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昨天(26日)三讀通過《青年基本法》,規定青年指18歲以上35歲以下之民眾,并將18歲公民權入法,不過民進黨立委林宜瑾痛批藍白兩黨都要聯手搞突襲,表決前要求行政機關要在5年內編列100億預算,闖了一個越權編預算的紅燈;民眾黨則反駁,連100億都不愿投資,民進黨憑什么談青年主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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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宜瑾痛批,無論在修法、協商時如何苦口婆心都沒有用,國民黨和民眾黨就是覺得他們最大,大到認為立法機構可以越權編預算、大撒錢,不僅闖紅燈硬設基金,表決前再闖紅燈,要求行政機關要在5年內編列100億預算。
她指出,《財政紀律法》寫得清清楚楚,“各級政府及立法機關制(訂)定或修正法律、法規或自治法規時,不得增訂固定經費額度或比率保障,或將政府既有收入以成立基金方式限定專款專用”,不知道藍白是法盲、文盲,還是根本就是流氓。
林宜瑾強調,國眾兩黨現在就是要把“立法院”變成“行政院”和“司法院”的上位機關,不僅明年度預算不審、院版《財劃法》不討論,就連大法官的判決結果都可以不同意,藍白立委等同放著正事不做,卻透過《青年基本法》立法編起不該由立委編的預算來,這種慷政府之慨,拿政府錢亂花的作為,不僅不會獲得青年支持,全臺公民都會共同唾棄。
民眾黨則反擊,民進黨可以一口氣編列 1.25 兆元作為軍事采購特別預算,花錢在武器上從不手軟,結果軍機到現在1臺都拿不出來,錢花在哪也說不清楚,輪到投資 100 億元在青年身上,卻百般推托、斤斤計較,痛罵是“惡劣行為”,民進黨根本不是財政考量,而是清楚的表態青年根本不在民進黨的優先順序之中。
民眾黨點名林宜瑾拖延法案長達半年,直到在野黨推動協商、條文順利通過,才突然跳出來指控在野“突襲協商”、“違法違憲”、“流氓行為”,只因結果不是自己想要的、通過的條文不是民進黨的。
民眾黨指出,這種“意見不合就翻桌、順利通過就收割”的政治操作,早已不是第一次,過去在野力推還稅于民,普發一萬元,民進黨第一時間高喊違憲,等到風向不對,就立刻收割成果,民進黨同一套戲碼,到底還要重演幾次?
民眾黨強調,沒有人反對防務,但一個只愿意買武器、卻不愿意培養年輕人的政府,究竟要守護什么未來,如果青年在和平時期只能被告知“等等再說”,在危機時卻被要求“義無反顧”,那樣的安全就是把風險全部轉嫁給年輕人,把年輕人當成消費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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