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創:朝律夕拾
老郭打拼一生,晚年終于盼來拆遷,獲賠700萬巨款。可好日子沒過幾天,他卻因病撒手人寰。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在老郭的葬禮上,一名陌生女子竟帶著個小孩,跪倒在靈前痛哭。女子聲稱孩子是老郭的親生骨肉,要求平分700萬遺產!老郭的子女堅決否認,更拒絕做親子鑒定。一場遺產爭奪戰就此拉開序幕。法院的判決,給所有人都上了一課。一起來看看吧!(案例來源:紅星新聞)
01案例回顧(為保護當事人隱私,本文人物均采用化名)
老郭和妻子辛苦了一輩子,眼看就要退休,沒想到被“潑天的富貴”砸中了——老宅拆遷,拿到了9套房!老兩口合計著,留一套自住,其余的賣掉換了700多萬現金。看著三個都已成家的兒女,老郭心里美滋滋的,這下不僅不用給孩子添負擔,還能幫襯他們一把。然而,天有不測風云。還沒來得及享受生活,老郭就突發重病,沒交代幾句便匆匆離世。全家人悲痛萬分,決定為父親辦一場風光的葬禮。可就在葬禮當天,戲劇性的一幕發生了。一個姓孟的陌生女人,領著一個七八歲的男孩,徑直走進靈堂。她撲通一聲跪在老郭的遺像前,聲淚俱下:“老公,你走了,我和兒子可怎么辦啊!”這一下,把老郭的妻子和三個子女全看懵了。老郭的妻子更是一時氣急攻心,當場暈了過去。子女們手忙腳亂地安頓好母親,又怒氣沖沖地將孟女士母子趕了出去。他們認為這純屬無稽之談,父親都火化了,死無對證,誰知道這孩子是不是來路不明,想趁機訛錢。此后,孟女士三番五次上門,要求讓她的兒子小航繼承老郭的遺產。子女們堅決拒絕:“孩子又不姓郭,憑什么分我們家的錢?”眼看協商無果,孟女士一紙訴狀,將老郭的妻兒告上了法庭。那么,從法律的角度如何看待此案呢?
02案例分析
本案核心爭議:非婚生子女是否有權繼承遺產?在無法與逝者做親子鑒定時,如何認定親子關系?根據《民法典》規定: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本法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同時,《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規定:當事人一方起訴請求確認親子關系,并提供必要證據予以證明,另一方沒有相反證據又拒絕做親子鑒定的,人民法院可以認定確認親子關系一方的主張成立。無論是不是婚內所生,只要是親生子女,就享有平等的繼承權。因此,如果小航被認定為老郭的兒子,他就有權分得遺產。其次,根據“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孟女士需要拿出證據。她向法庭提交了小航的出生證明等醫院材料,其中“父親”一欄赫然寫著老郭的名字。此時,舉證的責任就轉移到了老郭的子女一方。而老郭的子女拒絕進行鑒定,法院可以推定,他們是擔心鑒定結果對自己不利。因此,他們需要承擔“舉證不能”的法律后果。法院最終判決:孟女士的兒子小航享有繼承權,可繼承老郭遺產的五分之一,即70萬元。
03深刻教訓
法律面前,孩子是無辜的。無論父母之間的關系如何,非婚生子女與婚生子女享有完全平等的繼承權利,這是法律對每一個生命的尊重。證據是王道,沉默是“心虛”。在法庭上,拒絕提供關鍵證據,往往會被法院推定為對己方不利。想靠“不配合”來逃避,是行不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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