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元月6日訊 通訊員伍 淋 新年伊始,萬象更新,石門縣人民法院磨市法庭收到了一份特殊的新年“禮物”。這份“禮物”來自一起買賣合同糾紛案的當事人,為感謝法庭在案件辦理中展現出的公正、為民、高效的辦案態度,他特意定制了一面印有“為民調解行善事 排憂解難積功德”的錦旗郵寄到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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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蔡某系浙江東陽人,2025年9月,其因生產經營需要,通過微信向被告覃某采購一批木材,雙方就木材規格、尺寸、金額及付款方式等進行約定,蔡某于約定成交當日支付貨款1.86萬元,剩余尾款貨到再付。蔡某收到貨后,發現木材尺寸、數量與約定不符,多次與覃某溝通協商均無果,遂訴至法院。
磨市法庭受理案件后,承辦法官細致查閱案卷,認為該起糾紛事實清楚、法律關系明確,且考慮原告蔡某人在外省,開庭來回奔波路途遙遠,本著維護雙方共同利益、從源頭上化解矛盾的原則,第一時間聯系雙方當事人進行調解。可是多次聯系被告覃某,其電話不接,短信不回,后經過多方打聽,才添加了覃某的微信進行溝通。
在調解過程中,承辦法官耐心聽取雙方當事人陳述,被告覃某提出補償原告3000元或退貨不給補償的協商方案,但原告蔡某不接受,認為自己被騙,希望盡快收回全部貨款。對此,雙方僵持不下。
面對僵局,承辦法官多次耐心向雙方釋法明理,分析案件利弊,引導雙方換位思考,回顧合作初衷,體諒彼此在經營中的不易。
經過多輪反復、耐心細致的溝通與協商,雙方的態度逐漸松動,最終達成一致意見,雙方同意退貨退款,退貨運費由原告蔡某承擔,被告覃某將貨款轉入法院專戶,待收到貨物并清點無誤后,由法院直接支付給蔡某。
2025年12月,雙方均誠信、迅速地履行了自己的義務,覃某如約收到了退還的木材,蔡某也在法院領到了退回的貨款。至此,案件圓滿解決。
“詹法官,距離太遠,實在無法當面致謝,給你們寄了一面錦旗,是我的一份心意,請你們一定要收下。”收到貨款的蔡某,在電話里不停地向承辦法官表示感謝,于是磨市法庭便在元旦節后上班第一天收到了新年的第一份“快遞”。
新年的第一面錦旗,是肯定,也是鞭策,更是責任。2026年,石門法院將以這份新年“開門紅”為激勵,繼續堅守“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的初心使命,不斷優化辦案流程、提升解紛效能,用更高效的審判、更暖心的服務實現“案結事了人和”,讓公平正義更快、更真切地抵達群眾身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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