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遲來的正義,還算正義嗎?
2025年12月31日,河南許昌襄城縣庫莊鎮村民林印水,終于接到了襄城縣檢察院送達的《不起訴決定書》。這意味著,此前被以涉嫌尋釁滋事罪提起公訴的他,徹底洗清了罪名,重獲清白之身。
無罪一身輕。
這位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奔走多年的農民,在2026年新年來臨之際,終于可以挺起胸膛,暢快地呼吸自由的空氣了。
林印水曾在許昌市襄城縣的庫莊鎮有一處3間房的院落。2011年,襄城縣城中村改造工程啟動,他名下這處院落被劃入征收范圍。同年10月,其親屬與河南諾鑫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簽訂拆遷安置協議,約定以房屋面積置換安置房,且在安置房建成前,每月發放400元臨時安置費。
然而,協議簽訂、房屋拆除后,安置房卻遲遲沒有音訊。
14年光陰流轉,林印水不僅等到安置房,當年房開公司承諾應按時發放的過渡費,也在2016年戛然而止。
![]()
為了討要說法,2023年,林印水多次與其他村民一同踏上信訪之路。彼時,庫莊鎮政府工作人員謝某某、鄭某某為了平息信訪事態,以過渡費的名義向林印水支付了14000元。
然而令林印水始料未及的是,這筆他自認應得的錢款,竟成了一場橫禍的導火索。
2024年3月29日,襄城縣公安局以林印水強拿硬要涉嫌尋釁滋事罪為由,對他采取刑事拘留強制措施。
一個月后,林印水被取保候審。但在2025年4月,林印水涉嫌尋釁滋事罪一案開庭前,他被再次收押。
直到2025年7月8日,此事經多家媒體報道后,引發了許昌市檢察院、河南省檢察院乃至最高人民檢察院的關注,林印水才得以再次取保候審。
2025年12月25日,襄城縣法院出具《刑事裁定書》,稱襄城縣檢察院以證據發生變化、不符合起訴條件為由,決定撤回起訴,法院依法裁定準許。
數日后的31日,襄城縣檢察院向林印水送達了《不起訴決定書》,為這場持續近兩年的農民維權風波畫上了句號。
![]()
一個農民,因城中村改造房屋被拆,14年未能得到妥善安置;后來,只因他堅持維權,竟然被錯誤羈押了4個多月。這種荒唐的事,在依法治國的當下發生,真的很令人匪夷所思。
如今,法律雖然還了林印水的清白,可這件事留下的思考,卻遠未結束。
勇哥評說不禁要問,為什么農民的維權之路總是如此艱難,甚至還他們要以失去自由為代價?
在林印水的錯案中,如果當初沒有媒體的報道與跟進,那林印水這份遲到的正義,還會降臨到他身上嗎?
這遲來的正義,究竟還算不算正義?
林印水身上的冤屈如今已經洗刷干凈,可當初指控他強拿硬要、對他作出錯誤羈押的相關人員,是否應該被追責?
林印水的家人對媒體說,他們將就林印水被錯誤羈押了那么長時間提起國家賠償。
但一個尖銳的問題擺在公眾面前。
為何每一起冤假錯案落幕之后,承擔賠償責任的往往是國家,而非那些制造冤假錯案的始作俑者呢?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