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世紀六十年代運動初期,下級“犯上”的情況存在于地方,地方主要負責人受到沖擊而無法工作;軍隊處于紀律,出現這樣的情況也有并不多,但隨著軍隊介入地方工作,有些人的做法太大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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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時任蘭州軍區政委冼恒漢回憶中,記錄一件發生于1968年夏的事情。軍區下轄空軍高射炮一師副參謀長背著師長、政委,假借上級的命令擅自調動3個團兵力,揚言要抓軍區司令張達志、政委冼恒漢。
作為一個團職的師副參謀長可以擅自調動部隊嗎?
答案是不可以!別說他一個團職干部,就是師長、軍區首長也不能擅自調動部隊,如調動部隊需要向軍委請示報備。
在時任武漢軍區政委王平的回憶中,1976年某省革委會主任兼任武漢軍區政委,要求部隊清理二七塔周圍的聚集群眾以及花圈,要求部隊出動。部隊將情況反饋給軍區專職政委王平,得到回復:就是調動一個排的兵力都要請示軍委。
還有一個例子,劉賢權擔任鐵道兵司令時,負責北京地鐵施工,因為要趕進度,但人手不夠,需要從外面調部隊過來。在上級的批示下調4個營部隊完成任務,因為是秘密調入,有人抓住這一情況說他擅自調兵入京,給扣大帽子。
可以說調動部隊,不是隨便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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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這位師副參謀長是怎么調動的,也就是前面說到假借奉 中央、中央文革的命令。作為被調動的部隊,幾個團負責人質疑為何師長、政委不來,對方無話可說后,感覺情況不對勁的他們,趕緊匯報給師首長。師首長得知情況后,這還了得,一旦情況發生,誰也承擔不了責任。當即,讓人把這位副參謀長給控制起來。
這樣的情況也不是沒有發生過,在福州軍區下轄的福建省軍區一個負責人把擅自將省軍區副司令員周子韜和省軍區第一政委倪南山扣押審查,被福州軍區司令皮定均批評,怎么抓的怎么賠禮道歉放出來。這還只是同級之間的問題,而蘭州軍區出現下級要抓上級的情況,后果更嚴重。
為何出現這樣的情況呢?還是因為運動時期有些人的思想混亂,可謂是想一出是一出。最后這位副參謀長的結果如何呢?被直接押送大北京關起來,至于怎么處理也沒有通報給軍區。退一步來說,假如他真帶兵襲擊軍區機關,甚至走出傷亡,他的行為也是要被嚴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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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2年,在京召開的批林整風會上,冼恒漢提到過此事,并登了簡報,要求上級繼續處理此事,將情況告訴軍區,但后來也沒有下文了。不過,在一些人的回憶中也提到這位副參謀長,80年代初從監獄放出來,進了干休所安度晚年。
對于在特殊時期發生的特殊事情,如今看來簡直不可思議,可在當時的環境下也沒有什么特別的,而且是層出不窮的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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