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于黃詩杰涉眾經濟犯罪案件受害人
進行登記的公告
永嘉縣公安局在工作中發現,黃詩杰在永嘉縣甌北街道經營溫州市泓寧鞋業有限公司期間,以投資經營溫州市泓寧鞋業有限公司為由,對外宣稱可通過出資、入股等方式獲得高額收益回報,吸引社會公眾參與投資。我局已依法對黃詩杰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立案偵查,并對黃詩杰采取刑事強制措施,現正全力組織開展案件偵辦。
為了盡快查明案情,依法打擊犯罪,更好地維護集資參與人的合法權益,請尚未到公安機關報案登記、提供證據材料的集資參與人,攜帶以下資料到公安機關登記報案。
報案需提供以下資料:
1、本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與犯罪嫌疑人的銀行交易明細原件、微信、支付寶轉賬記錄等能夠證實資金情況的證據材料;
3、與犯罪嫌疑人簽訂的合同、協議等;
以上證據材料需要逐頁簽名,捺指印。
公安提示:請受害人積極配合公安機關調查取證工作,通過合法途徑,理性反映情況和訴求,不信謠、不傳謠。
報案登記地點:永嘉縣公安局經偵大隊(永嘉縣南城街道沙門路1號公安大樓9樓9018辦公室)
如有疑問可撥打辦公室電話:0577-66966960
聯系人:金警官、周警官
永嘉縣公安局
2025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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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永嘉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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