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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汗替換率是怎么算出來的?是這么算的。在2002年到2003年,中國的煤礦工人的年均死亡率是千分之3.9,差不多一年進去一千個人死四個。這就是這兩年的,平均的煤礦工人下井挖煤的死亡率。如果他們不下井,他們在建筑工地干活,每年的死亡率是0.08‰,相差4‰。你我就可以認為下去干活的都冒著3.9‰死亡率的人,是不是得多要點錢?
多少錢呢?在那一年,中國的建筑工人,每年掙的是9100塊錢。這就是他的一年。也就是一個月,將近800塊錢的收入。2001年,2002年,他如果下井挖煤,你可以多掙2500多塊錢,也就是多掙三個月的工資。這就是將近300萬的煤礦工人,在對于公司的要價中,表現了對自己生命的功估值。你得多給我2500塊錢,我就不在建筑工地,我下井挖煤。我們是不是就可以認為這2500多塊錢補償了3.9‰的死亡率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