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小家要履行結婚登記,立大業靠法律保障安全;家庭中夫和妻地位平等,遇大事要共同商談”“繼承編明確男女平等,出嫁女仍有合法繼承權”……這是河南省洛陽市孟津區會盟鎮雙槐村的“戲曲普法小分隊”普法現場。一棵老樹下,二胡鑼鼓聲中,兩位村民演唱者正唱到盡興處,曲劇老腔與普法唱詞的結合,引得圍觀村民陣陣喝彩。
“在以前的時候,咱農民也只是知道民法典重要,但不知道都有啥內容,跟咱關系大不大,現在只用聽戲的工夫,就知道了個差不離兒了,聽得久了,咱自己也能來上幾句。”村民李大叔操著一口純正的河南話對記者說,言語間滿是對這一普法形式的認可。
在廣袤的土地上,法治精神已深深扎根鄉土,尊法學法守法用法蔚然成風,并已深深融入人們的日常生活。日前,記者隨司法部組織開展的“2025年法治鄉村基層行暨提升基層依法治理效能”主題采訪活動走進河南,在街頭巷尾、田間村舍感受基層法治建設的煙火氣與真功夫。
在鄉土中播撒法治的種子
“你不依法,法不依你”“書到用時方恨少,法到用時不嫌多”……走在雙槐村法治大道上,道路兩側普法標語格外醒目。在路旁“民法典微普法”宣傳欄前,幾位村里的老人討論著近期更新的典型案例。記者走近時,農民劉立群(化名)說:“這是新出的案例,熱乎著呢!”
“這些生動的案例可是‘活’的法律啊。”劉大爺說,閑暇時他們這些上了歲數的人就喜歡在村子里散散步,走累了就停下來,看看更新的案例,比如見義勇為、未成年人保護、工傷責任認定,案例類型豐富,案情介紹得也簡潔明了,很實用。
雙槐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慶會勛告訴記者,在法治鄉村建設過程中,村民是主角。除了普法宣傳外,村里會定期召開村民代表會議,決議村子里的公共事項,大家參與積極性很高。
慶會勛遞給記者一份“村民代表會議(村民會議)決議記錄”,幾頁紙的文件,所載事項字跡清晰、板書工整:“關于公路兩側大綠化樹更換提升環境質量投資事項進行表決”“為70歲以上老人每年舉辦8次集體用餐活動,投資大約3萬元進行表決”……每一項內容都屬村務,都需要村民或者村民代表充分討論后進行表決。
“公共事項由公共決議,這是民主決策的過程,也是基層治理規范化、法治化的表現,因為村務透明公開、討論充分,這也避免了很多矛盾糾紛的發生。”慶會勛說。
同樣是村務公議,三門峽市陜州區原店鎮東二社區探索出了“板凳議事”模式。
原店鎮司法所所長李獻廷介紹,農村是個“熟人社會”,難免磕磕碰碰,村民們遇到問題或者有了糾紛時,我們就會啟動“板凳議事”,人大代表、基層干部、村民搬來小板凳圍坐一起,敞開心扉,暢所欲言,找出問題癥結,講事實、擺道理、列法條,在你一言我一語中,心結解開了,矛盾化解了,原本緊張的鄰里關系也修復了。
像“板凳議事”這樣的基層治理模式還有三門峽市盧氏縣木桐鄉的“涼亭夜話”,以集體議事、政策宣講、普法宣傳等方式,破解基層治理難題。木桐鄉司法所所長陳國濤向記者介紹了一個案例。
不久前,村民劉大爺和王大爺因農地地界劃分問題鬧得不可開交,吵了好幾次,差點動起手來。“涉耕地糾紛關系到村民切身利益,調解時更應慎重,以避免事態惡化。”陳國濤說。晚飯過后,在司法所人民調解員溝通下,雙方以及附近村民來到涼亭。
起初,雙方誰也不搭理誰。調解員對雙方說,鄉里鄉親的,抬頭不見低頭見,有啥矛盾不能好好說呢。接著拿出村里土地的原始規劃圖,明確指出兩家地界位置。并解釋,前些年重新分地,產生了誤差,造成了今天的誤會。事情很清楚了,兩人面色有所松動,調解員順勢提出次日到地里按規劃圖重新立界碑。兩人不再堅持什么,相視一笑。在圍觀村民的見證下,雙方握手言和。“以后還是好鄰居!”調解員說。
“我們所做的就是在鄉土間播撒法治的種子。”李獻廷表示,司法所堅持每周進行“涼亭夜話”,通過一個個生動鮮活的案例、一次次耐心細致的調解、一場場貼心周到的服務,讓法治深深地扎根在這片土地上。
看似是小事,卻是大民生
“你們樓上漏水,我們樓下遭殃。我們天花板吊頂修復損失費用1萬多元,應該你們支付。”
“大叔大媽,我們不是故意的,我們愿意賠償您的損失,但是1萬多元我們實在拿不出來。”
2023年12月的一天,鄭州市金水區鳳凰臺街道,某社區一對老人反映,樓上管道漏水,導致自家天花板損壞。老人主張賠償損失1萬元,樓上年輕人表示數額太高,感到有壓力。
相持不下,這樁糾紛訴諸金水區司法局鳳凰臺司法所,司法所調解員迅速介入,數次奔走于雙方家庭,分頭了解情況,尋找矛盾化解的突破口。
鳳凰臺司法所所長閆寒告訴記者,開始時,老人寸步不讓,表示自己無故遭受損失,應該由責任人承擔相應的責任。調解員找到年輕夫妻,得知二人是初到鄭州,剛落下戶口,工作還未穩定,還要償還房貸。作為“新鄭州人”,雖然有壓力,但他們對這里的生活充滿期待,只是沒想到會面臨這場糾紛。
調解員上門將樓上鄰居的情況轉達給老人,并表示樓上年輕夫妻并沒有推卸責任,他們認可自己對損失應當承擔責任,只是他們生活確實存在一定困難,初來乍到,收入不穩,一下子拿出1萬元,壓力確實不小。將心比心,希望鄰里之間能夠互相體諒,化干戈為玉帛。
本想著老人仍會堅持最初全額賠償的主張,沒想到老人思考了片刻,對調解員說:“這對年輕人自始至終沒有推諉責任,他們初來鄭州,是‘新鄭州人’,處處都透著不容易,我們作為‘老鄭州人’理應幫襯著點。所以,這賠償我們決定不要了。”
調解員表示,這是司法所開展調解工作的一個縮影,這起案件也讓人們看到了法理與人情的融合。
“讓我們欣慰的不僅是一樁糾紛就此化解,更是切身感受到一種擔當、包容情懷在此扎根、傳承。”閆寒說,“我們的工作就在這充滿煙火氣的街頭巷尾、鄰里之間,我們每天都會遇到不同類型的案件,比如婚姻家庭、鄰里、物業等,這些看似是小事,卻是大民生。”
“為適應不斷變化的形勢,我們引入心理咨詢專業力量,打造‘劉亮調解工作室’,借助志愿服務力量成立了‘牛蓮花調解工作室’與‘鳳臺紅翼’志愿調解團隊等,一系列舉措有效激發了轄區群眾參與基層治理的積極性、主動性。”閆寒說。
“調解是一門與群眾打交道的學問,會有很多技巧,但核心是真誠,只有真誠才能換來信任,只有贏得群眾的信任才能做到定分止爭。”談到多年調解工作的心得,閆寒坦言。
對“村規民約”來一次“法治體檢”
在河南的廣大鄉村社區,活躍著一批村(居)法律顧問,他們深入田間地頭、街巷廠房,在為群眾答疑解惑、化解矛盾糾紛的同時,也對鄉村社區的村規民約、合同等進行“法治體檢”,確保村規民約等既充分體現民意,又符合法律規定。
提及村規民約,新鄉市鳳泉區潞王墳鄉五陵村村(居)法律顧問岳碧云向記者分享了一個案例。
一天,鳳泉區某村“兩委”將一份村規民約草擬稿遞交到岳碧云手里,進行合法審查。岳碧云翻看草擬稿內容,敏銳地發現了問題:“本村外嫁女應及時退交責任田,無論戶口是否遷出,均不再享受本村村民待遇……”
“這樣的規定肯定是違法的。”岳碧云告訴記者,村規民約雖然是村民自治的體現,但不能突破法律,不得含有侵犯村民的人身權利、財產權利等合法權益的內容。一些地方出于管理需要,會在村規民約中設置處罰項目,比如“私搭亂建的罰款200元”“打架斗毆的扣除福利款100元”等規定,其實是違法的,即使已經過村民會議的多數同意,在法律上也是無效的。
于是,岳碧云找到該村村委會主任,將村規民約草擬稿中存在的與法律相違背的內容一一指明,并就相關條款中潛在的法律風險進行告知,由該村村“兩委”進行修改,并向村民進行解釋。最終,這一違法條款被移除。
在農村,村(居)法律顧問扮演著“排雷”角色。實踐中,一些往常看似沒有問題的做法,很可能存在法律風險。岳碧云告訴記者,除了審查村規民約外,村(居)法律顧問還會審查合同類文件。
合同通常是關于承包土地、廠房屋舍租賃等內容,在推行村(居)法律顧問之前,村民與村民之間、本村與村外的合同往往不規范,比如合同主體信息不準確、雙方權利義務不明確,約定內容不明甚至違法等,一旦涉訴,很可能因合同本身問題導致敗訴。村(居)法律顧問的設置很好地解決了這一問題,通過對一些較為重要的合同參與審查,有效排除潛在風險。
“參與村務治理的過程,也是傳播法治精神的過程。如今,有事問律師、遇事找法律已成為一種常態。”岳碧云告訴記者,她也會積極參加鄉、村組織的“周末評理說事”現場會,答疑解惑,定分止爭。廣大村民在一次次法治實踐中,法治素養不斷提升、法治意識不斷增強,矛盾糾紛化解率有效提高,基層治理法治化水平增強,法治精神已深深扎根這片大地。
岳碧云的故事也是河南推進村(居)法律顧問制度的生動寫照。村(居)法律顧問工作開展以來,河南省共選配近1.44萬名法律服務人員擔任村(居)法律顧問,全省村(居)法律顧問接受咨詢、為群眾提供專業法律意見約145.2萬條,代群眾起草法律文書16.4萬余件,開展法治講座近21.3萬次,參與調解矛盾糾紛26.3萬余件,提供現場法律服務107.2萬余次,為村(居)重大事項提供法律意見7.1萬余條。
(本報記者 王金虎)
(光明日報)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