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現未成年女孩遭性侵,網約車司機果斷出手。日前,淄博網約車司機苗師傅在營運途中察覺乘客小殷異樣,耐心溝通得知女孩遭網友性侵后,他不僅護送其安全回家、協助報警,更全程配合警方偵破案件。苗師傅的行為被認定為履行強制報告義務,他本人也被授予“見義勇為先進分子”稱號。
苗師傅的挺身而出,是對強制報告制度的剛性踐行,更是對未成年人權益的硬核守護。《未成年人保護法》第二十一條明確規定,密切接觸未成年人的單位及其工作人員,發現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受到侵害、疑似受到侵害或者面臨其他危險情形的,應當立即向公安、民政、教育等有關部門報告。網約車司機日常穿梭于城市街巷,高頻接觸各類乘客群體。這份報告義務,不是可做可不做的選擇題,而是必須履行的責任狀。
未成年人身心發育尚未成熟,遭遇侵害后常因恐懼、羞恥選擇沉默,由此陷入求助無門的困境。強制報告制度的核心價值,正是打破這種“沉默的共謀”,讓發現線索的“第一目擊者”成為守護孩子的“第一道防線”。案例中,苗師傅的主動作為與相關賓館工作人員的失職失責形成鮮明對比。前者收獲贊譽,后者被依法追責,一正一反涇渭分明:視而不見是失職瀆職,主動報告是法治底線。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實施。近年來,最高人民檢察院持續推動強制報告制度落地見效,但現實中仍有部分從業者抱持事不關己的消極心態,將法定責任拋諸腦后。苗師傅的實踐,讓抽象的法律條文有了具象注解:強制報告不是掛在墻上的一紙規定,而是落在實處的行動指南。它要求從業者多一份敏銳觀察,于細微處察覺未成年人的異常狀態;多一份責任擔當,在發現侵害事實后果斷挺身而出。
倘若說履行強制報告義務是法律劃定的底線,那么苗師傅超出職責的后續行動,便是道德自覺的升華。他沒有止步于報警,而是護送女孩回家、向家長說明情況,用耐心安撫消解孩子的恐懼。苗師傅的全程守護,避免了女孩獨自面對創傷的無助,也為家校溝通搭建起橋梁,這份超越義務的善意,正是未成年人保護中最珍貴的力量。
值得關注的是,苗師傅既被認定履行強制報告義務,又被授予見義勇為稱號。這一雙重肯定,彰顯了法律評價與道德表彰的有機銜接。法律要求的必須做到,法律未強制的善意之舉更應大力倡導。這向全社會傳遞出清晰信號:筑牢未成年人保護防線,還需完善獎懲分明的制度保障。對像苗師傅這樣履行報告義務并作出突出貢獻的人,要給予榮譽表彰與物質獎勵,讓善意之舉獲得應有的認可;對漠視侵害線索、拒不履行報告義務的主體,要依法嚴肅追責。同時,要健全對報告人的保護機制,消除其怕麻煩、怕報復的顧慮,讓更多人敢于發聲、樂于出手。
未成年人保護不是某一個部門、某一個群體的獨角戲,而是需要全社會共同參與的系統工程。孩子的成長環境遍布家庭、學校、社會各個角落,任何一個環節的失守,都可能讓孩子陷入危險。網約車司機、賓館工作人員、學校教師、社區居民……每個人都可能成為發現侵害線索的目擊者。多一雙發現的眼睛,多一份挺身而出的勇氣,就能織密一張覆蓋全域、無懈可擊的保護網絡。
愿更多人能從苗師傅的案例中汲取力量,做未成年人保護的參與者、推動者、守護者,讓強制報告制度落地生根,讓善意與擔當蔚然成風。(文/孔德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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