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地時間1月3日凌晨,美軍空襲委內瑞拉首都加拉斯加。
幾個小時后,美國總統特朗普在社交媒體上高調宣布,美軍已經成功抓獲委內瑞拉總統馬杜羅及其夫人,并將二人帶離委內瑞拉國境,準備送往紐約接受美國司法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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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后的海湖莊園的新聞發布會上,他更是毫不掩飾其目的,明確表示要讓美國大型石油公司進入委內瑞拉,修復當地的石油基礎設施。
這讓外界看清了此次行動背后,美國對委內瑞拉豐富石油資源的覬覦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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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國際社會還在熱議美國這一 “單邊行動” 時,一個極具現實意義的問題被擺到了臺前:美國能跨境抓捕他國國家元首,中國是否可以效仿這種模式,進入臺灣地區抓捕賴清德等 “臺獨” 頑固分子?
真有這么簡單嗎?
一、天壤之別的行動性質
首先得明確一點,特朗普的此次行動,正在被全球譴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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倫比亞連夜關閉了與委內瑞拉的陸路邊境,全國公共安全力量進入最高戒備;俄羅斯、古巴等國第一時間發聲譴責,稱美國的行為是公然違反《聯合國憲章》的侵略行徑;歐盟也呼吁各方保持克制,尊重國際法基本原則。
委內瑞拉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馬杜羅是通過合法選舉產生的國家元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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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美國沒有經過聯合國授權,沒有獲得委內瑞拉政府同意,也沒有任何站得住腳的法律理由,就對一個主權國家發動軍事打擊并抓捕其國家元首,這嚴重違反了《聯合國憲章》中關于國家主權平等、禁止使用武力的核心原則。
就連美國國內的不少議員都提出質疑,猶他州共和黨籍參議員邁克?李就公開表示,想知道在沒有宣戰或國會授權使用武力的情況下,此次行動的憲法依據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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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臺灣問題則完全是中國的內政,這是國際社會公認的事實。
《反分裂國家法》明確規定,維護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是中華民族的核心利益,任何人、任何勢力以任何方式把臺灣從中國分裂出去,中國政府和中國人民都絕不答應。
2024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等五部門聯合發布《關于依法懲治 “臺獨” 頑固分子分裂國家、煽動分裂國家犯罪的意見》,已經明確國家司法機關對包括在臺灣地區實施分裂國家犯罪的 “臺獨” 頑固分子,依法行使司法管轄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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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便現在,大陸政府抓捕賴清德,也在法理之內。
此人,從2024年5月20日接任“臺灣地區領導人”一職后,多次發表“臺獨”言論,渲染所謂的“中國擴張威脅”,其言論充斥著謊言與敵意,蓄意升高兩岸對立。
就在1月1日,賴清德還鼓噪要 “強化國防防衛韌性”“建構嚇阻力量”。
對此,國臺辦發言人陳斌華當天就嚴正表態,直接戳穿了賴清德 “和平破壞者”“危機制造者” 的真面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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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值得警惕的是,賴清德還在所謂 “團結十講” 中公然宣稱 “臺灣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分,中華人民共和國從未統治過臺灣”,這種罔顧歷史事實的謬論,本質上是在挑戰一個中國原則的底線。
要知道,世界上183個與中國建交的國家,都承認臺灣是中國領土的一部分,聯合國及所有主權國家參與的國際組織,都只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代表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臺灣地區只能以非主權實體身份參與相關國際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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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美國抓馬杜羅是 “侵略主權國家”,中國如果抓賴清德,是 “在本國領土內打擊分裂勢力”,前者是違反國際法的違法行為,后者是維護國家主權的合法行動,兩者在法理基礎上沒有任何可比性。
二、循序漸進的 “三步走” 方案
如果真的要對賴清德等 “臺獨” 頑固分子采取抓捕行動,也完全不需要照搬美國那種粗暴的軍事突襲模式,結合當前的局勢和實際情況,或許可以采取循序漸進的 “三步走” 方案,既保證行動的合法性,又能最大程度減少負面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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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步,強化法理鎖定與輿論鋪墊。
目前針對 “臺獨” 頑固分子的終身追責機制已經落地,但可以進一步細化執行細則,比如由司法機關正式對賴清德等人立案偵查,公布其分裂國家的具體罪證,包括其發表的 “臺獨” 言論、推動的 “去中國化” 舉措、勾結外部勢力的具體行為等。
同時,在國際上加大宣傳力度,向世界闡明一個中國原則的歷史法理依據,以及打擊 “臺獨” 分裂勢力的必要性,爭取更多國家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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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王毅外長在 2026 年外交重點闡述中提到的,越來越多的國家已經站在中國一邊,支持中國統一大業,這為我們采取行動奠定了良好的國際輿論基礎。
第二步,實施精準管控與施壓。
在立案偵查的基礎上,可以對賴清德等人采取一系列限制性措施,比如凍結其在大陸及海外的相關資產,限制其參與任何可能涉及分裂活動的國際交流,禁止其與外部干涉勢力進行非法接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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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進一步加強臺海地區的軍事部署,常態化開展戰備警巡和軍事演習,形成強大的軍事威懾,讓 “臺獨” 分子明白,分裂行徑必然會付出沉重代價。
比如2025年底,東部戰區進行的“正義使命-2025”圍臺演習,充分展示了捍衛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的強大能力。
而這種威懾可以根據局勢發展進一步強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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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步,擇機實施抓捕與司法審判。
當法理依據充分、輿論氛圍成熟、軍事威懾到位后,可以選擇合適的時機,對賴清德等 “臺獨” 頑固分子實施抓捕。
行動方式可以靈活多樣,既可以是在其參與兩岸相關活動時實施抓捕,也可以是通過精準的特種行動完成任務,關鍵是要做到 “師出有名”“行動有度”。
抓捕后,按照中國法律進行公開公正的審判,讓其為分裂國家的行徑承擔應有的法律責任,同時也給其他 “臺獨” 分子敲響警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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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這 “三步走” 方案并非要急于求成,大陸方面依舊堅持以最大誠意、盡最大努力爭取和平統一的前景。
但這種誠意絕不是無底線的妥協,對于 “臺獨” 頑固分子的分裂行徑,必須采取堅決有力的措施予以打擊。
所以,接下來賴清德該瑟瑟發抖了
大陸“收臺”是時間問題,擋路者必將自食惡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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