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評社原創作品
“小米”這個詞,老祖宗用了幾千年,怎么到了21世紀,就成了你小米公司的私有財產?小米投訴小米,誰才是真小米?這是一場關于傲慢、商標與饑餓感的雷式荒誕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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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山東威海的寒風沒能吹冷村支書馮玉寬助農的熱心,卻被小米公司法務部的一紙投訴書凍得透心涼。
一邊是地里長的“小米”,金黃飽滿,承載著村民一年的生計;一邊是商標局注冊的“小米”,冷酷精準,收割著互聯網的流量紅利。當村支書試圖用“雷氏營銷”賣點黃小米時,他大概沒想到,自己成了大廠“品牌潔癖”下的祭品。
這場“農作物小米”與“科技小米”的碰撞,表面上是法律糾紛,實則是大廠傲慢與底層生存的一次激烈對撞。
一、荒誕開局:賣谷子犯了“天條”?
故事的起因并不復雜。馮支書看著村里滯銷的小米,急得像熱鍋上的螞蟻。為了博眼球,他靈機一動,決定“致敬”雷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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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在視頻里復刻了小米發布會的PPT風格,模仿雷總的語調,甚至喊出了“尊貴的品鑒官”這種標志性口號,試圖用幽默感給農產品帶貨。
結果,畫風突變。
小米法務部出手了。理由不是商標侵權,而是更嚴重的“丑化高管形象”和“關聯雷氏營銷”。在法務部的邏輯里,馮支書那略顯生澀的模仿,被定性為“戲謔化、夸張化”,甚至被認為是在惡意貶損雷軍的個人聲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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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搞笑了。一個賣助農產品真小米的村支書,被雷布斯家的小米投訴了。這就好比你家樓下賣煎餅的大媽用了蘋果發布會的極簡海報風格,結果被庫克的法務部起訴“侮辱蘋果品牌形象”一樣荒誕。
公眾的怒火瞬間被點燃:小米公司,你管天管地,還要管農民叫不叫“小米”?
二、大廠的傲慢:商標權成了“打狗棒”
如果說最初的投訴還披著“維護品牌形象”的外衣,那么后續的輿論發酵則徹底暴露了大廠的傲慢與僵化。
1. “通用名稱”被玩壞了
“小米”這個詞,老祖宗用了幾千年,怎么到了21世紀,就成了你小米科技的私有財產?
雖然小米公司在45個大類都注冊了商標,但法律明確規定:通用名稱,權利人無權禁止他人正當使用。 全國那么多賣小米的農戶,為啥就你馮支書被投訴了?原因很簡單,因為你蹭了“雷軍”的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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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這里有個邏輯悖論:如果我不提雷軍,誰會把這袋黃小米和那個造汽車的雷總聯系起來? 正是因為小米公司過度強調“雷軍=小米”的個人IP綁定,才導致支書這種“笨拙的模仿”產生了商業聯想。說白了,這是大廠自己把品牌符號過度泛化,最后卻怪別人侵權,典型的“只許州官放火”。
2. 助農成了“擋箭牌”,卻被大廠無情碾壓
馮支書雖然在視頻中確實有“搭便車”的嫌疑,但他的初衷是助農,且明確標注了“農產品”。而小米公司的反應,卻像是被踩了尾巴的老虎,展現出一種不容置喙的霸權姿態。
當村支書委屈說出“懇請給鄉村振興留條路”時,小米公司展現的不是“感動人心,價格厚道”的溫情,而是法務部“零容忍”的冰冷。這種不對等的權力壓制—— 年薪百萬的法務團隊 VS 紅眼眶的村支書 —— 讓公眾天然地站在了弱者的一方。
網友怒斥:“店大欺客”也不帶這么欺負的,難道以后賣蘋果的要給庫克交費,賣大米的要經過袁隆平院士同意?
三、雙輸的鬧劇:誰在“吃相難看”?
這場風波中,沒有贏家。所謂的“真小米”,在流量的撕扯下,都露出了尷尬的底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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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于科技小米來說:
這是一次公關災難。雖然從法律技術層面,投訴“不正當競爭”或“名譽侵權”或許站得住腳(畢竟確實有模仿行為),但在道義層面,小米輸得一敗涂地。
同樣是模仿雷軍賣農產品,之前新疆賣紅薯的博主火了,小米沒管;這次管了,偏偏還是個搞“悲情營銷”的村支書。這種選擇性執法,讓外界不得不懷疑:是不是因為這個支書流量不夠大,或者沒給夠“保護費”?
大廠的格局,不該只容得下45類全注冊商標,卻容不下一粒普普通通的黃小米。
對于“助農小米”來說:
馮支書也并非全身而退的“白蓮花”。
隨著事件發酵,網友扒出他在視頻中佩戴奢侈品、銷售的小米疑似并非全產自本村,甚至他名下還有建筑公司。這讓原本純粹的“助農”敘事變得可疑。
他試圖用“悲情牌”博取同情,甚至打出“如果連‘小米’這兩個字都不讓用”的道德大棒,這其實也是一種對公眾同情心的透支。利用公職身份進行帶有明顯“蹭流量”性質的商業營銷,本身就游走在灰色地帶。
最終結果:賬號清空,視頻下架,流量化為烏有。村民的小米可能更難賣了,而小米公司的口碑也裂了一道縫。
四、小米的救贖:是時候把“格局”打開
這場鬧劇,給所有大企業和基層創業者都上了一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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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從業多年的公關人,我們給小米的建議是:
請把“法務部”和“公關部”打通。面對這種涉及民生的“微小侵權”,法務部的自動巡航系統是不是該加個“人工審核”?對于明確是助農、非惡意競爭的行為,能不能多一點包容,少一點“扣帽子”?
真正的強者,是手里有刀,但心中有光。與其忙著給賣小米的農民“下架”,不如學學怎么像華為、農夫山泉那樣,真正沉下心去幫幫農民。這才是真正的大廠格局,這才是真正的“感動人心”。
毫無疑問,當今小米是名副其實的國民品牌,但也正因如此,大品牌更應有大格局:假若“小米”公司發現被蹭流量,能擯棄傲慢與偏見,來一波溫情聯動:“小米”公司助農賣小米,豈不妙哉?
最后,回答標題的問題:誰才是真小米?
從法律上講,那個注冊了商標的是“真小米”;從情感上講,那個能熬出米油、養活一家老小的,才是我們心里真正的“小米”。
別讓冰冷的商標,寒了熱乎的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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