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隨縣公安局交管大隊又查獲一名駕駛人楊某無視法規不知悔改,再次飲酒駕駛機動車,與公安交警“酒”別重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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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25日18時47分,隨縣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三中隊在唐縣鎮沿河大道開展冬季行動集中夜查時,查獲駕駛人楊某,經呼氣式酒精檢測儀檢測,其酒精含量為66mg/100ml,屬飲酒后駕駛機動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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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回隊核查發現,楊某某曾于2021年6月23日因酒駕被隨縣公安局交警大隊一中隊處罰,此次系“二次酒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楊某被依法處以行政拘留三日、罰款2000元、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的處罰,2年內也不能申請和駕駛機動車。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交警提醒:酒駕違法記錄終身留存,二次酒駕處罰更嚴厲!酒醉駕會顯著降低駕駛人反應與判斷能力,極易引發交通事故,危及自身及他人生命財產安全。年關將至,為了自己和他人的出行安全,交管部門將持續保持嚴查嚴管態勢,希望廣大駕駛人千萬不要心存僥幸,更不要以身試法。記牢守牢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底線;文明守法,平安回家!
來源:平安隨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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