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時間1月6日訊:司機凌晨正常行駛遇醉漢扒車,在醉漢拍打車窗、車門的情況下,司機加速駛離致其被后車碾壓身亡,最終前車司機華建(化名)被判主責、酒駕后車司機李非(化名)和死者李相(花名)被判次責。據了解該案已經于2025年9月30日在保山市隆陽區法院審結,一審宣判后華建、李非均表示不服上訴,2025年12月10日保山市中院駁回華建、李非上訴,維持一審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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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這起事故發生在2024年3月25日2時35分許,事發時華建駕駛自己的車輛在道路上以32km/h的速度正常行駛,此時醉酒的死者李相則站在機動車道,看到李相后,華建減速變道避讓,而李相則連續拉拽、拍打華建所駕車輛的門手把及車窗、車門。此時受到驚嚇的華建加速駛離現場,在這個過程中,華建駕駛的車輛后輪碾壓到了李相,但是華建并未下車查看李相的受傷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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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分鐘后另一輛正常行駛的車輛發現了躺在路上的李相,隨后該司機朱鵬報警求助,此時感覺到車輛顛簸的華建也再次返回了事發地查看傷者情況。2時46分酒后的李非也駕車途經此地,朱鵬見狀趕緊提示剎車,但是最終李非還是駕車從李相身上碾過并造成其當場死亡。悲劇發生后死者李相血液酒精含量是176.03mg/100ml,李非血液酒精含量是79.11mg/100ml,華建血液中則未檢出酒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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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劇發生后,當地交管部門判定正常行駛的華建因肇事逃逸、未第一時間保護現場、搶救傷員承擔事故主責,法院則以交通肇事罪,判處華建有期徒刑1年2個月并賠償死者家屬35萬余元(不含已支付的12萬余元);李非則以飲酒駕車至路口未減速慢行被判承擔次責賠償死者家屬26萬余元。據了解該案雖然審結,但是李相的致命傷到底是華建造成的還是李非造成的仍是一個謎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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