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山西省人民政府發布《山西省人民政府關于宣布廢止124件行政規范性文件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宣布廢止的行政規范文件目錄包含《山西省人民政府關于禁止生產、經營、儲存、運輸和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2020年8月17日)》。
該《通告》曾表示,自2020年10月1日起,在山西省行政區域內禁止生產、經營、儲存、運輸(除省外途經合法車輛外)和非法燃放煙花爆竹。因重大節假日、重要活動等原因,確需舉辦焰火晚會以及其他大型專業化焰火燃放活動的,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同意,由公安機關辦理道路運輸和燃放許可證照后,在指定的時間、地點,由專業燃放單位燃放,公安機關進行監督。
近日,中國煙花爆竹協會發文回應山西省廢止煙花爆竹全面禁放政策。文章稱,山西省12月16日發布《決定》,其中包括《山西省人民政府關于禁止生產、經營、儲存、運輸和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表示該《通告》自12月16日起停止執行,不再作為行政管理依據。此舉意味著山西省煙花爆竹管理從全面禁放模式,正式轉為科學限放管理模式。
![]()
中國煙花爆竹協會稱,煙花爆竹是我國傳統優秀文化的重要載體,山西省調整煙花爆竹全面禁放政策,既是對群眾節日文化需求的回應,也體現了政府在公共管理中兼顧民生訴求與安全治理的科學理念。通過明確限放時段、區域及安全管理要求,既能保留節日氛圍、傳承民俗文化,又能有效管控煙花爆竹安全風險。
協會將積極支持和協助山西調整煙花爆竹燃放政策的相關工作實施,助力科學精準施策,推動行業健康有序發展。
![]()
此前報道,上述《決定》提到:經清理,省政府決定對制定依據已發生重大變化、主要內容已被新的法律法規規章或上級文件所涵蓋、調整對象已消失、工作任務已完成或內容已不適應經濟社會發展的124件行政規范性文件宣布廢止。凡列入本決定附件廢止目錄的行政規范性文件,自本決定印發之日起停止執行,不再作為行政管理的依據。
山西省人民政府強調,各地、各部門要做好相關政策的銜接落實,對因文件廢止需要制定替代政策措施的,要抓緊研究制定,確保管理無空檔;對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要做好宣傳解讀,實現平穩過渡。
據官網介紹,中國煙花爆竹協會成立于2013年4月,是由煙花爆竹企業及相關企事業單位、個人自愿組成,經民政部批準的全國性、專業性、非營利性具有法人資格的社會團體。截至2024年12月底,擁有會員480余家,分布在全國25個省(區、市)。
來源:長安街知事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