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記者的電話求證,王某強在電話那頭冷冷回應:“我不知道,你自己去查。這是我的隱私。”這番言論徹底激怒了公眾。
近日,一位在抖音平臺擁有287萬粉絲的網紅主播“某某超市”主播王某強被網友實名舉報,其曾因聚眾斗毆、故意傷害、販賣毒品等罪名多次獲刑。
當記者致電核實時,王某強以“隱私”為由拒絕回應。他的賬號認證信息顯示為“歌手”,年齡40歲,發布過131個唱歌視頻作品,累計獲得2114萬點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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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職工打賞600余萬
這起風波的導火索源自此前引發熱議的“女職工打賞600余萬”事件。
有網友舉報中國某工程咨詢集團有限公司女職工張女士使用名下手機號注冊的抖音賬號,向男主播王某強打賞了超過600萬元。
在張女士起訴舉報者侵犯名譽權被法院一審駁回后,事件持續發酵,最終將輿論焦點引向了這位收受巨額打賞的主播本人。
12月25日,來自安徽的張先生實名向媒體爆料,聲稱“某某超市”主播王某強曾多次因犯罪入獄,并提供了相關判決書、裁定書等法律文書作為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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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紅主播有販毒等多個犯罪前科
記者查詢中國裁判文書網后發現,公開的法律文書內容與舉報人提供的文書截圖高度一致。
吉林省樺甸市人民法院一審判決書顯示,2016年4月,被告人王某強在樺甸市明華街道地稅局對面胡同郭某某家附近,以300元價格向郭某某販賣冰毒0.3克。
該判決書詳細列出了王某強的犯罪前科:2004年4月因聚眾斗毆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2011年3月因故意傷害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個月。
2016年9月,王某強因涉嫌販賣毒品罪被刑事拘留,同年9月14日被逮捕。2017年1月,法院判決其犯販賣毒品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并處罰金五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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販毒被判刑成了隱私?
12月25日上午,記者根據舉報人提供的電話號碼聯系王某強求證相關案件情況。
面對記者的提問,王某強表示:“(是否被判刑)我不知道,你自己去查。(即使)我是公眾人物,這也是我的隱私,我自己的事兒,我不告訴你……”
這份回應迅速在網絡上傳播,引發了廣泛討論。許多網友認為,犯罪記錄尤其是涉及販毒、暴力等嚴重危害社會的罪行,不屬于受法律保護的“隱私”范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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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臺審核曾放出“涉毒視頻”
這起事件暴露了網絡平臺在主播背景審核方面存在的明顯漏洞。
一個有著多次犯罪前科、尤其涉毒史的人,是如何通過平臺審核,積累起近三百萬粉絲,并輕松接受巨額打賞的?這成為懸在行業頭頂的尖銳問號。
北京抖音科技有限公司曾向某法院出具“協助調查回函”,確認“某某超市”抖音賬號的用戶姓名為王某強。但平臺似乎并未對其背景進行充分審查。
今年1月,武漢硚口區人民檢察院辦理了一起通過短視頻平臺販賣毒品的案件,并向某短視頻平臺送達了檢察建議書,指出該平臺在內容監管方面機制不健全,“涉毒短視頻”未能被有效攔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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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播涉毒非個例
王某強并非首位與毒品犯罪產生關聯的網絡主播。今年5月,陜西高院對“四川主播為粉絲跨省取藏毒快遞”案作出終審裁定,維持無期徒刑判決。
該案中,一位擁有15.5萬粉絲的網絡主播受“粉絲”指使,從四川飛往西安幫人取快遞,被警方現場抓獲,從其領取的快遞中查獲毒品海洛因3255.17克。
該主播聲稱對快遞內藏有毒品并不知情,但法院審理認為,其行為明顯違背物品慣常交接方式,且為獲取高額報酬,足以認定主觀明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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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臺背景審核的漏洞與公眾人物的社會責任,在王某強的“隱私”回應中被同時置于公眾視野之下。裁判文書網上的判決書顯示,王某強因販毒獲刑的記錄并未成為其成為網紅主播的阻礙。
當記者掛斷電話,這位擁有287萬粉絲的主播繼續在直播間唱歌,他的粉絲們對屏幕后的犯罪記錄一無所知。而平臺監管的責任與公眾人物的隱私邊界,仍在輿論中激烈碰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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