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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新聞傳播》2025年第5輯
挖掘“簡易”中的“不簡單”
■高梅
5月下旬,春意正濃。我有幸參加檢察日報社“法治中國行·高質效辦案在基層”2025年全媒基層采訪活動(以下簡稱2025年“法治中國行”活動),我們團隊負責江西檢察機關深入推進簡易聽證提升矛盾糾紛化解質效的報道工作。從策劃采訪,到文稿撰寫,再到融媒作品的制作與發布,我從這一完整的報道流程中收獲良多。
明確的報道主題為采寫奠定基礎
明確的報道主題是新聞報道主旨鮮明、邏輯連貫的重要前提。確定選題后,首要任務便是尋找一個既能體現檢察機關高質效辦案,又能反映“簡易聽證”核心價值的報道主題。
(一)基于前期研究確定報道主題
我們提前查閱相關資料,對簡易聽證的內涵、特點與意義進行研究,了解到其一般適用于案件事實較為清楚、法律適用爭議不大,但群眾可能反映強烈、信訪矛盾突出的案件。“簡”主要體現在聽證流程簡化,目的是提高效率,把矛盾糾紛解決在第一時間、第一地點,最大化便民利民。然而,這“簡易”的表象背后,實則是檢察人員大量復雜細致的前期工作。
此次赴江西采訪的一年前,即2024年5月,最高檢調研組在江西調研時強調,要深刻領悟習近平總書記“中國式現代化,民生為大”的重要論述精神,做到“小案”不小辦、“小事”不小看。簡易聽證的實踐與這一要求高度契合——許多從法律專業視角看似“小案”“小事”的案件,在群眾眼中卻是關乎切身利益的“大案”“大事”。基于上述認識,我們將本次報道的主題確定為:檢察機關如何在簡易聽證工作中落實“小案”不小辦、“小事”不小看。
(二)圍繞報道主題進行針對性的采訪
圍繞明確的報道主題開展針對性的采訪,是突出報道主旨、強化報道深度的保障。我們前期獲取的文字材料多是工作機制的框架性闡述與案件材料的規范性呈現,這類材料難以充分體現“小案”背后承載的工作細節與司法溫度。而要讓“‘小案’不小辦”具象化,必須依托大量具有現場感、細節感的信息作為支撐,這些信息缺口需要通過精準化采訪進行填補。基于此,我們圍繞報道主題開展有的放矢的采訪,不斷通過開放式問題引導受訪者還原辦案場景、通過封閉式問題推動其深入回憶細節信息,努力捕捉“簡易”背后的“不簡單”,著力挖掘“小案”辦理中的高質效。
一方面,針對簡易聽證中檢察機關將大量工作重心置于聽證環節之前、實現司法資源與當事人需求精準對接的特點,我們重點挖掘聽證前期工作。例如,對于跨省聽證案件,我們追問“聽證之前去過當事人家幾次?乘坐何種交通工具?路程約多少公里?當時天氣如何?”以此還原檢察人員為打破地域壁壘、回應當事人需求所付出的努力;在了解到某案中檢察機關為向當事人充分示證、消除疑惑,提前制作詳細PPT后在聽證會上播放時,我們追問“這份PPT共制作了多少頁?制作用時多久?”希望通過量化的數據凸顯其工作的嚴謹性與精細度。
另一方面,聽證會中精準聚焦矛盾焦點充分釋疑解惑,也是檢察機關提升矛盾糾紛化解質效的重要舉措,因此我們重點詢問了聽證會現場的具體場景和細節問題。例如針對一起涉老年人詐騙案的上門公開聽證,細問“來了多少人旁聽?都是多大年紀?當時坐在哪里?”針對一起聽證現場充分示證案件,追問“當事人說不明白證據‘三性’,您是用什么通俗方式解釋的?”等。這些從“簡易”辦案流程中挖掘出的“不簡單”細節,不僅能為后續文字稿件創作與新媒體產品制作提供扎實的內容支撐,更能使“小案”不小辦的價值理念通過具體場景、鮮活細節得到充分展現,讓受眾切實感受到檢察機關在“小案”中堅守司法公正、踐行司法為民的擔當。
從“旁觀者”到“參與者”
聽證與信訪類主題天然具有較強的故事性,既可能潛藏激烈矛盾沖突,也常伴隨溫情流露的瞬間,蘊藏人生百態。受訪人員作為案件辦理的親歷者,曾直面群眾急難愁盼,回憶辦案細節時常真情流露,甚至難掩動容。為讓報道突破信息傳遞的淺層維度,實現觸動受眾、引發共鳴的深層效果,我們不僅通過深度追問與共情,主動感知情感背后的故事細節,還努力從單純的“旁觀者”轉向“參與者”。此處的“參與”并非介入事件本身,而是通過深度“現場感知”,將受訪者口中的司法場景轉化為可觸摸、可想象的具象存在,為報道注入現場感與真實感。
(一)實地回溯過往情境
在江西省檢察院12309檢察服務中心,我們特意在大廳長椅靜坐20分鐘,觀察每位信訪人的狀態,感受信訪大廳的氛圍;在心理咨詢室、聽證室等,請受訪者回憶參與案件辦理的特定場景。
我們看到文字材料提及某案專門到鎮里開展上門簡易聽證,便請該區檢察院檢察官帶我們“重走他們曾走過的路”,前往當時召開聽證會的鎮司法所二樓會議室,現場詳細詢問了聽證當天的座次、物品擺放、旁聽人員位置以及當時探討的問題等。隨著檢察官的回憶,兩個時空的場景仿佛重疊,當時的畫面已躍然眼前。這段采訪最終呈現在稿件中:“記者在現場看到,會議室的中間擺放著一張不大的桌子。聽證那天,檢察官、當事人及其家屬、聽證員圍坐在桌子周圍。在他們身后,與郭某某有同樣遭遇的受害人及其家屬代表來了十幾個人,把本就不大的會議室擠得滿滿當當。”
(二)親歷事件過程
親歷新聞事件發生過程,有助于直接觀察現場情況、人物表現與環境氛圍,獲取第一手、最新鮮準確的素材。我們提前聯系江西省檢察院,希望若采訪期間恰好有簡易公開聽證會,能安排記者參加。5月15日上午,我們如愿參加了一場在鄱陽縣檢察院12309檢察服務中心舉辦的簡易聽證會。聽證會上,我們除了仔細觀察、捕捉當事人的細微情緒變化,還抓住寶貴機會拍攝下聽證經過和精彩瞬間,并在會后第一時間采訪參與聽證的律師、心理咨詢師,用最新鮮的素材制作了融媒體作品《幫遭遇橫禍的他走出“心關”——一場聽證會背后的故事》。最后見報的稿件,也直接以這場聽證會現場開篇:“5月15日上午,江西省鄱陽縣檢察院12309檢察服務中心。室外,微雨紛紛。室內,一場簡易聽證會正在召開……”
采訪素材的優化呈現
采訪結束后,素材已較為豐富,如何將這些素材更好呈現?我們按照行文邏輯對素材進行取舍、剪裁與編排,并以適配的話語體系予以呈現。
一是立足主題,厘清行文邏輯。新聞報道的邏輯性十分重要,需結合選題特點謀篇布局,按照行文邏輯組織內容、編排素材。根據簡易聽證的突出特點與意義,我將報道依次按照三部分展開,同時對手中素材進行拆解和重組:第一部分“服務精度——簡易程序背后的‘精細功夫’”,聚焦事實層面,開門見山地展現簡易聽證中“小案”不小辦、“小事”不小看的主題思想;第二部分“泥土溫度——把公平正義送到群眾心坎上”,延伸至情感層面,凸顯上門聽證背后檢察機關司法為民的情懷;第三部分“治理深度——把法治信仰的種子深植基層”,升華至價值層面,強調檢察機關立足法律監督職能融入基層治理大局的使命擔當。
二是去材料化,轉換話語體系。法治新聞要講好故事、打動讀者,需要在表達上將法言法語轉化成通俗易懂的“家常話”。寫作時,我先試著脫離材料,憑采訪所得用自己的語言敘述故事、融入真情實感,再以原始材料核實細節,避免生硬堆砌專業表述。
三是穿插背景,豐富內容層次。江西是著名的革命老區、紅色沃土。我們在文中穿插:“江西是一片承載著中國共產黨初心和使命的紅土地。省會南昌,打響了武裝反抗國民黨反動派的第一槍……這些耳熟能詳的歷史,革命先烈為國為民、前赴后繼的事跡,激勵著每一名江西檢察人,特別是記者見到的每一名永修檢察人”,以此凸顯人民檢察紅色精神基因的一脈相承。
四是突出細節,注重側面描寫。突出采訪中獲取的細節信息,如強調檢察人員為了一次聽證會奔赴200多公里外的某市整整3次;善用側面描寫增強說服力,如引用群眾評價:“多次接觸交流后,鮑某某對檢察官說:‘您現在比我親戚還了解我家的情況。’”無需羅列檢察人員具體工作,這句話已能側面印證其付出。
五是突出對比,深化報道主題。適當的對比不僅能增強文章吸引力,還能深化報道主題。如充分運用“簡易”和“不簡單”之間的矛盾張力,讓報道主題更鮮明:“簡易聽證,簡化的是聽證流程,不簡化的是履職辦案全過程各環節細致入微的為民情懷;減少的是解決矛盾的時間和成本,不減的是矛盾糾紛法治化實質性化解的工作質效。”上門簡易聽證部分,用“檢察聽證‘沉下去’,群眾信任‘提上來’”強化對比。新媒體作品中,特意選取心理咨詢師的采訪片段“他逐漸從最初的不理解、憤怒、想報復,變得平靜、接納”,當事人的態度轉變形成前后鮮明對比,檢察機關的工作質效也隨之凸顯。
(作者系檢察日報社理論部編輯)
第9578期
安徽檢察新媒體出品
終審丨吳貽伙 二審 丨吳熒
來源丨法治新聞傳播
編輯丨李昂
投稿郵箱丨ahjcxmt@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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