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中國科協發布公告,撤銷“新冠疫苗之父”楊曉明所獲的全國創新爭先獎獎狀,收回獎章和證書。
楊曉明長期深耕國藥體系,曾任國藥集團總工程師、首席科學家,中國生物技術股份有限公司首席科學家等要職。2020年新冠疫情暴發后,他參與推進滅活疫苗的研發和上市,一度被媒體和業內稱為“新冠疫苗之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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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曉明的落馬不 是簡單的違紀違法,更折射出特殊時期科研攻關中權力、榮譽與監督的復雜關系。
楊曉明作為國藥集團的首席科學家和總工程師,在新冠疫情期間因其在滅活疫苗研發中的關鍵角色被推至聚光燈下,被媒體冠以“新冠疫苗之父”的稱號。這一標簽在當時有效地凝聚了社會信心,但也將集體成果過度濃縮于個人光環之下。
然而,光環之下暗流涌動。
2024年4月,楊曉明的全國人大代表資格突然被終止,相關職務隨之撤去。公開信息顯示,楊曉明涉嫌在疫苗生產設備采購、科研資金審批等環節收受巨額回扣,并違規轉移研發資金,涉案金額達數億元。
至2025年10月,案件進入司法階段,焦點鎖定受賄罪、濫用職權罪。撤獎公告緊隨其后,形成組織問責、司法程序、榮譽追溯的完整鏈條。
官方公告特意劃清了一條界限,個人的違紀違法行為與疫苗質量安全無關。這一“風險隔離”旨在避免廉潔問題沖擊公眾對疫苗安全的信任基礎。
然而,事件本身已然暴露出在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緊急狀態下,當研發審批流程極度提速、資源空前集中時,對關鍵崗位權力的監督可能出現的盲區。
英雄式的敘事在動員初期效率顯著,但一旦個人失守,其帶來的信任反噬也同樣劇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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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顧中國兩款主力新冠疫苗的不同軌跡,結局都令人唏噓。國藥疫苗的首席科學家因涉腐落馬,榮譽清零;而科興疫苗的生產企業科興生物,則因財務問題面臨從納斯達克退市(《》)。
兩者以不同的方式,共同標志著一個時代的特殊章節的翻頁。
唯有將科學的歸科學,監管的歸監管,制度的歸制度,才能在貢獻得到銘記的同時,讓潛在的風險被牢牢鎖在籠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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