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關固體廢物綜合治理,國務院重磅發文。
1月4日,據中國政府網消息,國務院日前印發《固體廢物綜合治理行動計劃》(以下簡稱《行動計劃》),旨在加強固體廢物綜合治理,推進美麗中國建設,加快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行動計劃》明確了到2030年的主要目標,并部署了推動源頭管控和減量、規范收集轉運和貯存、提升資源化利用水平、增加無害化治理能力、實施重點領域專項整治等十方面主要任務。
這是我國首個系統部署固體廢物綜合治理的政策文件。《行動計劃》遵循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原則,旨在構建覆蓋源頭減量、過程管控、末端利用和全鏈條無害化管理的治理體系,標志著我國固體廢物治理邁入系統治理、全面推進的新階段,對推動綠色轉型和高質量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國務院重磅發布
1月4日消息,國務院近日印發《固體廢物綜合治理行動計劃》,其中明確,到2030年,重點領域固體廢物專項整治取得明顯成效,固體廢物歷史堆存量得到有效管控,非法傾倒處置高發態勢得到遏制,大宗固體廢棄物年綜合利用量達到45億噸,主要再生資源年循環利用量達到5.1億噸,固體廢物綜合治理能力和水平顯著提升。
在推動源頭管控和減量方面,《行動計劃》提出,加強工業固體廢物源頭減量。嚴格落實產業、環保、節能等政策,依法依規淘汰落后產能。強化工業園區固體廢物源頭管控。大力推行綠色設計,支持企業改進生產工藝和裝備,強化工業生產精細化管控,降低固體廢物產生強度。推動重有色金屬礦采選一體化建設,促進尾礦就近充填回填,原則上不再批準建設無自建礦山、無配套尾礦利用處置設施的選礦項目。推動重點行業固體廢物產生量與綜合消納量逐步實現動態平衡。
《行動計劃》還提到,實施城鎮固體廢物源頭管控。推進建筑垃圾分類處理。穩步發展裝配式建筑,推廣綠色施工、全裝修或標準化裝修交付,強化建筑工地固體廢物源頭管控。將建筑垃圾減量、運輸、利用、處置所需費用列入工程造價,在工程招標和施工設計中明確減量要求和措施。探索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固體廢物排放限額管理。鼓勵就地就近處理園林垃圾。壓實經營者主體責任,嚴格落實塑料制品規范使用和減量要求。加快推進快遞包裝綠色轉型,加強商品過度包裝治理。
在規范收集轉運和貯存方面,《行動計劃》提出,規范城鎮固體廢物回收轉運體系。提高生活垃圾分類和資源化利用水平。深化生活垃圾分類網點與廢舊物資回收網點“兩網融合”。發展“互聯網+回收”模式。加強建筑工地、臨時貯存場所信息化監管,加強運輸車輛動態監管,嚴防沿途遺撒和亂倒亂卸建筑垃圾,防止城市建筑垃圾向農村轉移。因地制宜配置園林垃圾分類收集容器和運輸設備。
提升資源化利用水平
在提升資源化利用水平方面,《行動計劃》明確,加強大宗固體廢棄物綜合利用。提升冶煉渣、尾礦、共伴生礦、赤泥、建筑垃圾綜合利用能力,加強有價組分高效提取及整體利用,因地制宜推動煤矸石多元化利用。拓寬秸稈綜合利用途徑,提高秸稈還田科學化、規范化水平。推進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
《行動計劃》提出,提升再生資源循環利用水平。強化再生資源綜合利用行業規范管理。開展“城市礦產”示范基地升級行動。深入實施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引導電器電子產品、汽車、動力電池等生產企業參與回收利用。完善舊貨交易管理制度。鼓勵“互聯網+二手”模式發展。大力發展再制造產業。在確保固體廢物零進口的前提下,有序推進海外優質再生資源進口利用。
《行動計劃》要求,加強再生材料應用推廣。建立完善再生材料標準和認證制度。研究實施再生材料和產品碳足跡認證。引導生產企業提高再生材料應用比例。推動將再生材料應用情況納入企業履行社會責任范圍。將更多符合條件的再生材料和產品納入政府綠色采購范圍。探索再生材料應用情況信息化追溯。
在實施重點領域專項整治方面,《行動計劃》提到,開展歷史遺留固體廢物堆存場所專項整治。摸清全國大宗工業固體廢物堆存場所環境管理情況。開展環境風險調查評估,“一場(礦)一策”深入推進涉重金屬礦山、尾礦庫、堆(渣)場、危險廢物填埋場等環境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到2030年,完成全國60%以上的歷史遺留固體廢物堆存場所治理,全面完成赤泥庫、尾礦庫環境風險隱患整治。
《行動計劃》要求,深入推進磷石膏綜合治理。“一庫一策”推進磷石膏庫環境風險隱患排查整治。加強磷石膏貯存、運輸、利用等環節環境管理,嚴格執行磷石膏利用和無害化貯存污染控制技術規范,依法嚴肅查處磷石膏相關環境違法行為。到2027年,云南、湖北、貴州、四川、安徽、重慶等地區完成存量磷石膏庫整治。
在完善法規標準和技術體系方面,《行動計劃》提出,強化科技創新支撐。加強固體廢物循環利用及重金屬污染治理關鍵技術研發,開展資源循環利用重大技術裝備攻關。制定生態環境技術指導目錄。修訂礦產資源、工業資源等綜合利用先進適用工藝技術設備目錄。
責編:王璐璐
排版:劉珺宇
校對:王蔚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