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姚某被抓,其作案的細節(jié)逐漸浮出水面。
曾經(jīng)“五進宮”的姚某,其實早就把監(jiān)獄當(dāng)成了另一個“家”。
松原市長嶺縣的人提到他,一句話:“那小子從十七八歲就偷,偷到三十四,手就沒閑過。”
2009年11月,年滿18歲的姚某被判處拘役三個月。2015年10月,姚某因犯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一個月。
2017年8月,因犯搶劫罪、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半。2023年1月,因犯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
2024年4月,因犯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二個月,今年五月剛放出來。
鄰居說他“進去比出來勤”,每次回來身上都帶著一股“獄味”,見人也不打招呼,眼里全是冷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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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回,他連“偷”都懶得偷了,直接改“搶、殺”。
12月1號中午,長嶺縣長寧鎮(zhèn),天冷得滴水成冰。
姚某晃到三中后面的家屬樓,盯上一位陪讀媽媽。他原想趁人上班溜進去摸點現(xiàn)金,沒想到女主人聽見動靜折回來,兩人在門口撞個正著。姚某怕她喊,一把刀掏出來,一陣亂捅。
他翻遍屋子,只找到四百塊零錢,拿毛巾擦了擦手,不慌不忙下樓,順手把門帶上。
出了小區(qū),他打一輛吉G牌照的出租車,跟司機說“去通榆”。
司機看他衣服上有血點,姚遠只說“殺羊濺的”,還遞了根煙。
夜里十一點,車到通榆,他在縣城邊下車,鉆進一片拆遷空房,睡到天快亮。
12月2號凌晨三點,零下二十度,姚遠又冷又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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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瞄中一家小民宿,門臉舊,門口沒燈。 老板是個五十多歲女人,一個人守店。
姚某敲門說“住店”,女人剛把門拉開一條縫,他硬擠進去,持刀逼她交錢。
女人把抽屜里八千塊營業(yè)款全給他,仍被一刀封喉。 姚某怕她不死,又連補三刀,順手把監(jiān)控硬盤拆下來扔灶坑里燒了。
早上七點,他換走柜臺上一件黑色舊棉襖,把沾血的棉衣丟進垃圾站,混進早市人群。
兩天兩夜,兩條人命,一共搶了八千四百塊。
警方接到報警后,長嶺、通榆兩地馬上合圍,省廳把協(xié)查通報發(fā)到各村各屯,照片貼滿超市、糧點、羊圈墻。
姚某成了“雪中老鼠”,走到哪兒都看見自己的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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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4號下午,他竄到十公里外的忠字村,躲進一處常年沒人住的空房,并做了一頓大米飯。
房主呂山回來修監(jiān)控,后門推不開,繞到前門,正好跟姚某撞個滿懷。
姚某懷里那把刀“當(dāng)啷”掉在地上,刀刃還沾著沒擦凈的黑血痂。
呂山嚇得魂飛魄散,轉(zhuǎn)身沖回車?yán)铮存i車門,打火、掛擋、一腳油門,同時撥110:“殺人犯在我家門口!刀掉地上了!”
此時的姚某知道又暴露,撒腿往村北跑。
雪地里腳印清清楚楚,警民幾百人圍成扇形往里壓縮。
最后,一位放羊老漢發(fā)現(xiàn)自家草垛塑料布鼓出大包,掀開一看,姚遠縮在里面,嘴唇凍得發(fā)紫,手里還攥著那把刀。民警撲上去,連人帶刀按住。
被抓時,他身上只剩兩千多塊,其余的錢不知扔哪兒了。
民警問他為什么殺人,他答得簡單:“她看我臉了。”
消息傳回松原,老百姓拍手稱快,也后怕得直冒冷汗。
有人說:“這回得判死刑吧?”
也有老人嘆氣:“從小沒爹沒媽,沒人管,一路滑到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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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更多人記住的是兩位被害者:
陪讀媽媽的孩子才讀初二,從此沒了娘;民宿老板的丈夫在外打工,回來只見一灘血。
佛家講“放下屠刀,立地成佛”,可人們說:“刀是他自己舉起來的,血是他自己灑的,佛也渡不了自己往地獄里沖的人。”
姚遠五次進宮,國家給他六次改過的機會,他五次把刀又磨快。
第六次,他干脆把刀對準(zhǔn)了人命。
這樣的人,屠刀不是第一次拿,也不會第一次放,
只有讓他再也摸不到刀,世間才能少兩個無辜的亡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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