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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小圓!“希望那些在網絡上喪盡天良的人得到他們應有的懲罰!”——這是少年劉學州留在人世間的最后一聲吶喊。幾年過去,這聲吶喊沒有消散在海風里,而是化為了法庭上的一紙判決,并最終推動他生前所遭受的網絡暴力案件,進入了最高人民法院的視野。
最近,該案成功入圍最高法與央視聯合評選的“新時代推動法治進程2025年度十大案件”候選名單。這意味著,一個曾讓無數人感到無力與悲憤的個案,正轉變為具有普遍參考價值的法治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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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暴力案件在司法實踐中長期面臨一個核心困境:如何認定屏幕上的一行行評論、一個個點贊,與現實中受害者所遭受的、尤其是極端的精神傷害乃至生命消逝之間,存在法律上的因果關系?
加害者往往隱藏在“法不責眾”和“人微言輕”的盾牌后面——“那么多人都在說,憑什么只找我?”“我就隨口評論了一句,能有那么大威力?”劉學州案在審理中,司法實踐向前邁出了關鍵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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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沒有機械地要求原告方去證明某一句具體的惡評直接導致了悲劇,而是采納了“集聚效應”的理論視角。簡單來說,就是承認最終的損害后果,是由大量具有攻擊性、侮辱性、誹謗性的網絡言論疊加匯集共同造成的。
就像一片雪花不足以壓垮樹枝,但暴雪可以;法院認識到,正是無數充滿惡意的“雪花”匯聚,形成了足以壓垮一個年輕生命的“暴雪”。
這種認定方式的突破性在于,它讓責任的追究回歸到言論本身的性質,而非僅僅聚焦于發言者的粉絲量或傳播范圍。哪怕只是一個普通賬號的一句惡毒揣測,只要它是構成這場“暴雪”的一部分,就需要為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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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般的法律程序中,如果未成年人不幸離世,其相關權益通常應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近親屬出面主張。但劉學州的情況極為特殊:他被親生父母出賣,養父母又早逝,真正與他相依為命、給予他家庭溫暖的,是他的養家姥姥和姥爺。
由于歷史原因,兩位老人與劉學州之間并未辦理正式的收養法律手續。如果嚴格按照法律條文對“近親屬”的形式界定,他們很可能因“主體不適格”而被擋在法庭大門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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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的代理律師團隊提出了一個基于實質正義的觀點:兩位老人與劉學州長期共同生活,形成了事實上的撫養關系,他們是劉學州最親近的人,也是侵權行為最直接的利害關系人。
如果僅因形式要件的欠缺就剝奪他們的訴訟權利,不僅會讓劉學州的人格權益無法得到保護,也讓兩位承受巨大痛苦的老人得不到任何法律上的慰藉與補償。值得贊賞的是,審理法院最終突破了對訴訟主體資格的僵硬解釋,裁量性地認可了兩位老人的原告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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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劉學州案的判決中,法院明確運用并強調了“最有利于未成年人”這一原則。這個原則聽起來抽象,但在具體案件中卻像一把精確的標尺,用于衡量網絡言論的過錯程度。
判決書中指出,某些帶有批評甚至否定性質的言論,對于一個心智成熟的成年人而言,或許尚在可承受的輿論監督范圍之內。但是,當對象是一個像劉學州這樣的未成年人時,性質就完全不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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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原則的適用,體現了法律對未成年人群體特殊的、優先的保護立場。它要求社會,尤其是網絡空間的參與者,在面對未成年人時,需要持有更高的注意義務和更多的善意。不能以對待公眾人物或成年人的“毒舌”標準,去肆意評判一個未成年人的生活選擇。
這個判決等于給所有網民提了個醒:當你敲擊鍵盤針對一個未成年人發表評論時,法律會用更嚴格的目光來審視你的言論是否越界。這不僅是司法判決,更像是一次面向全社會的普法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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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束用生命叩開的正義之光,其意義不僅在于懲罰已發生的惡,更在于預防未來的惡。它告訴潛在的網暴者風險所在,更給無數仍在黑暗中掙扎的受害者以拿起法律武器的信心和參照。
投票支持這個案例,不僅僅是告慰一個逝去的少年,更是為我們每一個人所期待的清朗網絡空間,投下一張莊嚴的贊成票。正義或許會經歷坎坷,但正如這個案件所證明的,它從不會無故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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