間投入到軍事與公共服務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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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利克里公民大會
這種投入的回報是,他們在共同體政治活動中具有很大的重要性。由于城邦領土的狹小與自由人口數量有限,在古代城邦中,分享主權并不是一個抽象的概念,而是現實的制度。行使公民權力幾乎是古代人的唯一職業,也是他們生活中全部樂趣的淵源。
然則,與古代人有權利參與社團事務并存的是,在古代人那里,沒有一個明確界 定的私人領域,沒有任何個人權利。
古代人承認個人對社群權威的完全服從是和追求自由相容的。在古代人那里,己宗教派別的自由在古代人看來簡直是犯罪與褻瀆。社會的權威機構干預那些在我們看來最為有益的領域,阻礙個人的意志。
而且,公共權威還干預大多數家庭內部關系。年輕的斯巴達人不能自由地看教的獨立性未得到絲毫重視。我們今天視為彌足珍貴的個人選擇自望他的新娘。在羅馬,監察官密切監視著家庭生活。法律規制習所有私人行動都受到嚴厲監視。個人相對于輿論、勞動、特別是宗俗,由于習俗涉及所有事物,因此,幾乎沒有哪一個領域不受法律的規制。
現代人與古代人過著一種截然不同的生活,追求截然不同的政治制度。由于商業的發展、奴隸制度的取消、疆域的擴大,現代人的生活比古代人更豐富、更復雜。在古代,政治是人們生活的中心。而在現代,政治在人們生活中的地位下降了。人們必須從事生產與交換,人們愈來愈從私人生活中獲得個人價值的實現,人們在政治事務中的影響由于疆域的擴大而相對縮小。
這樣,在現代生活中,就出現了與古代人生活截然不同的兩個現象。
第一,現代人愈來愈注重個人生活的領域,或者說,強調維持一個不受政治權力干預的私人空間,強調個人權利的不可侵犯性。“個人獨立是現代人的第一需求:因此,任何人決不能要求現代人作出任何犧牲,以實現政治自由。”
第二,現代人愈來愈難以直接參與政治事務的討論與決策,因而愈來愈訴諸代議制作為既保障個人對政治的影響力,有維持個人其他生活方面的手段。
因此,現代人的自由便顯現出幾方面的特征。
其一,現代人的自由首先表現為現代人享有一系列受法律保障的、不受政府干預的個人權利。對現代人而言,自由首先意味著:自由是只受法律制約、而不因某一個人或若干個人的專斷意志而受到某種方式的逮捕、拘禁、處死或虐待的權利。它是每個人表達意見、選擇并從事某一職業、支配甚至濫用財產的權利,是不必經過許可、不必說明動機或事由而遷徙的權利。它是每個人與其他個人結社的權利,結社的目的或許是討論他們的利益,或許是信奉他們以及結社者偏愛的宗教,甚至或許僅僅是以一種最適合他們本性或幻想的方式消磨幾天或幾小時。最后,它是每個人通過選舉全部或部分官員,或通過當權者或多或少不得不留意的代議制、申訴、要求等方式,對政府的行政行使某些影響的權利。
其次,現代自由意味著公民權的淡化。用一些當代評論者的話來說,如 果說在古代公民權意味著專職的公民(fulltime citizen)的話,那么,根 據貢斯當,公民權在現代只能是“兼職的公民”(half-timecitizen)。這意味著,古代那種人民直接參與政治生活的情形將被減少到最低程度,人民只能以代議制的方式行使自己的主權。貢斯當在其著名的關于古代自由與現代自由的演講中講到:
因此,在古代人那里,個人在公共事務中幾乎永遠是主權者,但在所有私人關系中卻是奴隸。作為公民,他可以決定戰爭與和平;作為個人,他的所有行動都受到限制、監視與壓制;作為集體組織的成員,他可以對執政官或上司進行審問、解職、譴責、剝奪財產、流放或處以死刑。
與此相對比,在現代人中,個人在其私人生活中是獨立的,但即使在最自由的國家中,他也僅僅在表面上是主權者。他的主權是有限的,而且幾乎常常被中止。如果他在某些固定、偶爾的時候行使主權的話(在這些時候,也會被謹慎與障礙所包圍),更經常地則是放棄主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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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大選集會
六
貢斯當在自由主義發展史中的地位十分重要。盡管他不是一個十分思辨的思想家,但他有文學家的敏銳,有政治家的現實感,加之他親身經歷過法國大革命以及革命后的政治動蕩,因此,他的許多政治理念有獨特的魅力。特別是他關于自由以及集權主義式暴政的分析,尤為深刻,對后來自由主義的發展影響頗大。
貢斯當對人民主權理論的批評,對民主可能產生暴政的擔憂在托克維爾那里得到更明確的闡述。當托克維爾聲稱“上帝可以擁有無限權威而不致造成危險”,人世間任何人都不應該擁有絕對權威時,法國大革命與盧梭在他的腦海中,貢斯當以及其他法國自由主義前輩的告誡也在他腦海中。托克維爾對多數暴政的分析,對多元主義的謳歌,對個人自由的倡導可以看到貢斯當思想的影子。
約翰·密爾從未談及貢斯當對他的影響,但托克維爾對密爾的影響卻是學術界所共知的。密爾關于自由的理論在很大程度上是為了解決托克維爾所擔心的多數暴政問題。十分有趣的是,密爾的解決方案與貢斯當的觀點十分接近,這就是劃分一個不受政治權威與社會干預的私人生活領域。甚至密爾的某些具體表述也和貢斯當頗為接近。
當然,密爾的自由理論受到德國自由主義思想家罕波爾特的影響,故強調個性,這一特點為二戰以后的自由主義學者所詬病。這恐怕是為什么伯林等自由主義思想家在對密爾的自由理論頗有微辭的同時,對貢斯當的自由理論大為贊賞的原因之一。
真正繼承了貢斯當自由理論并將其升華、發揚光大的乃是伯林。伯林對貢斯當關于古代自由與現代自由的區分給予高度評價:“沒有人比貢斯當對這兩種類型的自由之間的沖突看得更透徹,或表達得更加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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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林關于消極自由與積極自由的區分直接繼承了貢斯當的自由概念,并賦予更深刻、更廣泛的涵義。特別是伯林關于積極自由的討論,更是酣暢淋漓。在伯林那里,積極 自由在許多方面與貢斯當的古代自由相同。
但伯林強調積極自由的核心在于自主。而自主的概念又與“真實自我”與“虛假自我”之區分相關。個人也許會在某時某刻欲求某種東西。若以消極自由觀視之,假如他的欲求不受外界力量 的干預,他就是自由的。但若以積極自由的觀點視之,他的欲求可能是出自真實的自我,高級的自我,也可能來自某種“非理性的沖動,不受控制的欲望”,也就是說,來自虛假的自我,低級的自我。
虛假的自我與低級的自我在本質上是非自我。滿足這種欲求在本質上是對自主的否定,亦即對自由的否定。更有甚者,真實的自由可以外化為某種國家意志、集體意志、某種規律。
這樣,某人如果被強迫服從代表真實自我的國家意志、集體意志或規律,他在表面上似乎是被迫的,但在實質上卻是自由的。伯林自由觀所蘊含的哲理確實是貢斯當的自由概念所無法企及的。不過,貢斯當的自由理念開自由主義辨析各種自由觀念之風氣,在這個意義上,貢獻不可低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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