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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種加密資產,不同的秩序想象。12月4日,比特幣在9.3萬美元一線來回震蕩。
這一天,如果你站在倫敦,會看到英國剛剛通過一部名為《財產(數字資產等)法案2025》的新法,正式將加密資產納入“受法律保護的財產”范疇。在BitcoinPolicyUK首席政策官弗雷迪·紐看來,該法案可能是“自中世紀以來英國財產法最大的變革”。
如果你轉向紐約,華爾街正忙著給Circle、比特幣ETF和一攬子“合規加密資產”重新定價,把它們納入美元金融體系的延長線;包括長期抗拒加密資產的Vanguard(先鋒集團)也開始允許客戶交易加密ETF。這被海外資管圈視為過去48小時內(12月2日至3日)全球金融市場的重磅頭條新聞。
而在北京,中國人民銀行(下稱“央行”)牽頭13個部門剛開完會,再次強調虛擬貨幣相關業務屬于非法金融活動,特別點名穩定幣,提示其在反洗錢、跨境資金轉移中的突出風險。
同一枚比特幣,不同法域卻給出了三種完全不同的“法律身份”界定,這并非簡單的“誰更開放、誰更保守”,而是一場關于數字時代如何重寫貨幣與財產權邊界的深層博弈。
倫敦:給加密資產發“房產證”
當地時間2025年12月2日,《財產(數字資產等)法案2025》獲得英國國王查爾斯三世御準并立即生效。
這部名字平平無奇的法案,卻意味著一項“憲法級”的改變——它確認數字資產即便不符合傳統動產/債權兩大類,也可以成為“個人財產”的客體。
換言之,比特幣、以太坊、NFT這類數字資產,雖然摸不著、不是紙質憑證,也不是簡單的一張債權單,但依然可以被視為受英國法保護的財產,可以被繼承、抵押、托管、信托;可以在民事糾紛中被主張權利;也可以在刑事案件中被查封、沒收、拍賣。
分析認為,這部法案本質上是對英國法律委員會2023年數字資產專題報告的立法回應。那份報告提出:傳統的“動產/債權”二元結構,難以完全覆蓋這些“純數字客體”,必須為它們單獨騰出一個法律地位。
與之配套的是2023年已通過并逐步實施的《經濟犯罪與公司透明法》。自2024年4月起,該法賦予執法機關更大權限:在更多場景下可以凍結、扣押涉及經濟犯罪的加密資產,并由法院指定方式處置,托管機構或錢包服務商有義務配合執行。
12月4日,英國司法部在新聞稿中用了一句頗為醒目的表述:英格蘭、威爾士和北愛爾蘭,是“全球最早在法律上確認加密貨幣等數字資產可被視為個人財產的法域之一”。
行業反饋也很直接。英國加密貨幣行業貿易協會CryptoUK表示,新法案為數字資產的所有權證明、被盜資產追回,以及破產或遺產案件中的處理提供了明確的法律框架。該協會還提到,此前英國法院已在個別案例中將加密貨幣認定為財產。BitcoinPolicyUK首席執行官蘇西·沃德認為,該法案為比特幣持有者建立了法律保護。
如果要用一句話概括:英國選擇的是承認其“是財產”,好好寫進法典,以便未來能管得住、判得清、執行得了。
但這并不意味著英國鼓勵使用加密資產充當貨幣,更不意味著賦予其任何類似英鎊的法償地位。倫敦關心的是:一旦這些資產進入現實糾紛,法院要有法律抓手。
紐約:馴化風險,變成“合規美元外延層”
如果說倫敦的關鍵詞是“財產法”,那紐約和華盛頓的關鍵詞,就是“合規馴化+市場化定價”。
不妨從“影子基礎設施”到“公開標的”的Circle上市說起。
2025年6月,USDC的發行方Cir-cle在紐交所首次公開募股,股票代碼CRCL。招股材料給出的預期估值大約72億美元,發行價為27美元至28美元。
6月中旬,美國參議院推進穩定幣監管框架,被解讀為對“受監管美元穩定幣”的制度托底,Circle股價從31美元的IPO價一路飆升至近200美元,較發行價漲幅超過5倍。
8至11月間,Circle股價經歷回調與波動,但整體仍遠高于IPO區間,疊加Q3財報中USDC儲備利息收入的增長,進一步鞏固其作為“合規美元鏈上版本”的定位。
有分析認為,美國的路徑并不是簡單地“給加密資產正名”,而是更精細地把其中一部分——與美元錨定、能被監管穿透、能滿足KYC/AML(了解你的客戶/反洗錢)要求的那部分——扶上臺面,再通過華爾街的資本機器進行“馴化”和“證券化”。
USDC之于美元,越來越像一種“受監管的數字美元二層協議”,而不是一個獨立的平行貨幣體系。
再看比特幣走出的那條宏觀與監管敘事重疊的K線。
12月4日,比特幣價格在9.29萬至9.4萬美元區間震蕩,較本周早些時候的8.4萬美元附近低點反彈超過10%。
市場解讀集中在兩點:一是對美聯儲貨幣政策轉向、流動性邊際改善的押注;二是隨著現貨ETF渠道日益暢通,Vanguard等長期抵觸者也開始向加密ETF開放平臺,監管不確定性在“可投資產品層面”有所緩和。
從敘事上看,Vanguard的“妥協”,仿如美國金融體系對加密資產完成的最后一塊“分銷側”拼圖:現貨比特幣ETF已經成型,大行和券商陸續開放,最頑固的Vanguard也打開了11萬億美元的平臺。
在這套美國式邏輯中,比特幣未必需要成為“貨幣”。只要它是一個可以被充分金融化、可以提供交易量和波動率的高Beta資產。這就足以為券商、資產管理公司、交易所和做市商貢獻穩定的手續費與業務空間。
中國:風險隔離與體系穩健
與英國的“承認財產”、美國的“合規馴化”相比,中國的路徑更為清晰、連續:虛擬貨幣及相關活動,不進入本國金融體系;涉及風險,單獨處理。
時間線上,從2013年中國監管部門首次發文,將比特幣等虛擬貨幣界定為“特定虛擬商品”,到2017年的《關于防范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再到2021年的《關于整治虛擬貨幣“挖礦”活動的通知》,政策方向從未改變,只是逐步加碼。
2025年11月28日,央行牽頭13個部門召開“打擊虛擬貨幣交易炒作工作協調機制會議”,再次強調虛擬貨幣不具法償地位,不得用于市場流通;所有相關業務屬于非法金融活動;特別點名穩定幣,提示其在反洗錢、跨境資金轉移中的突出風險。
這次會議的“升級點”在于:靶心從挖礦/交易,轉向穩定幣/資本流動。USDT等美元本位穩定幣,被視為繞過每人每年5萬美元外匯額度的“影子通道”。監管重點從“能源消耗與投機風險”,轉到“資本管制與貨幣主權”;監管方式從行政監管走向“刑事化治理”。
在這套框架下,比特幣等加密資產并不是“可以被馴化的資產類別”,而是與中國現有資本管制、人民幣國際化路徑、數字人民幣試點存在根本制度沖突的對象。
中國選擇的是用“數字人民幣+受監管支付系統”來構建自己的數字貨幣秩序,而不是在境內部分引入“美元穩定幣+無主權加密資產”的混合結構。
天元律師事務所合伙人王偉對經濟觀察報表示,全球數字資產治理正邁入“分化與重構”的關鍵周期。
他認為,英國通過立法確立數字資產的財產屬性,是在法律底層邏輯上為技術創新劃定邊界,這標志著法律演進的重要節點。然而,全球治理遠未形成統一共識,未來的監管博弈,仍將在“激勵創新與防控風險”、“維護主權與國際協作”之間尋找動態平衡。
在此背景下,王偉強調,我國堅持嚴防虛擬貨幣投機炒作及相關金融風險,在資本賬戶管理和反洗錢領域,這一立場具有堅實的現實基礎。但這并不意味著對底層技術的忽視。他建議堅持“幣鏈分離”的審慎視角:在金融端嚴防投機風險的同時,應積極借鑒國際經驗,對數字資產確權、智能合約效力等區塊鏈基礎法律問題進行前瞻性儲備。這不僅是為我國數字經濟預留制度接口,更是為了在未來的國際規則制定中占據主動。
“對于市場參與者而言,單一市場的經驗已失效,穿行于不同法域的‘合規迷宮’將成為新常態。”王偉警示道,深刻理解并應對數字資產法律身份的差異化風險,是穩健經營的必修課。
回望過去三十年,全球化的本質,是大家都走在同一條叫SWIFT(國際資金清算系統)的大路上,遵守一套叫“美元”的交通規則。但現在,這條大路開始裂開,出現了三套彼此難以兼容的秩序。
中國的秩序(e-CNY/防火墻)邊界是:資本賬戶和貨幣邊界必須在主權之下,確保“主權+安全”。
美國的秩序(USDC/納斯達克)規則是:一切可以被金融化的東西,最后都要寫進美元資產負債表,本質是“美元+市場”。
英國的秩序(普通法/財產確權)原則是:只要是權利,就要能被確權、被起訴、被執行,核心是“確權+法治”。
這三套規則決定了:同一枚比特幣的背面,是三種完全不同的世界。
數字貨幣時代,不同法域開始用各自熟悉的“法律語言”,為同一類新型資產寫下各自的規則與邊界。
一邊,國際評級機構和央行組織開始系統性提示:穩定幣儲備結構的波動性、擠兌情景下的“影子銀行效應”以及與DeFi/TradFi(去中心化金融/傳統金融)之間可能形成的連鎖清算風險。
另一邊,各國立法與監管機構在用不同方式把這類資產“收編”進各自的制度框架,有的通過財產法確權,有的通過資本市場馴化,有的通過邊界管控隔離。
至于未來哪套規則更具外溢性、更有可能成為“數字時代的基礎設施語言”,那已超出幣價本身的漲跌。我們不妨回歸至本源問題:當貨幣與資產都被寫進代碼之后,誰來定義價值、信任與秩序?
(作者 歐陽曉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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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陽曉紅
經濟觀察報首席記者 長期關注宏觀經濟、金融貨幣市場、保險資管、財富管理等領域。十多年財經媒體從業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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