盡管工作人員矢口否認,但盛先生依然認為,他一直正常使用的燃氣卡是被燃氣公司鎖了信息,才導致讀不出信息,無法正常購氣。“因為之前他們就鎖過,是不是想通過這種方式讓我換氣表?”
燃氣卡“壞得蹊蹺”,武漢男子懷疑被鎖卡
盛先生居住在武漢市江夏區某小區,“我們小區是2012年前后入住的。”日前,盛先生介紹,雖然時間不短,但是家里使用的燃氣卡沒有任何損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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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先生使用的燃氣卡
“近幾年,武漢華潤燃氣公司開始陸續更換舊的氣表,但我們小區并沒有接到過相應的通知。”盛先生說,2024年11月,他發現購氣時自己的卡信息讀取不了,就致電燃氣公司要求為卡片解鎖,后來又正常使用了。到2025年11月,武漢華潤燃氣公司年度例行檢查后不久,盛先生去購氣時發現自家的燃氣卡又讀不出信息,“我是11月22日打電話給燃氣公司,他們當天就派人來了。”盛先生說,工作人員上門檢查后得出結論,他家的氣表和氣卡都好著,工作人員還拍照上傳,并致電公司明確表達了把盛先生家燃氣卡解開的措辭。“那天是個周六,工作人員打完電話告訴我到星期一就可以去正常充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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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先生去購氣時發現自家的燃氣卡讀不出信息
盛先生說,因忙于工作,他直到11月29日才去營業廳購氣,“沒想到營業員把我的燃氣卡插入讀卡器后啥信息也沒有,說我的卡壞了。”
盛先生說,他懷疑對方故意鎖卡,理論了一番,營業員不承認鎖卡,說氣表到年限了,沒有卡換,只能換表。一氣之下,盛先生報警并撥打燃氣公司客服電話進行投訴。“在等待民警期間,營業廳工作人員突然出來告訴我讓試一下卡,我就在營業廳門口的自助機上查了一下卡,結果真的讀出了信息。”
盛先生說,民警趕到后很快離開,他趕緊持卡進入營業廳充氣,結果再次顯示讀不出信息。盛先生認為,燃氣公司工作人員存在惡意鎖卡行為,其間曾因接到他向上級投訴的信息短時間解鎖,所以曾短暫讀出信息,意在逼他換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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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先生拍攝的用戶信息
據盛先生講,他曾專門就此事詢問小區物業工作人員,得到“從未接到過同意換表通知”的回復,而恰遇另一名換表業主,更換原因與他一樣,氣卡讀不出信息。就此,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聯系到該小區一名物業工作人員,“我們公司入駐這個小區5年了,沒有接到過關于換燃氣表的正式通知,只在前幾年職能部門統一換過一次燃氣閥門。”該工作人員說,小區里也有業主因各種原因已更換新表。
客服回應稱超年限氣表無法補卡需換表
滿10年免費更換
“我并不反對換氣表,即便是統一強制更換都行,但老氣卡沒有損壞的情況下莫名其妙多次被鎖,疑似逼迫我換表的方式我無法接受。”
盛先生說,他記得有燃氣公司工作人員告知他換表需要用戶負擔費用,而他也曾聽說新表更換后用氣量會激增,所以對更換新表也有著些許抗拒,“既然他們檢查過我的燃氣表和卡都是正常的,又為何非得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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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氣公司提出要換氣表,盛先生表示他的氣卡插在自家氣表上能正常讀出信息
盛先生說,他向多部門反映此事。在一段盛先生和燃氣公司客服的交涉錄音中,工作人員解釋稱,他們沒有鎖定盛先生的卡,但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盛先生家的燃氣表已超了10年使用年限,需要更換,因為氣表中有一些塑料部件,時間久了會老化,會產生安全隱患和計量方面的問題,一旦出現問題,有關方面是會追究燃氣公司責任的,“我們不是強制換表,但氣表在您的家里,這是需要您的配合的。”
這位工作人員多次強調并無鎖卡行為,但盛先生提出疑問:為何他的氣卡插在自家氣表上能正常讀出信息,到營業廳購氣時一會兒有信息一會兒沒信息。這位工作人員回復稱,用任何一張帶芯片的卡片插入氣表都會有反應,“你的表超期了,必須換表。”
12月4日,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嘗試聯系該客服人員無果后,致電武漢華潤燃氣有限公司客服,工作人員在一番查詢后,確認盛先生的氣表確已超過10年使用年限,按照相關政策,滿10年的氣表可以免費更換,不滿10年則不支持免費更換,更換費用是每塊表440元左右,“任何設備超期使用都會有安全方面的隱患。”客服說。
12月5日下午,盛先生在當地媒體的陪同下,再度前往燃氣公司營業廳進行交涉,后該公司有關部門雖仍未承認鎖卡,但也向盛先生道了歉并贈送了禮品,盛先生無奈之下選擇更換氣表平息此事。
燃氣表使用期限不超10年有規定
若有單方面鎖卡行為則涉嫌違法
采訪中,問題聚焦在盛先生的氣表是否該換以及氣卡是否被燃氣公司單方鎖定,盛先生明確稱,他并非完全抵制換表,但自己氣卡的“詭異”狀態讓他不得不懷疑燃氣公司有鎖卡行為。
那么相關法律和政策是怎么規定的呢?就此,記者咨詢了燃氣行業從業者張女士,她表示,以天然氣為介質的燃氣表使用期限一般不超過10年,超期需要更換。雖然《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主要規定了行政強制執行的相關內容,并未直接涉及燃氣表的使用年限,但《城鎮燃氣管理條例》明確規定了燃氣用戶應當遵守安全用氣規則,及時更換使用年限已屆滿的燃氣燃燒器具、連接管等。結合相關燃氣行業的具體規定,以天然氣為介質的燃氣表使用年限不得超過10年。“這是為保障計量準確、用氣安全及貿易結算公平的強制要求。”
張女士表示,燃氣表屬于國家強制檢定的計量器具,使用期限一般不超過10年,超過使用期限的燃氣表會出現燃氣表內部皮膜逐漸老化,起密封作用的橡膠密封圈出現老化變形,密封性能下降,可能發生燃氣泄漏,增加火災、閃爆等安全風險。另外,燃氣表也是一種機械式儀表,長期使用內部機械部件磨損及皮膜彈性發生變化,可能導致計量偏差,出現“跑得快”或“走得慢”的情況,影響公平交易。最后,“超期服役”的燃氣表內部構件變形、老化,易導致卡頓、不通氣等故障。“所以,超過10年的燃氣表進行更換是必要而且有依據的”。
“但是,燃氣公司無權單方面鎖定用戶的燃氣卡,此類行為可能涉嫌違法。”張女士同時表示,《城鎮燃氣管理條例》明確規定,燃氣經營者應持續、穩定、安全供應燃氣,禁止擅自停止供氣或限制用戶用氣。燃氣公司可通過合法程序(如提前通知、協商等)處理用戶欠費或違規問題,不得擅自限制用戶正常用氣。
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 楊德合 編輯 趙瑞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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