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世界里,有人給事實貼“虛假標簽”,煽動對立攪渾水;有人把拜金當“流量密碼”,扭曲價值觀帶歪風;有人用低俗充“內容干貨”,污染生態辣眼睛;更有劣跡者想“換殼重生”,洗白過往再撈金!這些亂象,一邊是謠言惑眾、誤導判斷,一邊是侵犯權益、敗壞風氣,堪稱網絡空間的“毒蘑菇”。
近日,,他們的行為到底造成了哪些深層危害?長效治理該如何精準發力,讓網絡空間風清氣正不反彈?一起來看相關報道和專家的解讀。
曾兩次入獄仍宣揚炫富,郭美美再被封禁
郭美美,很多年前因為在網上炫富走紅,被網友們稱為“初代網紅”,她曾兩次入獄,但出獄后,依然不思悔改,繼續走在網絡炫富拜金的歧途上,但這一次,她又被中央網信辦點名了。
作為網紅,郭美美的成名時間可以說很早,2011年6月,她因在微博上以“中國紅十字會商業總經理”的虛假身份炫富而受到廣泛關注。2015年9月,因犯開設賭場罪,她被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5年。這是她當時被公安機關抓獲后接受采訪時講的一段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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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美美因犯開設賭場罪曾獲刑5年
郭美美在刑滿釋放后仍不思悔改,繼續在網上炫富炒作。2021年10月,她又因為在朋友圈、短視頻平臺銷售添加違禁成分西布曲明的減肥類食品,被上海鐵路運輸法院以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處有期徒刑兩年六個月,并處罰金20萬元。2023年9月,郭美美出獄,但她在網上靠炫富吸粉引流直播帶貨的思路從未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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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美美微博賬號“郭美May努力努力”被關閉
2025年11月,郭美美微博賬號“郭美May努力努力”再度因持續宣揚炫富拜金等不良價值觀被關閉。
中國社科院法學所網絡與信息法室副主任周輝:郭美美這種情況,她的這種社會影響更加惡劣,所以如果能夠知道相應的賬號就是郭美美重新復出的話,那平臺應該采取更嚴格的處置措施,包括在注冊環節就應該更加果斷地予以拒絕。如果后續發現她仍然延續此前的這種炫富的、不良的,甚至是違法的這種行為,應該可以采取永久封禁的處置措施。
炫富逃稅賣假貨,劣跡網紅“換馬甲”復出
此次被封的賬號還有網絡主播“王子柏”,他持續在網絡上宣揚炫富拜金等不良價值觀,直播賣假貨,甚至偷逃稅款,可謂劣跡斑斑,但是近年來,他卻三番兩次地“換馬甲”復出。
被中央網信辦公開點名通報的網絡炫富博主“柏公子”,又名王子柏,以購買各種奢侈品、豪車和名貴服飾而聞名,他25歲生日時更是高調炫富,稱為自己定制了一輛勞斯萊斯庫里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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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博主“柏公子”發的炫富視頻截圖
他的人設就是富有、奢侈,喜歡乘坐頭等艙環游世界,熱衷于在各國奢侈品門店購物。
那么,王子柏高調炫富、立人設為了什么呢?吸粉引流然后直播帶貨變現。但粉絲在他直播間購買包包后竟發現是假貨,隨即聯合舉報,他的賬號被平臺注銷。2020年他更換平臺復出后,故技重施,繼續靠炫富吸粉近300萬。
2024年5月,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稅務局第三稽查局發現,王子柏申報收入與其直播帶貨銷量嚴重不匹配,后查實其偷稅749萬元,最終被追繳稅費、加收滯納金并處罰款共計1330萬元。
就是這樣一個炫富拜金、偷逃稅款、劣跡斑斑的網紅,今年11月,又以“王子柏”的賬號名在平臺重新注冊復出,并直播超19次,隨后他被群眾再次舉報,其賬號也再次被關閉。
網紅炫富屬不良信息,與核心價值觀相悖
像郭美美、王子柏這樣的劣跡網紅,其行為到底造成了哪些深層危害?還有很多人追問,為何劣跡網紅換個網名賬號就可以復出直播,故伎重演?我們來聽聽專家解讀。
中國社科院法學所網絡與信息法室副主任周輝:首先他本身炫富的行為就是一個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相悖的行為和現象,另一方面也是違反相關法律規定的,在《網絡信息內容生態治理規定》里面,專門規定了一類叫作不良信息,他這種炫富的行為本身就屬于不良信息的一種類型,應該受到平臺的管制。
專家認為,對于一些劣跡斑斑的網紅,網絡平臺應該嚴格落實監管責任,絕不允許此類違法者輕易復出,讓“靠人設圈錢、靠違規獲利”的邏輯得逞。
中國社科院法學所網絡與信息法室副主任周輝:根據相關的網絡安全法、電子商務法和關于網絡直播的相關的規定的要求,平臺對于直播的這種用戶注冊的時候,是應當進行實名制這種審核的。在注冊的過程中,如果平臺能夠了解到相關的當事人就是有劣跡的記錄,或者是說在相關的這種黑名單里面的,就不應該給他們提供相應的注冊服務。
網紅謝孟偉目無法紀,穿警服直播帶貨被行拘
在流量與利益的誘惑交織下,部分網紅迷失了方向,甚至不惜踩踏法律紅線。“網紅”謝孟偉曾是童星出道,今年9月,他身著人民警察制式服裝在直播間賣貨,不僅目無法紀,還口出狂言,在網友舉報后,被云南警方行政拘留7天。
這個身著制式警服進行直播帶貨的就是謝孟偉,作為一個有一定知名度的演員,今年9月,他在云南拍戲期間,竟然身穿警服直播帶貨。對于這身警服他是這樣向粉絲解釋的。
在被群眾舉報后,云南耿馬傣族佤族自治縣公安局發布警情通報稱:謝孟偉在拍攝電影休息期間,身著帶有明顯警用標志的服裝直播帶貨,造成不良社會影響。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第三十六條規定,依法對其處以行政拘留7日。
此事發生后,9月謝孟偉的賬號被封禁。作為網紅,謝孟偉此前還利用自身流量帶貨賣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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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孟偉利用自身流量帶貨賣酒
市場監管部門調查后確認,謝孟偉售賣的所謂茅臺和五糧液均為貼牌勾兌的假貨,在直播間,謝孟偉還賣過15塊錢一瓶的XO。
平臺不能為了利益,“睜一只眼閉一只眼”
專家表示,對于粉絲數量幾百萬甚至上千萬的網絡名人,因為影響力巨大,更應該對照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要求,以更高的道德標準來規范自我,主動承擔更大的社會責任。而平臺,作為流量經濟的利益相關方,更不能為了利益睜一只眼、閉一只眼。
北京師范大學法學院教授劉德良:對于網絡內容本身的監管,平臺如果懈于監管、疏于監管,那么現在可能承擔的責任不夠重,這個時候平臺會鋌而走險。因為有利益關系,你很難發現我一次,你即便發現了處罰我,比如處罰10萬,我從這里面獲利,一次抽成就可能抽到幾千萬。
專家提示,明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新修訂的網絡安全法,提高了對網絡運營者行政處罰的上限,從原來的100萬元提高至?1000萬元?。第六十九條規定,網絡運營者對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發布或者傳輸的信息未停止傳輸、采取消除等處置措施、保存有關記錄、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造成特別嚴重影響、特別嚴重后果的,由有關主管部門處二百萬元以上一千萬元以下罰款,責令暫停相關業務、停業整頓、關閉網站或者應用程序、吊銷相關業務許可證或者吊銷營業執照。
針對個別網絡名人行為失范、炫富拜金,甚至偷逃稅款、賣假貨等涉嫌違法犯罪問題,專家建議可以多部門、多平臺聯動,建立聯合執法機制,懲處不法行為,共同營造風清氣正的網絡環境。
中國社科院法學所網絡與信息法室副主任周輝:提高監管執法的這種協同性和系統性,比如網信部門要和稅務部門等加強這種聯合執法,針對網絡名人存在這種偷稅漏稅的行為,開展相應的這種專項執法活動。另一方面也能夠建立一個國家的、統一的、權威的網絡劣跡藝人的,或者是網絡劣跡名人的黑名單,黑名單也能讓平臺及時地獲取,在他們注冊環節就予以及時地制止。
來源:央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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